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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民政局对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 来源:鹤庆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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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殡葬管理中心成员为组员的建议办理工作组,切实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

您在建议中提出:“建议通过广泛的村级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后出台一份全县统一的农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统一协调地推进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您的建议对督促红白理事会建设,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各类规章制度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鹤庆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于2022111日印发《鹤庆县民政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修改意见的函》(鹤民函〔202279号),要求各乡镇自行组织,选12个村(居)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要求覆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县共选取了13个村委会1个社区征求意见,其中金墩乡选取的是孝廉村委会,经过逐条讨论研究,对大理州民政局联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无修改意见。

2023210日鹤庆县民政局联合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鹤民发〔20233号)。要求各乡镇于1030日之前组织各村委会结合当地民风民俗完成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民政局,附件中有《村红白理事会章程》(模板),完全可以满足我县红白理事会建设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和督促各村委会推进红白理事会的建立并严格按章程执行,切实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扎实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鹤庆县民政局

202472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永泽  139****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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