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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4732401/2024-00048
  • 发布机构: 县政务局

鹤庆县农业农村水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落漏河灌区)招标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 来源:鹤庆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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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庆县农业农村水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落漏河灌区)招标人为鹤庆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圆管理咨询(鹤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涉及黄坪镇全镇下辖潘营、姜寅、河西、龙泉、新泉、新坪、水坪、围子田、子牙关、黄坪、均华、云华、财丰、石洞 14 个村委会。

2.2项目资金:引进投资主体。

2.3建设内容和规模:鹤庆县农业农村水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落漏河灌区)包含 4件工程,其中连通工程 1 件,三锅桩水库—陇子口水库连通工程,区内引提水工程 1 件,为黄坪镇均华提引水工程,灌溉配套设施工程 2件,为新建泵站工程、现状渠道改(扩)建工程,最终以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为准。其中:

1)黄坪镇均华提引水工程水源点为金沙江鲁地拉库区,经过两级提水至高位水池后通过均华输水管及其支管输水至相应灌片。泵站总装机 5850kW,有效装机 3900kW。提输水管管径为 0.8m0.3m,总长度 21.3km

2)三锅桩水库—陇子口水库连通工程主要建筑物为三锅桩水库输水管及其支管,其中三锅桩 1#分干管 2 段末端延长至陇子口水库,由三锅桩水库向陇子口水库补水,三锅桩输水管 8 段连接至黄坪镇均华提引水工程,在汛期未供水时段利用三锅桩供水管道冲蓄陇子口水库。三锅桩水库输水管及其支管管径为 1.2m0.3m,总长度 33.9km

3)新建泵站工程

规划在落漏河片新建 3 座灌溉用的提水泵站,新建泵站设计流量0.020.16m3/s,提水扬程95.0340.0m,单座泵站装机 74560kW,新建泵站总装机容量为 1778kW

本工程新建泵站设计流量较小,扬程较高,水泵比转速较小,水泵台数应尽量少,选择 1 台机组时,泵组故障,供水影响较大,因此本阶段水泵台数均选择为 2 台。泵站均为灌溉用,利用小时数较低且1台故障,还有一定的供水能力,因此泵站均不设备用泵组。

4)现状渠道改(扩)建

漏河片现状有三锅桩水库东大沟、鸡鸣寺大沟、大兴沟、山西沟等 12 条干、支渠,总长度 167.36km。经调查统计,落漏河灌片现状12 条渠道中,续建配套 5 条渠道,长度 66.70km(损毁共计长为63.43km,土渠长为 3.27km)。现状渠道的总体衬砌率为 98.05%,总体完好率仅为 61.35%

2.4总投资: 45672.08万元。本项目实际项目资金、建设规模、总投资以项目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金融机构调查评估结论为准

注:中标人(投资主体)须对鹤庆县农业农村水资源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落漏河灌区)进行全额投资。

2.5项目范围:包括两个阶段:建设期和运营期。在建设期,经营者需负责投资、融资和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照建设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在运营期,经营者需维护和运营项目资产,保证提水工程的水质和水量达标。由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投资主体所有,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并获得本项目的收益权、经营权及收费权,并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竣工及运营,同时招标人及中标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6政府方提供的条件:项目实施机构配合投资主体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备案、工程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鹤庆县水务局与投资主体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按投资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经营期限暂定为20年,其中:运营期暂定18年(以项目完工后投产之日开始计算),建设期暂定2年(以乙方开工建设之日开始计算),若建设期结束后未完工导致延期,则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相应顺延,直至项目完工后投产进入运营期,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起至今自行编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即可。

3.4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并提供相应承诺;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网站查询结果由招标人于开标当日负责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9 5 0000分至202491123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09250900分。

5.2开标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4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4.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4.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4.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4.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交易指引→操作指南,选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学习。

5.4.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及时联系筑龙客服检查问题或不及时联系招标人说明情况的,超过解密时长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鹤庆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2-413362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水务局

地址:鹤庆县鹤阳西路125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987601381

招标代理机构:方圆管理咨询(鹤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东升社区鹤阳西路12号(糖厂集资房31单元4-1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368852843

行政监督单位:鹤庆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2-413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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