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1〕16号)等省、州相关职称申报评审规定,大理州定于2021年6月-7月开展2021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大理州2021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7月2日,评审时间为2021年7月。
申报人员范围为大理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中央或省直属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央或省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亦可申报评审。
专业范围为轻纺工程(制茶工程、食品加工及制造、包装工程、轻工业设计等)、机电工程(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机械电子、车辆工程、医疗设备、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制药、检验检测、化学、工业分析、硅酸盐水泥工艺、冶金冶炼、采矿、地震工程等工程技术专业。
推荐评审应具备4个条件:一是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二是履职年限、申报材料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申报职称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等须为履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三是继续教育情况须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四是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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