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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4-00069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机械化养护及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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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机械化养护及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西邑镇水井村北奇路与奇峰交叉口处

建设单位

鹤庆县交通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9.3万吨。总占地面积12000㎡,总建筑面积为 2481.89。项目总投资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存区(石料储存、矿粉储存、原料沥青储存等)沥青混凝土搅拌线、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的导热油炉房、配电房等辅助工程。鹤庆县辖区内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及农村公路。项目总投资94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8.87%

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尾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滚筒废气、砂石储存输送 搅拌扬尘;骨料筛分搅拌工序粉尘;沥青储存、加热、搅拌、 成品卸料废气;柴油储存、卸油废气、导热油炉燃油 废气、水泥筒仓仓顶 粉尘、食堂油烟

3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施工人员洗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暴雨条件产生的地表径流。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含油废水、其他生活污水、场地初期雨水

3施工期产噪设备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施工车辆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的运转产生的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土石方开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泥沙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食堂油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砂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滴漏沥青、拌合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由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厂区均需设沉淀池,为避免重复投资,运营期的沉淀池(40m3)在施工期优先建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洗手废水采用塑料桶收集沉淀后回用场地降尘。

2)施工场地周边按照初步设计和水保方案设置排水沟和水土保持措施。

3)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有效遮盖,减少雨水冲刷。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工地采取物料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物料运载车辆应当严密封闭,防止运输物品 沿途抛撒,并按城建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

3)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绿化带内,开挖产生的其他土石方可就近用于周边低洼处的填垫,避免土石方大量临时堆存。

4)外购商品混凝土进入厂区施工,起尘物料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 降尘。

5)施工期应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对检修运维,确保设备正 常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在中午(12 时至 14 时)、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作业。

2)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

3)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 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推土机、装 载机和挖掘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6)运输车辆在靠近居民区附近行驶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土石方产生量不大,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没有废弃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施工场区设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到附近村子或乡镇设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及作业方式,避开暴雨天气施工;

2)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水保方案,按照设计及水保方案落实水保措施。

3)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场地和施工临时用地进行覆土绿化。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滚筒废气经除尘系统(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内径 0.2m、高15m的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设规范化废气排放口 1个;

2搅拌站西面设 1 套废气处理系统(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达标后经内径 0.65m、高15m 的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设规范化废气排放口 1 个;厂区配套洒水软管定期洒水降尘

3导热油炉燃油 废气经 1 根内径 0.2m、高15m 的排气筒 DA003 达标排放;设规范化废气排放口 1 个;

4水泥筒仓仓顶部配套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内径 0.65m、高15m 的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

     5食堂配套1套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不新增场地,生产线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新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产生量不发生改变。

3、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2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3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到附近村子,统一处理。

2厂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直接回用生产,不外排。

3罐车及搅拌机废混凝土、沉砂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底部砂石定期清理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工段综合利用,不外排。

4)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后回收于沥青混凝土搅拌,不外排。

5)废活性炭设置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6)废机油设置专用防渗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导热油用专用防渗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油桶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利用。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内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重点防渗,沥青混凝土搅拌区、 机修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一般硬化。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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