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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3-00231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871305470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词: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政策解读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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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鹤庆县加强新时代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前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解决我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短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619日印发了《鹤庆县加强新时代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展。以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红十字会特色活动“五有”标准,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通过三年的努力,显著改善我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薄弱的局面,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展、体系不断健全、工作力量更加壮大。

1.到20239月底,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红十字会率达 100%

2.逐步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建立基层红十字会不具备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可按地域相近原则,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归属所在乡镇红十字会。

3.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在县直属中学、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学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至2025年建会率达50%鼓励有积极性的其他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推动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基层组织阵地活力不断增强。每个乡镇努力打造至少一项红十字特色品牌。有博爱新村、博爱家园、博爱学校、博爱卫生、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博爱校医室等项目要挖掘打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红十字阵地,没有项目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打造品牌阵地。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红十字特色、较强社会动员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的基层组织,积极发展会员和志愿者,发展人数逐年增加,至2025新增会员和志愿者各500人以上调动参与各项红十字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带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把政治性作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灵魂,切实承担引领广大会员、志愿者和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二)坚持有效覆盖。首先在乡镇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逐步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同时向学校、医院、机关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进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坚持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巩固与提高相结合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三)坚持资源共享。坚持党建带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党建,充分发挥“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共青团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的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量聚合、工作互动,实现党群共建组织、党群共建队伍、党群共建阵地。

(四)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宗旨的各项活动。坚持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法依规建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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