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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19-00181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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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要求,现将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鹤政办发〔2019〕36号)要求,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要按要求界定,在公文办理中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拟稿单位须界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凡提出界定为“此件不公开”的公文要说明“不公开”的理由,否则不予印发,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截至2019年11月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发文188份,其中不公开158份,公开30份。

二、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

(一)认真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严格按照《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94号)要求,做好各类公文政策解读,截至2019年11月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45篇,其中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具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6篇。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严格执行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一是加强监测和处置。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处置网络舆情45件,编报《网络舆情动态》2期。二是加强日常宣传报道活动。截至11月底,累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48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积极妥善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2.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完善政务服务专线的咨询、办事和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认真处理上级转办群众在“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上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提高接听处置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含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在“议案提案办理结果”专栏中,截至目前,2019年政协提案、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涉密件除外,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依照《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9〕26号),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三项制度”推进工作,为“三项制度”的执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一是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公开,出台《鹤庆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鹤政办通〔2018〕17号。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等。三是债券存续期公开,公开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2.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下达资金1104.45万元(含易地搬迁后续扶持21万元),实施公益性岗位413个、基础设施项目37个、住房保障65户。二是下达资金377.73万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340万元,应急资金37.73万元。三是下达2019年沪滇帮扶项目资金2880.2万元,实施项目12个。四下达产业扶贫信贷资金计划16000万元,实际完成16049.15万元,获贷建档立卡贫困户3573户。

3.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鹤庆新闻通讯》《鹤庆广播电视台》公示县级担任河湖长和河湖名录及二级督查长名单,公示了县级河湖长26名,督查长10名。同时在河湖库渠醒目位置竖立县乡(镇)村组四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公示各级河湖长信息。

4.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要求,对辖区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经核查我县辖区内均未发现黑臭水体。二是出台《鹤庆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鹤庆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鹤庆县坝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和《鹤庆县造纸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清理规范银行及中介服务收费,制定价格规范并严格执行。二是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收费。2019年4月对全县铁路货运收费进行了规范清理,我县涉及西邑站铁路货物运输,主要是运输球团铁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执行,2018年收费总额为3963.69617万元。三是严格执行省州相关文件规定,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2.优化公平竞争的投资营商环境。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审批程序;二是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三是严格招标投标管理和推行负面清单,并在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四是压缩审批时限和缩短外商企业投资投诉处理时间;五是深化和规范电力市场化改革;六是突出“三个优化”:优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优化政务公开。

3.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告》,全县共抽查市场主体523户,检查事项涵盖了11大类,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县28家政府部门按照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的原则,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进行归集和公示,进一步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截至2019年11月15日,全县共归集涉企信息4156条。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目前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公开24个单位;同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都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公开。截至2019年11月15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31条。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并都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2019年1至10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71项,成功开展电子评标146例,远程异地评标195场次。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出台《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云南其亚集团和溢鑫铝业等5个项目进行归集和公示。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了下发救灾物资情况和城乡低保评定程序、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城乡低保享受人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享受人数、特困人员资金发放情况,孤儿补助标准和孤儿申报程序等,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社会救助申请程序及保障标准,方便公众查看和监督。

五、强化公开平台管理

(一)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工作。

(二)规范管理各类政务新媒体。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截至目前,鹤庆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14个:政务微博3个、微信公众号10个、今日头条1个。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是加强实体大厅建设,实现“多门”变“一门”。二是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多窗”变“一窗”。三是统筹整合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四是行办事要件标准化,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四)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分类办理,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申请内容不重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回复9件。

六、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分的要求。

(二)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试行)和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鹤政办通〔2019〕82号)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试行)》和《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要求,认真填写《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鹤庆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薄弱环节上下功夫,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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