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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U258384/2023-0003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1682795939000
  • 发文字号: 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 2023〕 11号
  • 主题词: 第三产业发展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5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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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鹤庆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鹤政发〔202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鹤庆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4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经济工作、产业发展和三产工作等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促进全县第三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州加快第三产业发展部署要求,聚焦全县第三产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着力发展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和物流仓储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连锁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衡化发展,促进全县第三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全县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

随着全县经济发展瓶颈期的到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成为经济工作的重点,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成为新的撬动点和增长极。目标任务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要达到67家,2024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要达到83家,2025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要达到100家。全县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22年的35.5%提升到2025年的40%

(一)批发零售业

批发业:引导鹤庆优势农业和工业延伸发展,探索实施“农延贸”、“工延贸”方式,逐步在农业的生猪、花卉、水果、蔬菜等,工业的水泥、铝制品、光伏组件等方面,砂石料等建筑建材方面发力,拓展全渠道经营,发展壮大一批龙头批发企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零售业:重点优化配置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专业市场、连锁便利店等商业基础设施;积极创建省级步行街、一刻钟便民商圈、智慧商圈等;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直播等新零售业态,培育一批规模电商平台企业和网红直播基地,在成品油、银器销售、花卉等方面发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住宿餐饮业

住宿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整供给结构,推动鹤庆重点酒店建设,从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二元时代向文化主题酒店、中档连锁酒店、特色客栈民宿等多元时代发展,丰富产品供给,逐步解决住宿体量小、档次低、住宿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餐饮业:成立鹤庆餐饮美食相关协会,举办餐饮美食大赛,引进省州知名餐饮企业,以餐饮产业培育为核心,扶持鹤庆小吃等地方特色餐饮品种,加快预制菜研究,带动全餐饮、食品、旅游、民俗等产业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

发挥丽江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便捷立体交通网络优势,以县城为中心,着力打造鹤庆国际陆港联动创新区,加快高原特色农产品、生鲜果蔬为主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西邑铁路货场作用,支持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建设辐射川藏渝和南亚东南亚的现代物流体系。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促进公路运输业与现代物流业深度融合。鼓励从事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企业发展,引进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金融业

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创新融资租赁经营模式,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增加第三产业融资规模,通过争取金融机构上级行指标、考核奖励等方式,增加对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融资规模。增加信贷供给,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引导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做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阶段性纾困政策后续工作,继续深化首贷服务,配套完善专属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质效。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强化融资担保的增信支持作用,提高风险分担机制使用效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

(五)房地产业

坚持“房住不炒”的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紧紧抓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营利性服务业

聚焦企业发展,强化服务保障,坚持“一企一策”,用好“三张清单”,加强条块联动,精准助企纾困,充分挖掘企业发展潜力。强化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发展好、体量大、落地快的“专、精、特、新”企业,为稳增长提供强力支撑。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梳理省、、县及部门各项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力度,真正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

文旅产业:依托云鹤、草海旅游集散服务,以新华银器小镇为龙头,推动同大理市、丽江市在旅游业态和旅游线路的协同互补、联动发展,全面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乡村旅游、营地游、体验游、自驾游。积极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规模以上文化旅游和娱乐业企业。(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康养产业:加快启动健康与养老产业的规划,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到全县投资健康与养老产业。同时,积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县内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挖掘、整理和开发民族药业,助推健康与养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体育产业:立足高原水乡资源环境优势,培育高原体育产业新业态。重点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休闲、商贸会展、时尚创意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基础建设,整合体育资源,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引进全国全省马拉松、垂钓、山地自行车、游泳等赛事,实现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现代化,形成体育产业链,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数字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骨干企业城域网和接入网优化和承载能力扩容,加快老旧小区光纤网络改造、新建城镇区域光纤网络部署,提升网络传输、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

环保服务: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责任单位: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科技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会计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转型等服务业责任单位: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高位推进水利环境咨询服务、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服务业,强化统计服务,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做细、做足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帮扶工作,引导督促企业及时上规入统,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招商引资。招商是发展壮大第三产业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符合鹤庆产业发展导向项目。在土地、税费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对符合鹤庆县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投资总额较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招商政策。二是国内外大中型连锁企业或知名企业到鹤庆成立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开办商场、超市、酒店(住宿)、餐饮等连锁店,并符合鹤庆县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在鹤庆升限纳统且在库存续期1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二)扎实推进“升限纳统”立足鹤庆优势产业,突出三产融合,依法依规做好企业“纳统入规”工作。一是建好后备企业库。扎实开展对重点企业、大个体摸排核查,县每年要筛选出发展前景较好的30家商贸企业和10家服务业企业,纳入全县“上限上规”后备企业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和服务。二是做好“升规退”指导。靠前服务,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提高入库入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退库工作的分析研判,精准退库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在已有的政策基础上,出台鹤庆县支持内外贸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着力构建 “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的格局。责任单位: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三)积极引导“工延贸”“农延贸”一是要因地制宜。对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内销比例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引导推动。二是树立典型示范。要发挥县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集团产业活动成立法人单位,并申报入统。三是要合力推动。按照“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责任部门要出台政策,积极研究奖补企业相关政策,对重点行业进行合理补助;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延伸到贸易,合力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延贸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鼓励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县内重点在库企业在县内外增设经营门店和县内乡镇新开设连锁(直营)单位,且经营数据统计在县内对开设2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的,在县内外每新增设1家店面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且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每新增一家店面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的,且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落实专项扶持政策。稳定持续的政策扶持是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执行好县人民政府支持酒店业发展奖励政策、特色民居客栈建设奖补政策、特色农家乐奖补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鹤庆县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统一协调和落实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高质量落实。将第三产业发展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考核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对完成目标责任考核及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第三产业总体态势、运行情况的调度分析,紧盯重点行业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对重大关键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跟踪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第三产业平稳运行。

(三)完善统计体系。完善第三产业统计体系,加强对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明确各行业部门统计任务,健全第三产业统计数据报送系统,建立第三产业运行情况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严格考核提供依据。每月及时掌握指标完成情况,抓好联网直报和销售额排名靠前企业数据统计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

(四)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全县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让更多的人和企业了解政策和依托政策加快发展。同时,要抓住成功典型事例报道,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推进全县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五)强化政策落实。一是本意见扶持的企业和项目必须是在县内注册,并独立核算,在全县投资建设、依法统计、会计规范化考核合格、依法经营的服务业企业。凡企业被查处有瞒报虚报、偷税漏税、不依法统计等行为的,不予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企业迁出本县的,自迁出之日起不再享受奖励。三是本意见奖励扶持政策的兑现,由企业提出申请,乡镇签署意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在公众媒体上及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后,交由县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予以兑现。

(六)加强督查督办。采取倒逼机制,以目标促进度,建立健全“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年底考评”工作机制,并将上述各项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综合督查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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