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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5-00019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松园村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2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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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松园村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鹤庆县龙开口镇、六合彝族乡、金墩乡

建设单位

华能澜沧江(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220千伏线路15.9公里,采用单回路架空架没,线路起于220千伏松园村光伏升压站,止于220千伏松桂东庄220千伏侧构架,导线采用JL/LB20A-400/50耐热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OPGW-24B1-100光缆,光缆纤芯采用G.652D,全线采用自立式角钢塔36基(其中:耐张塔14基,直线塔22基)。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3.5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土石方开挖回填、物料装卸运输、混凝土搅拌、设备安装等作业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基础施工,塔基开挖、线路架设等,主要噪声源有汽车、电动卷扬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及水土流失。
运营期
运营后无废气产生运营期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由导线、金具和绝缘子的电晕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而在其周围形成的电磁性噪声。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树枝、废弃绝缘子。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工程已采取环保措施

1)已采取的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④现场堆放材料及裸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已采取的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②项目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请周边村民进行清运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餐饮废水收集桶,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④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3)已采取的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②本项目施工区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当地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③本项目施工区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邻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②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装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材料堆放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④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⑤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⑥在施工期间,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三)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乡镇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供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

②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

④项目施工期间禁止在河道管护范围及近河两侧设置堆料场、牵张场及施工生产区等。

(四)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③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

(五)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六)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挖方时,上坡边坡一次按规定放足,避免立塔完成后进行二次放坡;基础高差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砌挡土墙;对降基较大的塔位,在坡脚修筑排水沟,在坡顶修筑截水沟,有效地疏导坡上的水流,防止雨水对已开挖坡面和基面的冲刷;施工中保护边坡稳定和尽量不破坏自然植被。基础施工时,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做到随挖随浇制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的排水工作;基坑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基底土层的扰动。

2、施工期植被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禁止滥砍滥伐。

②施工过程中禁止向用地范围外的耕地倾倒弃土以及生活垃圾。

③加强用火管理,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④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3、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②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并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

③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

4、水土保持措施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1m3,覆土0.01m3,全面整地0.67hm2

②植物措施:植被恢复1.03hm2

③临时措施:编织袋装土挡护210m(编织袋装土157.50m3,编织袋拆除157.50m3),密目网覆盖220m2,临时排水沟500m(土石方开挖45m3,彩条布铺垫600m2),临时沉沙池16个(土石方开挖16m3),彩条布铺垫600m2

5、林地保护及减缓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

②项目对林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主要种植与区域内相同的植被,对于不适合植树造林,进行草籽绿化,水保提出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林地的影响。

③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6、农田保护及减缓措施

①本工程沿线区域地形较平坦,施工期间注意合理保护和利用表土;表土应按《水保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最好表土剥离和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复耕,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②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

③根据输变电工程特点,位于农田区域的塔基施工结束后,可以移交给当地村民复耕。

7、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①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敏感区的管控要求,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周期管控。

②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明确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动对生态敏感区的扰动。

③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做好裸露地表及堆存土方的苫盖、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增强表土的抗侵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④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⑤为保持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对在施工期间遭到破坏的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回填、整平,并移植草木等植被;路基边坡及两侧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栽植行道树,护坡草。

⑥施工期,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敏感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尽量减少施工人员进入敏感区内的活动频次,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植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发生森林火灾。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全面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报等措施,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气处理措施。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水处理措施。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良导体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导线、金具提高 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不设劳动定员,仅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维修人员自行收集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项目运营期间,线路的维护会对沿线巡视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砍伐清除,清除的树木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薪柴使用。

3)本项目线路进行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弃绝缘子(属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交由电力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5、运营期生态环境

1)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线路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严禁捕杀区域内野生动物,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工程运营期间对架空线路导线下方高度较高的林木需要修砍,修砍前须办理林业砍伐手续。

3)对塔基附近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4)对线路检修维护人员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并制定项目火灾应急预案。

5)本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会进入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对线路进行检修活动,会对敏感区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在项目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告知工作人员敏感区的位置及范围,并加强工作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3)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4)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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