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做”活动开展以来,鹤庆县落实发展第一要务,千方百计稳经济、多措并举保就业、多管齐下促消费,县域经济正向循环、稳中有进。
千方百计稳经济
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体系,大力实施招大引强行动,1至9月,新签约项目10个,成功引进1户世界500强企业,1户行业龙头企业。把乳畜业确定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形成了“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创新合作模式。按巩固存量、做大增量、优化结构的思路,建设绿色低碳水电铝一体化产业基地,全力打造“绿色铝谷”。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复苏势头良好。
抓实项目建设。坚持项目工作法,由县处级领导直接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并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累计7场次,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肠梗阻”问题21个。通过“三问一评”专题询问会议、开展季度综合督查下发督办单等监督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以问题为导向,转作风提效能,抓实整改工作赶进度,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投产。全县1至3季度全县集中开工项目62个,总投资95.2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8.89亿元。
壮大市场主体。成立鹤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印发《2022年鹤庆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全县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制定《鹤庆县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到2022年底市场主体总量达23036户,增长率达14.52%,截至第三季度全县市场主体已达22230户,同比增长12.13%,较2021年底新增2114户。
多措并举保就业
驻企纾困解难。相关职能部门认领企业反映问题,共向县内重点企业派驻47名驻企服务员,形成了30个“县级领导+职能部门+驻企服务员+企业”模式的助企“阵地”,第一时间落实各项暖企纾困政策,精准助力企业有效解决问题。制定《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分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实施细则》,对承租鹤庆县内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2022年全年按照房屋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执行减免6个月或3个月租金的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县内各部门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给予适当帮扶,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岗位。
落实稳岗政策。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办理各类保险金发放业务,1至9月为13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43.98万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022年1至9月发放失业补助金28人8.13万元。发放稳岗补贴145.89万元,惠及企业43家2445人。
力促就业创业。1至9月鹤庆县累计开发城镇公共服务岗位364个,兑现劳务补贴353.565万元。1至9月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520人,其中省外转移24321人,省内转移87199人。安排67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学校、鹤庆县新欣医院等单位见习,兑付补贴10.6万元。支持大学生创业,推荐上报7个大学生创业项目。
多管齐下促消费
促进消费恢复。制定《鹤庆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营性场所扎实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多点位设置核酸采样点对入县游客提供免费核酸混检服务,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定和扩大消费。建立并完善生活物资保供机制,定期对县内限额以上的百货店、商场、超市、成品油流通等零售、批发企业及应急保供企业开展摸排,保障县内基本消费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充分挖掘节假日消费潜力,动员县内鹤韵食府等12家企业参加大理州餐饮美食促销活动;动员乐玛特超市等11家企业参加大理州零售业促销活动。
提升消费能力。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至每月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逐步提高居民工资水平和消费能力。兜准兜住兜牢兜底保障对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2022年1至9月,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885.6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717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58.57万元,救助困难家庭592户2366人,发放困难临时救助金135.57万元。
优化消费环境。抓实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消费环境的优化工作,加大对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缺斤短两、农残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督查处力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的作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消费投诉处理促进消费环境和服务质量提升。1至9月全县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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