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鹤庆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庆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农村改厕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州县“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高标准实施农村改厕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改造建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目标任务25座,改建农村卫生户厕目标任务2562座(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实施对象。2023年农村公厕改建对象必须为常住户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农村户厕实施和奖补对象首先满足无厕农户、2022年摸排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厕所,其次是使用旱厕户,最后是改造达不到标准的卫生厕农户。对前期已实施过,获得相应财政资金补助并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村厕所(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等),不予补助;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不纳入改厕对象。
(二)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因地制宜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新改建户厕提倡入院入室,严禁在交通干道、河道、沟渠旁建厕所,要做好卫生公厕建设选址、用地协调等基础工作,要注重厕所改建与村庄风貌相统一。
(三)严格标准重质量。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厕所化粪池等产品供货商审核选择,发布供货商及产品名录,进入名录的供货商,应具备专业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完善的技术资料,能进行专业培训指导,指导村组、农户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统建厕所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落实施工单位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要按照技术指南施工。
(四)实施科学改厕。各乡镇要结合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等工作,充分发挥奖补资金作用,要把乡村振兴试点和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有机结合,原则上要将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覆盖乡村振兴各级试点村、污水管网配套村及附近的村庄,进行一体化建设,通过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改厕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改厕任务。
(五)强化管护求实效。各乡镇要把建立农村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着眼于改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快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厕后的管理、维修及粪污处理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六)有序开展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利用改造建设现场开展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好改厕技术指导员作用,确保改厕质量。
(七)规范验收程序。2023年的农村厕所改建验收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2022年修订版)》执行,由行政村初验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后报县级验收。县级验收以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体,其中公厕实行县级验收全覆盖,户厕原则上按照10%-20%的比例随机抽验。公厕可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启动资金及进度款,县级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户厕按照“建成一批、录入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的原则兑付奖补资金。
(八)档案资料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完善公厕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户厕档案,确保与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相一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改厕实施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改造建设;相关单位要建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高位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二)压实工作责任。省州县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的内容。各乡镇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改厕工作,务必在7月30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筹措。2023年全县农村“厕所革命”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公厕10万元/座,户厕2000元/座执行(其中:公厕奖补资金为中央、省级全额补助,户厕奖补资金为省、州、县三级配套)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在村务公开栏、办公场所、集中居住区广场等醒目位置公开奖补资金发放结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督导,相关督导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五)注重宣传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改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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