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以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通过税收法治化建设促进税收现代化实现。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税收法制化建设深度融合
突出“关键少数”,通过县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干部培训或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在税收法制化建设的举措中。细化硬化落实措施,着力推进“学习兴税”平台应用,落实好“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等学习培训要求,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落实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由党委委员担任指导老师,推动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和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保证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惠红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24年,鹤庆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成立鹤庆县税务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鹤庆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税收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监督制约,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税务总局的要求,鹤庆县税务局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实行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由法制部门会签审查的制度。法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加强监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对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预算编制等重大事项进行党委集体决定,确立和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进户执法,进一步简化税务检查步骤,严格遵照“无风险,不打扰”原则,减轻纳税人负担。认真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税务行政处罚,严格遵守“首违不罚”制度,全面贯彻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行政执法公示更加全面详细、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稳步推进、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确立完善,确保税务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合规性。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保证行政程序依法合规
鹤庆县税务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有4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通过率100%。截止2024年12月,鹤庆县税务局具有执法资格职工108人,执法岗位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为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救济权,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地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鹤庆县税务局认真落实《鹤庆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与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鹤庆县“检察蓝+税务蓝”协作机制(试行)》,进一步融合、发挥县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税务机关的税收监管职能,构建新型检税协作格局。2024年鹤庆县税务局共收到县检察院下发的《立案决定书》2份,均为欠缴非税收入案件,经与县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后,已将企业欠缴费款及滞纳金全部征收入库,并取得县检察院出具的《终结案件决定书》。鹤庆县税务局2024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公益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通过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局内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堵住管理漏洞。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在云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鹤庆县税务局接受大理州税务局开展的督察审计,“三项审计”(鹤庆县税务局“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乙方运维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鹤庆县税务局税费执法和内部财务管理督察审计、鹤庆县税务局关于周文忠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32项,356条审计问题,已按照审计整改相关要求于2024年9月完成整改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鹤庆县税务局2024年未产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着力推进“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建设,让自助办税成为办税的主流方式,办税服务厅和24小时自助办税区兜底服务,利用电子税务局平台为依托,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同时结合“厅线联动”,让纳税人的疑问可以得到最快的解答。随着“一窗通办”“一厅通办”的全面实施,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长,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征管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建在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按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推动领导小组工作运行常态化,全年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三是完善集体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及时充实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优化工作职责及各部门分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机制,规范制度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推动业务整合和工作平稳运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系统法治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
(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税收执法的精准度有待提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部分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对具体税收政策学习不够深,执法精准度有待提高。
2.信息化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融合不够深入。税收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不够顺畅,与外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了执法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3.法治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目前的法治监督主要集中在事后监督,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监督相对薄弱。内部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存在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的问题。外部监督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有限,未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纳税人监督等外部力量的作用。
(二)原因分析
1.干部培训和业务指导不足: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有待改进,培训的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够强,未能满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多样化需求。业务指导不够及时、深入,对基层遇到的复杂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跟踪反馈机制。
2.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投入问题: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各系统之间的建设和升级缺乏统筹协调,导致数据共享和系统融合困难。在信息化投入方面,对新技术应用的资金支持不足,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和质量。
3.监督机制和协同合作不完善:法治监督的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对事前、事中监督的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内部监督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监督合力难以形成。对外部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建立健全与社会监督、纳税人监督的互动机制。
(三)解决方案
1.在提升税收执法精准度方面: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和业务需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二是组织法制、税政、征管等部门共同梳理复杂业务类型,制定统一、详细的执法操作指南,明确执法流程和标准。
2.在深化信息化与法治政府建设融合方面:一是以现有信息平台为基础制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明确各系统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畴,加强系统之间的统筹协调。二是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沟通协调机制,用强有力的部门协同,打破因信息技术短板造成的信息壁垒,实现涉税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
3.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方面:一是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等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二是优化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监督和监督盲区。三是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邀请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参与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鹤庆县税务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和落实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持续加强税收法治制度建设
紧跟税收政策调整和改革步伐,及时清理、完善和更新相关税收制度规范及对外公示材料,确保制度执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探索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学习研讨典型税收执法案例,为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提供执法参考,统一执法尺度。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风险预警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三)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对内部审计、外部督察等考核的结果运用,加大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加强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鹤庆县税务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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