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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3-0032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96716461000
  • 发文字号: 〔2023〕 73号
  • 主题词: 行政许可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来源: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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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6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务局会同县级各有关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完善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相关单位意见,经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评估审核,修订形成了《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45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鹤庆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3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鹤庆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2023919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划转至县发展改革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修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

三、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的县级权限县公安局不再实施此事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县应急局实施)

五、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审批,由地市级及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涉及我省“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县(市)不承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再实施此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鹤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10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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