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界定公文(信息)公开属性
我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机关股室人员和各学校业务人员能熟练使用大理州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移动办公系统。在公文办理过程中,能熟练使用“信息公开”模块,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系统梳理制发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2020年内未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标准指引,结合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已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在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加强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主动公开“六稳”“六保”信息
主动公开教育体育系统“稳投资”“保基层运转”工作情况报告,主动解读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民生改善信息
主动公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三)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主动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及目录清单。
(五)主动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努力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加强“鹤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第三方平台上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
组织编制更新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20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报送
在办理公文时标识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抄送给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级各部门窗口)。
五、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
组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根据《鹤庆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各学校,同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干部职工量化考核和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2020年参加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培训指导》和《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培训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
七、下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标准目录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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