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围绕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加强涉文旅行业2024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专项整治。
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1月23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鹤镇文化站对云鹤镇辖区内文化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5人次,检查书店4家次、复印店4家次,电影院1家次,邮政快递企业1家次,网吧2家次。
经对文化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非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作品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未发现邮政快递企业寄递非法出版物。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活动,进一步净化广大人民群众阅读环境和网络安全环境,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文化氛围。
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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