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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4-00030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石材加工区伴生的边角废料和石粉处理废料处置建设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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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石材加工区伴生的边角废料和石粉处理废料处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河底村委会河底村文笔塔以西片区鹤庆县坝区石材加工搬迁项目内

建设单位

鹤庆县凌雲石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潓腾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年产20万吨的砂石料;工程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7326m2、建筑面积为688m2,废料堆放区、雨水收集池(依托园区)、泥浆池(依托园区)、加工区。项目同步配套实施内部道路、自来水、强弱电、雨污管网、消防、绿化、亮化、监控、系统软件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90万元,环保投资45.9万元,环保投资占15.8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堆场扬尘、 车辆运输扬尘、车辆尾气等。运营期用水主要为洒水降尘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降尘用水经蒸发消耗,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故无生活用水产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和生产设备换下来的废矿物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乱倒生活污水。

应配套相应的施工排水设施,施工所产生的废水需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中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并运走,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而造成污染。

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土方,节约建筑用水;防止溢流,要搭盖堆料工棚等。

2)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设施,实行封闭或者隔离施工,防止粉尘污染;

②装卸作业、清理施工弃土、清扫施工场地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③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土方应集中堆放,在开挖及回填土方时,应做到随挖随运走或随填随压,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防止大风造成的泥土飞扬;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分段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

②制定合理的施工措施,不定期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噪声监控和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保证周边居住及过往群众受影响程度降为最小。

③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维修的正确操作,使之维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建筑过程的建筑材料下脚料及包装袋等,可回收利用尽量回用。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

②固体废物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则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填充材料充填场地、便道、路堤等,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堆埋。

③施工期的生活垃圾以及一些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不能随意堆放、丢弃,应及时统一收集,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应做好防尘措施,禁止按喇叭,避免运输过程扬尘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在进料和卸料平台上方设置有 1 套喷淋降尘系统,在卸料口设置洒水喷淋系统;

②生产线破碎、筛分工段各设置 1 套喷淋装置,在主要产尘工段设置喷淋设施,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封闭的厂房(彩钢瓦大棚)内进行,输送皮带采用彩钢瓦进行全封闭处理。破碎筛分工段配集气罩收集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设计风量为2.5m3/h

③原料堆场对于大块石料原料堆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少量扬尘,本项目通过设置抑尘网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处理。

③成品堆棚建有钢结构厂房,设置三面围挡和顶棚,并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④厂区拟设置 1 辆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降尘等。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采取原有截水沟,雨水经截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收集池内;本项目生产过程降尘用水经蒸发消耗。压滤机分离水,排入园区水池澄清后回用于喷淋降尘用水,故本项目水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故无生活用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夜间加工作业,加强生产设备养护避免设备带病作业;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对噪声危害较大的工作区和岗位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配备噪声防护用具,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添加减震垫等;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村镇生活垃收集转运系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给附近砖厂或送给附近有需要的村民;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理,外售附近砖厂或送给附近有需要的村民。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矿物油,统一交由鹤庆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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