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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栗坪2光伏电站220kV接入系统工程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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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大栗坪2光伏电站220kV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村

建设单位

华能新能源(鹤庆)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大栗坪2光伏电站220kv接入系统工程线路起于220千伏大栗坪2光伏电站220千伏出线架构,迄于220千伏大栗坪光伏电站220千伏进线架构。项目主要包括塔基建设和线路布设,不包括升压站建设。工程全线位于鹤庆县境内,全线海拔在1530~1860m之间,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6.60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曲折系数为1.43,线路设计气象条件为覆冰厚度为C=10mm,基本风速V=27m/s;共新建铁塔18基,直线塔为猫头型、耐张塔为干字型铁塔,按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线路塔基基础采用掏挖基础及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两种形式,铁塔与基础的连接方式采用地脚螺栓与塔脚板连接。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基础施工,塔基开挖、线路架设等。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塔基开挖,施工临时设施设置(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材料堆放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易引起水土流失。
运营期: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主要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是输电线路运行噪声。运营期由大栗坪2光伏电站负责运维,不新增定员。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项目沿线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树枝、废弃绝缘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应结合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围挡防护。

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在施工期间,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 50905-2014 )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村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

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铁塔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的配合使用,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工程中常出现的小簸箕问题,做到少开挖或不开基面。

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

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工程占用的林地,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对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220kV大栗坪2光伏电站220kV接入系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塔基区

在工程建设前对线路塔基区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保护表土资源;主体还考虑了浆砌石排水沟,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并在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耕地恢复,恢复植被。

临时施工场地区

在工程建设前对需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及牵张场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保护表土资源;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耕地恢复,恢复植被。新增对临时堆土采取编织袋拦挡、无纺布苫盖等临时措施,提出水土保持管理要求。牵张场区以占压为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临时占地范围内,扰动深度小于20cm,可不考虑表土剥离。新增补充施工过程中表土铺垫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并提出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本方案新增措施两部分组成,措施类型主要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大部分。

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工程量

A、工程措施

a.线路塔基区:表土剥离210m3、浆砌石截水沟242m、土地整治0.09hm2、复耕0.06hm2

b.临时施工场地区:表土剥离570m3、土地整治0.22hm2、复耕0.14hm2

B、植物措施

a.线路塔基区:植被恢复0.03hm2

b.临时施工场地区:植被恢复0.08hm2

方案新增措施

临时施工场地区:砂土袋拦挡280m(砂土袋填筑280m3、砂土袋拆除280m3)、临时苫盖400m2(土工布临时覆盖400m2)。

4)林地保护及减缓措施

为保护和减缓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本次施工期间主要针对占用林区域进行防护级减缓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

2)项目对林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主要种植与林区域内相同的植被,对于不适合植树造林,进行草籽绿化,水保提出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林地的影响。

3)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由于占用的林地面积较小,在采用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较小。

5)农田保护及减缓措施

为避免施工期间对周边农田的影响,需采取相关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农田产生影响,其采用的保护及减缓措施如下:

1)本工程沿线区域地形较平坦,施工期间注意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土;表土应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不得引用外来物种;

2)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

3)根据输变电工程特点,位于农田区域的塔基施工结束后,可以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

6)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线路拐点坐标不涉及占用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推荐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电力线路均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本工程推荐路径方案没有跨越生态红线区域,且没有在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内建设铁塔,为了保护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在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应采取如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靠近居民点附近设置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减少生态影响。

2)应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3)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4)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降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5)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无施工道路区域采用索道运输施工材料,不得拓宽或开辟新的施工便道。

6)架线施工时,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

7)强化施工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8)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9)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10)工程占用林地的,需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气处理措施。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水处理措施。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良导体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工程运营期严格落实动植物、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线路清理安全隐患时,严禁砍伐除必要砍伐的隐患树木以外的树木,砍伐前需向相关林业部门报告及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树木清理。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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