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
丽江三义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丽江三义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85号),决定征收集体土地21.3050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丽江三义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辛屯镇三合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村民小组;辛屯镇连义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辛屯镇三合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十村民小组(位于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的飞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辛屯镇三合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征收土地面积8.6131公顷,其中农用地8.6131公顷(耕地3.3751公顷、园地2.2624公顷、林地2.3426公顷、草地0.0022公顷、其他农用地0.6308公顷);三合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征收土地面积4.7335公顷,其中农用地4.7335公顷(耕地0.5268公顷、园地0.7273公顷、林地2.0447公顷、其他农用地1.4347公顷);三合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征收土地面积6.6042公顷,其中农用地6.6042公顷(其中耕地1.6641公顷、园地2.1451公顷、林地2.0738公顷、其他农用地0.7212公顷);三合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征收土地面积0.7905公顷,其中农用地0.7905公顷(其中耕地0.0751公顷、园地0.0107公顷、林地0.62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4公顷);连义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征收土地面积0.5637公顷,其中农用地0.5637公顷(其中耕地0.4375公顷、林地0.09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1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10日公布的《丽江三义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五、土地征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本公告发布以后,开始实施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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