为贯彻落实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2022年州对县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紧扣大理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全县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9月1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庆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企业和公众及时了解《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大理州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年方案》(大政办发〔2023〕43号)、《鹤庆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起草了《行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为《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要完成的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内容为聚焦大理州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市场准入与退出、获取经营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劳动就业、获取金融服务、跨境贸易、便利纳税、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创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政务服务、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升级创新创业环境等16项指标,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质培优。
第三部分,相关要求。主要内容为从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定期调度、广泛宣传等四个方面,保障《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完成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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