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鹤庆县税务局”)在大理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认真梳理研究政务公开的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鹤庆县税务局紧扣上级要求,围绕群众信息获取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扎实稳步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欠税公告4次、非正常户公告6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集中公示1次,公开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114条。积极落实单位职能职责、部门权责清单,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纳税办税地图、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年政府信息年报、2020年A级纳税户清册、2022年度办税日历。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编制公开目录,持续丰富公开内容,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强化依法公开管理,将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扩展平台,不断完善公开方式,以扩大政务公开渠道为主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平台,切实为税收公开“扩频提速”。通过使用州局门户网站、县政务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完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板、示意图以及发放纳税资料、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税收政策、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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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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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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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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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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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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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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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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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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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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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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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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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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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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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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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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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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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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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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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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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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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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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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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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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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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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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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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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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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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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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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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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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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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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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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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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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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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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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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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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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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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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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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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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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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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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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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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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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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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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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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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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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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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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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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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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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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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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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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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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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鹤庆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鹤庆县税务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局内会议、部门会议等形式不断强化职工的公开意识;探索将信息公开质效与个人、部门绩效相结合的形式促使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并轨。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便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到位;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到股室、个人,确保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更新、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1.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鹤庆县税务局围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制定“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总体目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结合“十四五”要求对公开内容提前规划,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如:根据“十四五”规划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结合总局、省局、州局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进行主动公开,并组成专人团队进行上门辅导;根据“十四五”规划关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制造业要求,结合2021年底制造业缓缴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2.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以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鹤庆工作实际,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条例》要求,以股室为单位,严格按照公开标准,包括名称、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进行公开。二是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鹤庆县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及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合理分工,合力推进,着力打造鹤庆税务优质服务形象,实现“纳税人满意度、税收营商环境持续进步”工作目标。
3.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一是拓宽线上税费政策发布渠道,通过使用电话、邮件、微信群、QQ群、县政府门户网站、州局政务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引导纳税人使用云南省税务局官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权威信息获取;三是多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工作。通过短篇漫画、宣传海报、展板、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进行跟踪随访,并提供送政策上门政策服务。四是增强税费政策措施学习及时性、确定性,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税费政策指引、问答等执行口径,形成单位内部政策执行统一。五是积极服务社会。加强对外公开电话人员业务培训,结合纳税人需求实际,收集整理各类税收政策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按照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咨询工作;在办税服务厅落实“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
4.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规范网站政务公开,对照《公开目录》确定的主动公开事项和应公开的内容,组织专人梳理并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录入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发布,并按要求定期更新。遵循“服务群众、紧扣重点、标准引领、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持续丰富公开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大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实现了鹤庆县税收管理事项政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
5.围绕《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规范税务执法、守住规矩底线,落实税收政策措施,完善税收法治体系,增强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信息公开贯彻于税收工作中,依照法治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一是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单位需要公开的事项,主动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按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借助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县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信息。三是强化公开管理。严格按公开标准进行公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多重审核机制,层层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督察机制,及时督察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6.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强调单位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必须抓好抓实的共识,专题审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会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形成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智囊团队,在各股室、分局抽取精兵强将,成立专业化咨询辅导团队,按个人工作职能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之间的同频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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