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西邑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
鹤庆县北衙铁金矿“5·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5月14日14时30分许,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万硐山采场西侧1790m平台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76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于2024年5月15日,依法成立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5·14”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了《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5·14”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并于2024年7月8日通过鹤庆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结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2025年1月10日,鹤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西邑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5·14”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铁金矿“5·14”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过事故调查组认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经过评估组核查,所有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责任追究已经落实到位。
1.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赵某某,四川腾运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潜孔钻机操作人员兼车辆驾驶员。违反《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边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腾运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潜孔钻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在存在浮石、开裂等迹象的边坡下方停留。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2.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3家单位,2人)
(1)四川腾运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处以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的罚款,已缴纳。
(2)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的罚款,已缴纳。
(3)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罚款,已缴纳。
(4)杜某某(四川腾运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负责人),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19200.00),已缴纳。
(5)何某(四川腾运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12000.00),已缴纳。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北衙公司、云南地矿建设公司、四川腾运鹤庆分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5·14”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从思想、制度、技术、管理、培训等层面进行反思;对采场边坡开展专项检查,清除边坡悬浮石和不稳定岩块,消除事故隐患。
2.北衙公司针对“5·14”事故进行复盘建模,拍摄安全警示教育片作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组织全公司和所有承包单位员工学习,用身边事故案例形象生动的教育警示员工;同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对公司近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制作警示墙、展板等形式,针对性的开展多种方式安全警示教育。
3.北衙公司作为发包单位,组织相关科室对承包单位的相应资质进行再审核,查阅承包单位入厂人员的作业资格及安全教育培训台账。进一步强化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做到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
4.北衙公司以生产目标、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结合矿山开采进度、气象变化、地质结构变化特点,加强危险路段和区域、生产重要时段和工期进行风险管控,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将生产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推进风险管控与隐患消除工作。
5.北衙公司以“5·14”事故为契机,对全矿各环节、全覆盖开展风险辨识,尤其是针对矿区范围内因矿山开采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体辨识与评估,对存在风险的边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6.北衙公司根据采场的风险特性,增设相应的警戒隔离、禁入措施和安全警示告知标识;加大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三违”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部考核奖惩制度,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评估意见
总体上看,本起事故中各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均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涉事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鹤庆县应急管理局作为监管主体,对涉事企业事故后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帮扶指导;西邑镇人民政府及时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截止评估时,各事故责任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评估后认为:《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鹤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涉事单位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安全管理职责,提升安全监管和管理水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环节、区域和行业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要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消除事故发生风险,严守安全底线,确保下步生产安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坚持党政主导,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部门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源头排查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对辖区内各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时段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生产安全。
(三)深化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安全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规作业行为,提高广大员工及人民群众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认识, 集中曝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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