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1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2021年,我局全年主动通过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0余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经费的落实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定期会议研究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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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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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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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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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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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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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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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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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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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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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下一步,将严格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将公开要求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拟制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并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公文公开情况,符合公开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二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时,按年度分类发布,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网站发布的复文标题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方便查询。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各股室、站、队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进行全省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归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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