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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7777777/2024-00025
  •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鹤庆县天池酒厂配制酒(果露酒)建设项目拟审批信息公开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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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hbj4122311@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天池酒厂配制酒(果露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响水河村

建设单位

鹤庆县天池酒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8685m2,建筑面积7681m2。主要建设酿酒车间、发酵车间、灌装、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配套设置相关的环保设施。项目已于20221116日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经调查,项目已建成生产车间、酿造车间、成品仓库、粮食仓库等功能区。生产车间内安装有一条白酒生产线、一条配置酒(果露酒)生产线(两条生产线部分设备共用)、一台1蒸吨/小时生物质烘焙锅炉、白酒酿造设备、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后期须按要求改造“雨污分流”系统;完成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新建危废暂存间。

针对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鹤)罚字【20232号,文件责令鹤庆县天池酒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项目建设;并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0元罚款。目前,鹤庆天池酒厂已按要求缴纳相应罚款,停产并积极办理环保手续。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已于20221116日开工建设,属“未批先建”,经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已建成。项目施工期间无污染投诉事件发生。后期须按要求改造“雨污分流”系统;完成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新建危废暂存间。该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白酒蒸馏、勾兑、灌装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乙醇废气,酒糟暂存场所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鲜果清洗废水、粮食浸泡、清洗产生的废水,即灰渣酸水;煮粮、蒸馏后,蒸馏甑剩下的即为锅底水,焖水工序产生的焖水;发酵过程产生的黄水;设备冲洗废水、瓶子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检验室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过滤机、锅炉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涉及酒糟、废硅藻土、废树脂、包装废弃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原料废渣、过滤沉淀废渣、检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已建成。项目施工期间无污染投诉事件发生。后期须按要求改造“雨污分流”系统;完成锅炉配套除尘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新建危废暂存间。该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后期施工过程中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各类污染物的产生:

(一)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控制粉尘;在材料选购和施工工艺选择时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

二)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为设备安装,不涉及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废水暂存池,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总体而言,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通过采取上述施工废水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于昼间进行材料等运输,减小运输车辆噪声等措施,同时通过建筑物隔声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管理部门制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则集中于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运营期雨水经收集后连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定期排水等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运营期生产废水连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中和处理的检验废水一并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相关要求后,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前,污水处理站尾水由罐车清运至鹤庆第二污水处理厂合理处置;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尾水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鹤庆第二污水处理厂合理处置。总体而言,各类废水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物质燃料锅炉配套设置旋风布袋除尘器,锅炉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一根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酒糟及时清运,在厂区暂存时间较短,恶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运营期化粪池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封闭式,同时于其周围设置绿化带,因此,污水处理系统产生量较小,恶臭影响可接受。总体而言,运营期各类废气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在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时段进行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桶进行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白酒酿造工序产生的酒糟外售给养殖户做饲料;废硅藻土、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则由厂家清运回收处置;灌装车间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涛用作农肥;原料废渣及过滤、沉淀渣质收集后由农户清运处置;运营期设置危废暂存间,检验室检验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总体而言,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五)地下水、土壤防控措施

运营期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对污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池采取一般防渗处理;对生产车间采取简单防渗处理。同时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通过采取如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运行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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