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项目试点验收报告
根据《关于公布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名单的通知》《》以及乡镇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工作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验收小组,于2023年4月7-10日起对项目涉及乡镇金墩乡、西邑镇农房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的重点为工程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档案管理等方面。
验收组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查看了137户改造户,听取了金墩乡、西邑镇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竣工验收资料,并严格按照《云南农村民居室内功能提升技术指南(试行)》,形成了竣工验收报告。
一、 工程概况
《关于公布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名单的通知》将我县金墩乡银河村委会金翅鹤村和西邑镇西邑村委会乔仁甸村列为2022年度农房功能提升试点村,共涉及农户137户,上级补助资金2万元/户,补助资金总额为274万元,先期补助30%,82.2万元。
二、工程完成情况
鹤庆县2022年农房功能提升改造试点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共计137户,涉及2各乡镇两个村,其中金墩乡银河村委会金翅鹤村95户,281人;西邑镇西邑村委会乔仁甸村42户,176人,实际完成的数量与下达任务数一致。
三、工程质量
各乡镇农房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由乡组织技术人员入户进行了工程质量初步验收,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验收组,以乡镇为单位,对已完成改造的农户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及时处理。
经现场实地检查,2022年鹤庆县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改造内容合理,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的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的监控和检查,工程质量达到了《云南农村民居室内功能提升技术指南(试行)》要求。
四、资金管理
上级补助我县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财政补助到位资金82.2万元,根据各试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我县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其中金墩乡试点项目14.25万元,西邑镇试点项目67.95万元。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支出,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云南省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坚持专款专用、未扩大支出范围、未挤占挪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五、档案管理
乡镇明确了专人负责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改造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配备相应的档案室、档案柜等设备。归档的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纸质档案管理规范。
六、工程效益
农房功能提升改造试点项目工程改善提升了137户,457人的农房居住环境问题,密切了当地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效益显著,同时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七、验收结论
鹤庆县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2022年度任务已按计划完成,施工质量良好,改造成本控制基本合理,资金管理规范,档案完善,验收合格。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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