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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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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

秋季学期已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加强鹤庆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学校及广大师生作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明确学校校长(园长)和单位负责人是主体第一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做好每周自查、陪餐等食品安全制度,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掌握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2、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3、做好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对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食堂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4、紧盯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各学校、幼儿园应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2、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3、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各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做好食品成品留样工作,食物成品应按品种、餐次不少于125g分别盛放,做好留样记录台账,同时做好盛放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

4、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剂、乳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食品的采购贮存管理制度。

三、积极倡导节约健康饮食习惯

各学校要重点培养学生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

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避免暴饮暴食,尽量少食用或不食用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饮食,膳食荤素合理搭配。引导学校食堂和学生自觉养成崇尚节约的良好习惯,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爱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四、食品加工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1、干木耳、干米粉等宜即泡即吃,用冷水泡1-2小时且一般不超过4小时,用热水泡需适当缩短时间。

2、豆浆因出现“假沸”现象易引起食物中毒;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

3、使用鸡蛋前,应清洗干净蛋的外壳,确保禽蛋在加工制作前清洗干净;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

4、采购使用湿米粉类(河粉、肠粉、卷粉、米线、米粉)产品,应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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