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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5-00015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集中共享储能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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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集中共享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

建设单位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规划总容量为300MW/600MWh,一期建成。配套建设1220kV升压站,设置1台主变,主变容量300MVA。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技术,本项目共有两种标准储能单元组成。以5MW/10MWh为一个标准储能单元,每个标准储能单元含25MWh液冷电池预制舱和15MW升压变流舱,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本项目共由605MW/10MWh储能单元组成。实际建设容量为300MW/600MWh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0.1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少量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
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异味。运行期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生活水泵等。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主变、冷却风机、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废电解液。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场地等;

2)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从加强施工管理着手,提倡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加盖篷布、采取封闭运输;

3)储能电站施工应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4)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遮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5)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需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

7)合理规划建筑材料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免经过集中居民区。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生活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施工期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暂存,晴天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头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优化施工布局,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时间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施工单位严格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段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5)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前设置围墙,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6)施工时先设置四周围墙作为隔声措施,施工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距围墙 10m以上,围墙隔声量满足15dBA)以上,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地,施工场地及时对固体废物清理清运。

2)储能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储能电站土石方开挖及时回填,储能电站剥离表土统一堆放在站内用于后期站内绿化,采用密网或篷布覆盖、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土石方全部回填项目区,无弃土产生,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分类集中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

5)施工机械定时保养,发生故障时需采用拖车等方式运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严禁现场拆解维修作业,避免漏油情况发生。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站内施工时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允许随意处置;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

2)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不能避开的应采取临时拦挡、挖临时排水沟等措施。

3)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

4)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生境破坏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5)施工活动避让冲沟、洼地等两栖动物的栖息地。

6)噪声施工活动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期,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晨、昏和正午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施工。

7)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储能电站综合楼食堂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抽至屋顶排放,项目处于农村区域,环境容量较大,且周围环境较空旷,油烟废气经空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建筑物屋面雨水采用雨水斗收集,通过雨水立管引至地面,排至附近雨水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内绿化或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储能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简单,采用小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可满足处理要求。处理工艺A2/O,处理规模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污泥回流等设备集成,通过厌氧、缺氧、好氧三种不同的环境条件和微生物菌群种类的有机配合,能同时具有去除有机物、脱氮除磷的功能。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主变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主变,运行期间加强各项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2)做好变压器基础减振降噪措施;

3)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储能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隔油池油污经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定期抽吸处理,不外排。本工程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较小,项目位置距离镇区较近,且站址周边交通便利,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采用吸粪车定期抽吸清运处理。

废旧蓄电池需要更换时交厂家直接回收处理,最终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更换后经危废贮存间收集贮存后,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危废贮存间设置于升压站东北侧,独立房子,占地面积约20m2,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较少,且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站内储存时间较短,可满足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危废贮存间远离生产生活区,并做好防渗处理措施,危废贮存间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储能电站内及四周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强化对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周边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6、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升压站主变施工时将站内电器设备接地,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需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减少设备损坏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3)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站址四周及综合楼处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5)在站址周边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电力设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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