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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4-0012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219584190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词: 行政职权进行调整
  • 体裁: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政策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 来源: 县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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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州关于强化乡镇权责清单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的有关要求,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鹤庆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20249,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1213日,鹤庆县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新增统一目录的通知》。202456月,经对各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存在赋权事项“接不住、管不好”的现象。鹤庆县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统筹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二、《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拟定过程

  为确保动态调整工作与2023年乡镇赋权工作有效衔接,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反馈情况,县级行业部门再次对事项进行比对分析,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乡镇报送“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经征求涉及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县政务局汇总形成了《鹤庆县9个乡镇保留的赋权事项清单》《鹤庆县退回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具体赋权事项调整情况如下:辛屯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7项),草海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9项),云鹤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71项),金墩乡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70项),松桂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8项),西邑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7项),黄坪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8项),龙开口镇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7项),六合彝族人民政府退回46项(保留67项)。

三、相关要求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印发后,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赋权事项调整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帮助各乡镇履行好行政职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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