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发〔202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鹤庆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营商环境全面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43号),全面提升鹤庆县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结合《鹤庆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对标2022年州对县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紧扣突出问题和大理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促进全县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争取各项指标在州级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前列。
二、重点任务
聚焦大理州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市场准入与退出、获取经营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劳动就业、获取金融服务、跨境贸易、便利纳税、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创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政务服务、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升级创新创业环境16项指标,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质培优。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和“一照多址”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持续拓展“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有序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类开办企业事项在内的所需时间,提升注销企业便利度。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
(二)获取经营场所。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施区域评估,推动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持续将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推送至州级平台。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逐步推进“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持续推广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助推水电气、缴纳税费等跨部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优化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开始到出证结束所有环节所需时间。推进大理州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落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进一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率,优化企业按照规定合法办理各类审批事项所需时间。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拓展网上报装渠道,实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形成水电气网报装“3005”服务流程。推行一般外线开挖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全面推进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降低企业用户停电、停水、停气、断网频率、时间,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服务价格监管,打击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四)劳动就业。结合实际,持续宣传大理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覆盖面。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精准帮扶企业培育引进专业技术工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持续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发挥好一个国家级劳务品牌带动效应。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五)获取金融服务。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尽职免责、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落实落地。增强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提升服务便利度和风险防控水平。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发展供应链融资,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定提升。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发展应收账款、碳排放权配额、林业碳汇、用能权、排污权、存货、活体畜禽等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发挥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融资中介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丰富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探索推广“银税互动”、“随借随还”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探索推广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
(六)跨境贸易。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充分享受各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七)便利纳税。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进一步推动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并提供精细化服务。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八)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健全诉讼服务机制,提供“当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四位一体的立案服务,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建立经营主体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机制,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11天。保障企业胜诉权利,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全县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九)招标投标。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清理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加强招标投标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检工作。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保持95%以上。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内各类隐形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制度。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确保全县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编制公示各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深入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机制。
(十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全面提高全县商标、专利、质押融资的项目数和版权作品登记数量,提升增长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有效衔接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确保维权援助渠道畅通、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人才培训,提高经营主体对知识产权配套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的效果、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满意度。
(十三)政务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推广应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零跑动”事项比例达97%,“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9%。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就近办”成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性,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差评回访整改、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件办理销号。
(十四)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不低于86%。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扩能建设,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建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一批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开展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全县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3%,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绿美工作。全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共享交通、智慧物流、智慧交通建设,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十五)提升政府服务质效。运用省级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完善政务服务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建设。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办理方式,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全面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十六)升级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平台建设,依托企业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库、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作用,构建“培训孵化成长”服务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投资目标完成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工作。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要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统筹、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动,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具体推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推进任务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分析研判,把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力推进本指标领域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密切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定期调度,严格督查问效。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按月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查找堵点难题并研究解决。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工作督导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受理、社会监督、明察暗访和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工作机制。对标大理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考评方案,强化结果应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各领域改革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更多企业、群众知晓和享受到营商环境提质带来的变化和红利。
请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按月将任务推进情况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每月23日前以月报形式报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多家牵头单位的,由排在第一家的单位牵头报送),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审核上报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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