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
征地实施单位:鹤庆县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昆明根苑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实施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为鹤庆县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通过土地现状调查,全面查清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类型、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情况,同时调查拟征收土地上房屋、地面附着物、青苗的权属、数量、种类等情况,完成土地现状调查报告、表册、图件和电子数据的制作。实现土地现状调查表册、图件、数据三者一致,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提供数据依据。
依据甲方提供的拟征收用地红线范围开展以下工作:
1、查清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分布状况;
2、查清拟征收范围内村民住宅、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数量、种类等信息;
3、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图件、表册和电子数据等成果;
4、调查成果公示后须经相关权利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公示期间有权利人有异议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改。
鹤庆县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涉及鹤庆县黄坪镇黄坪村民委员会马家坝村民小组。总面积1.1691公顷,其中农用地1.1691公顷,建设用地为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用地情况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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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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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它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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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合计 |
0.9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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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 |
0.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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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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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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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征收土地合计 |
0.9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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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 |
0.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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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1 |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土地1.1691公顷,其中农用地1.1691公顷,建设用地为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未涉及国有土地。地类和面积准确。
鹤庆县黄坪镇黄坪村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调查的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
6、《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
7、《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
8、《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5号);
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16号);
1、《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2、《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2006年)》;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TD/T 1008-2007);
4、《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5、《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测量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8、1:1000、(GB/T 20257.1—2007);《1:500 、1:2000地形图图式》;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0、《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2、《数字化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13、《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4、本项目技术方案要求及相关附件。
(1)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要求,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做好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任务。农房、地面附着物、青苗等调查应审慎科学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避免重复投入。
(2)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分类标准、面积精确、数量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查清建设项目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地类、面积和用途等,查清其地面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信息形成完善的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为征地补偿登记提供数据支撑。
(3)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进行土地房屋现状调查过程中,减少重复调查、登记和资金浪费。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实事求是,调查确认。土地现状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调查成果应真实反映土地现状,为政府决策和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须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
1、项目调查小组:为保障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门成立调查小组,并设立不同工作组。
主要职责: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果等进行监管,全面协调各项工作。
2、设立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协调联络、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
(2)外业调查组:负责外业调查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本项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作物及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
(3)内业资料整理组:外业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图件及报告编制、资料打印。
主要职责:负责本项目外业调查数据的汇总和处理,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4)质量检验组:外业抽检、内业检查、成果验收。
主要职责:负责本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成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及调查任务内容,共投入人员10人。 外业调查人员6人,内业数据处理2人,组织沟通协调2人。
于2022年4月25日进入项目现场至2022年4月29日结束。
本次拟征收土地对象为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土地用地为鹤庆县黄坪镇黄坪村民委员会用地。拟征收土地共涉及黄坪镇一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根据实地现状调查征收土地范围内地类为农用地1.1691公顷(耕地0.9553公顷,草地0.0059公顷,其他农用地0.207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1.1691公顷。
(1) 拟征地单位盖章的拟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
(2) 经土地权利人签字确认的拟征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3)经土地权利人签字确认的拟征土地现状及地上附着物确认调查表。
1. 《鹤庆县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2. 电子光盘(包括:报告扫描件、文本数据)
1. 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表
2. 拟征收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3. 拟征收土地现状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
4. 实地调查的照片
5. 鹤庆县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实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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