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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鹤庆县将围绕建设“滇西县域经济强县”的总体定位,以全产业链循环经济布局和产业聚集融合为核心,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绿色铝加工企业到鹤庆集群发展,形成“绿色铝—铝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把鹤庆建成“滇西铝谷”;以多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以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重点发展乳制品、速冻和冷鲜肉产品、传统腊味品、水果分拣包装、速冻蔬菜、蚕丝制品、中高端白酒、特色花卉绿植、玫瑰精深加工、中药材加工等,把鹤庆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加工试验区;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突出生态环境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在此背景下,结合鹤庆县城市发展定位,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以下简称《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对鹤庆依托重点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主要优势产业,构建协调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凸显。为从法律制度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减少征收冲突矛盾,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以下简称《新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土地征收进行了重大改革,《新法》第四十五条提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6条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新法》明确了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缩小可征地范围,控制征地规模。《新法》要求在依法实施征地的原则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由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民住宅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落实征地批前公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成片开发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新法》中明确,成片开发需考虑其是否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同时应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发布,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鹤庆县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遵循《新法》第四十五条的基础上,探索鹤庆县成片开发建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规机制,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平衡社会矛盾,改革政府征地制度,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方式、多渠道安置等方式,探索和完善适合鹤庆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先议后征、社会风险性评估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鹤庆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落实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全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减少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规模,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城镇化发展的必要用地;统筹好建设开发、农用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高效与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也是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的有效途径。
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巩固和提升鹤庆县脱贫攻坚成效,帮助群众就业增收,创新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新模式,探索成片土地开发综合开发利用对保护耕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保障鹤庆县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推进土地规范、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依法实施征地的原则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由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落实征地批前公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依据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鹤庆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全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减少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数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保障城镇化发展必要用地,统筹协调城镇建设开发、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和节约集约利用。
《成片开发方案》是鹤庆县在“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中持续巩固“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实现“巩固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成果”的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鹤庆县完成社会经济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方案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编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征求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二、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镇)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确保开发的必要性。通过深度分析和科学论证,确定成片开发的范围和规模;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编制工作,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耕地,特别是坝区水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实事求是原则
因地制宜,不弄虚作假,以可靠的数据为基础,结合项目自然条件、生产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合理编制。
五、可持续性原则
通过成片开发,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8、《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
9、《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0年5月26日起施行);
10、《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1、《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12、《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6、《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提供建设用地审查要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0〕15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
8、《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
9、《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1号);
1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1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16号);
1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707号);
1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
1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36号)。
(三)技术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2、《量和单位》 GB3100-3102-1993;
3、《土地基本术语》 GB/T 19231-2003;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28407- 2012;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 1018-2008;
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
16、《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细则》;
17、《云南省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稿)》;
18、《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9、《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1、《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3、《云南省鹤庆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4、《鹤庆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5、《鹤庆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6、《鹤庆县云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7、《鹤庆县草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8、《鹤庆县西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9、《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且符合规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时,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承诺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各级政府出具的承诺书开展有关审查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数据管理,督促各地严格兑现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目前,鹤庆县正在组织编制《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本次鹤庆县《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征收土地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现阶段已将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纳入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的集中建设区内,同时,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
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4.3.1章节)。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国民基本生活安全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手段。根据《鹤庆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鹤庆县共划定22531.8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图1-1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1-2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1-3 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示意图3
三、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
根据鹤庆县历年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台账,2009年至2021年鹤庆县土地供应成交量为3191.9504公顷,年均土地供应成交量为245.5346公顷;2009年至2019年鹤庆县批而未供土地35.6677公顷,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为0.15年。
表1-1 鹤庆县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情况表
单位:公顷、年
名称 |
面积 |
2009-2021年土地供应量 |
3191.9504 |
年均土地供应成交量 |
245.5346 |
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 |
35.6677 |
消化周期 |
0.15 |
四、闲置土地发生率
(一)闲置土地发生率
根据鹤庆县历年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台账和闲置土地情况,2009年至2020年鹤庆县土地供应量为3099.7911公顷,2009年至今,鹤庆县闲置土地面积为89.4573公顷,闲置土地发生率为2.89%。
表1-2 鹤庆县闲置土地发生率情况表
单位:公顷、%
名称 |
面积、发生率 |
2009-2020年土地供应量 |
3099.7911 |
2009年至今闲置土地 |
89.4573 |
闲置土地发生率 |
2.89 |
(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1、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8日,鹤庆县有闲置土地有12宗,面积为89.4573公顷,其中个人有1宗,单位企业有11宗。个人(王火莲)闲置的土地1宗实际已经动工,但建筑面积不达标,属于处置不到位。企业单位闲置的土地11宗,分别为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6宗,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的3宗;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的1宗,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1宗。
2、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王火莲因建筑和占地面积均达不到要求,已向该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消除闲置状态。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6宗,因6个地块旁有部分土地因补偿问题与村民未协商妥当,影响到6个地块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草海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与相关村民开展协调,确保2022年年底6宗土地全部可以动工。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3宗,因受国家能耗“双控”、限电、产能转移等政策因素影响,经过协商,已有偿收回该公司国有建设用地85.7522公顷(其中包含闲置土地62.93公顷),该部分土地另行出让。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1宗,实际已动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令该公司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除土地闲置状态。鹤庆县教育体育局1宗,因项目不再实施,由县投资促进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新的项目落地用地。
五、已批方案建设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为鹤庆县第一次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不存在已批准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进度未完成的情况。
六、开发区与城市新区低效用地情况分析
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鹤庆县只涉及鹤庆兴鹤工业园区(现为云南鹤庆产业园区)。根据《鹤庆兴鹤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报告》,鹤庆兴鹤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为90.90,总体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因此,鹤庆县不存在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情况。
七、成片开发区域规模与“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的比较
成片开发方案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经分析,鹤庆县2016年-2020年间,共报批土地面积379.6591公顷,年均值为75.9318公顷,年均土地报批值的2倍规模为151.8636公顷。本次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扣减已查处到位的0.7130 公顷违法用地后,计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模为18.3589公顷,未超过年均土地报批值的2倍规模。
表1-3 鹤庆县“十三五”期间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表
单位:公顷
年度 |
面积 |
2016年 |
45.7164 |
2017年 |
26.6095 |
2018年 |
291.4013 |
2019年 |
0.0000 |
2020年 |
15.9319 |
合计 |
379.6591 |
五年平均值 |
75.9318 |
平均值2倍 |
151.8636 |
八、小结
综上,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成片开发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为0.15年,符合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不得超过3年的要求;闲置土地发生率为2.89%,符合闲置土地发生率不得超过4%的要求;不存在已批准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进度未完成的情况;县域范围不存在开发区与城市新区低效用地情况;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小于鹤庆县“十三五”期间用地报批量年平均值的2倍,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的条件。
《成片开发方案》的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23.6227公顷,其中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涉及13个地块,全部为待征收土地,涉及乡镇为草海镇、云鹤镇、西邑镇。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总体情况如下:
1、地块1至地块2:位于鹤庆县草海镇母屯村民委员会和彭屯村民委员会,西草海以东,彭屯村以西,大丽线过境,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1'14″~100°11'16″,北纬26°34'58″~26°35'38″。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3056公顷。
图2-1 地块1至地块2地理位置示意图
2、地块3:位于鹤庆县云鹤镇秀邑村民委员会,南秀邑村以东,建设路以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46″~100°09'49″,北纬26°34'01"~26°34'09″。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7130公顷。
3、地块4至地块5: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学府路两侧,龙马邑以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36"~100°09'40",北纬26°33'33"~26°33'36"。为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9092公顷。
4、地块6: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学府路以北,全民健身中心对面,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58″~100°09'58″,北纬26°33'35″~26°33'36"。为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0090公顷。
5、地块7至地块8: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地块7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49″~100°09'55″,北纬26°33'14″~26°33'20″,云新路以西,鹤阳初级中学以南;地块8地理位置为东经100°09'56″~100°10'11″,北纬26°33'11″~26°33'20″,云新路以东,四喜河以北。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和四喜河公园用地,总用地面积为9.4022公顷。
6、地块9至地块10: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新生邑村民委员会,田屯路以南,车友汽车装饰以西,旁有一农村道路,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0'35″~100°10'40″,北纬26°33'03″~26°33'13″。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3428公顷。
图2-2 地块3至地块10地理位置示意图
7、地块11:位于鹤庆县西邑镇响水河村民委员会,大丽线以西,西邑500千伏黄坪变东北角,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0'31″~100°10'35″,北纬26°16'33″~26°16'40″。为废铝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3335公顷。
8、地块12至地块13:位于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凌云公司以南,地理位置为东经100°11'20″~100°11'33″,北纬26°16'19″~26°16'35″。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0566公顷。
图2-3 地块11至地块13地理位置示意图
经叠加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鹤庆县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3.6227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0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53.76%;建设用地7.662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32.44%;未利用地3.259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13.80%。
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19.0719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07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66.59%;建设用地3.1117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16.32%;未利用地3.2595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17.09%。
表2-1 鹤庆县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成片开发区域 |
成片开发区域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农用地 |
农用地 |
12.7007 |
53.76 |
12.7007 |
66.59 |
80.74 |
||
耕地 |
7.7907 |
32.98 |
7.7907 |
40.85 |
||||
其中 |
水田 |
7.6562 |
32.41 |
7.6562 |
40.14 |
|||
水浇地 |
|
|
|
|
||||
旱地 |
0.1345 |
0.57 |
0.1345 |
0.71 |
||||
园地 |
|
|
|
|
||||
其中 |
果园 |
|
|
|
|
|||
茶园 |
|
|
|
|
||||
其他园地 |
|
|
|
|
||||
林地 |
2.5604 |
10.84 |
2.5604 |
13.42 |
||||
其中 |
有林地 |
|
|
|
|
|||
灌木林地 |
1.9882 |
8.42 |
1.9882 |
10.42 |
||||
其他林地 |
0.5722 |
2.42 |
0.5722 |
3.00 |
||||
其他农用地 |
2.3496 |
9.95 |
2.3496 |
12.32 |
||||
其中 |
交通用地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他土地 |
0.1051 |
0.44 |
0.1051 |
0.55 |
||||
其中 |
设施农用地 |
0.0330 |
0.14 |
0.0330 |
0.17 |
|||
田坎 |
0.0117 |
0.05 |
0.0117 |
0.06 |
||||
养殖坑塘 |
0.0149 |
0.06 |
0.0149 |
0.08 |
||||
沟渠 |
0.0455 |
0.19 |
0.0455 |
0.24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 |
7.6625 |
32.44 |
3.1117 |
16.32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0.2691 |
1.14 |
0.2691 |
1.41 |
|||
其中 |
城镇村住宅用地 |
0.1243 |
0.53 |
0.1243 |
0.65 |
|||
农村宅基地 |
0.1448 |
0.61 |
0.1448 |
0.76 |
||||
工矿仓储用地 |
2.0787 |
8.80 |
2.0787 |
10.90 |
||||
其中 |
工业用地 |
0.9040 |
3.83 |
0.9040 |
4.74 |
|||
采矿用地 |
1.1747 |
4.97 |
1.1747 |
6.16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其中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01 |
4.95 |
0.0024 |
0.01 |
||||
其中 |
科教文卫用地 |
0.6847 |
2.90 |
0.0024 |
0.01 |
|||
公园与绿地 |
0.4854 |
2.05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4.0364 |
17.09 |
0.6533 |
3.43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4464 |
6.12 |
0.6502 |
3.41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5900 |
10.96 |
0.0031 |
0.02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空闲地 |
|
|
|
|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
|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
|
|
|
|||
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中 |
其他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裸地 |
|
|
|
|
|||
合计 |
23.6227 |
100.00 |
19.0719 |
100.00 |
根据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及鹤庆县坝区范围线,鹤庆县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坝区16.2327公顷。其中农用地9.836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60.60%;建设用地5.5529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34.21%;未利用地0.843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5.20%。
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坝区11.6818公顷。其中农用地9.836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84.20%;建设用地1.0020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8.58%;未利用地0.8434公顷,占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7.22%。
表2-2 鹤庆县成片开发坝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成片开发区域 |
坝区成片开发区域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农用地 |
农用地 |
9.8364 |
60.60 |
9.8364 |
84.20 |
71.96 |
||
耕地 |
7.6690 |
47.24 |
7.6690 |
65.65 |
||||
其中 |
水田 |
7.6562 |
47.17 |
7.6562 |
65.54 |
|||
水浇地 |
|
|
|
|
||||
旱地 |
0.0128 |
0.08 |
0.0128 |
0.11 |
||||
园地 |
|
|
|
|
||||
其中 |
果园 |
|
|
|
|
|||
茶园 |
|
|
|
|
||||
其他园地 |
|
|
|
|
||||
林地 |
|
|
|
|
||||
其中 |
有林地 |
|
|
|
|
|||
灌木林地 |
|
|
|
|
||||
其他林地 |
|
|
|
|
||||
其他农用地 |
2.1674 |
13.35 |
2.1674 |
18.55 |
||||
其中 |
交通用地 |
2.0740 |
12.78 |
2.0740 |
17.75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2.0740 |
12.78 |
2.0740 |
17.75 |
|||
其他土地 |
0.0934 |
0.58 |
0.0934 |
0.80 |
||||
其中 |
设施农用地 |
0.0330 |
0.20 |
0.0330 |
0.28 |
|||
田坎 |
|
|
|
|
||||
养殖坑塘 |
0.0149 |
0.09 |
0.0149 |
0.13 |
||||
沟渠 |
0.0455 |
0.28 |
0.0455 |
0.39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 |
5.5529 |
34.21 |
1.0020 |
8.58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0.2691 |
1.66 |
0.2691 |
2.30 |
|||
其中 |
城镇村住宅用地 |
0.1243 |
0.77 |
0.1243 |
1.06 |
|||
农村宅基地 |
0.1448 |
0.89 |
0.1448 |
1.24 |
||||
工矿仓储用地 |
|
|
|
|
||||
其中 |
工业用地 |
|
|
|
|
|||
采矿用地 |
|
|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82 |
0.67 |
0.1082 |
0.93 |
||||
其中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1082 |
0.67 |
0.1082 |
0.9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01 |
7.21 |
0.0024 |
0.02 |
||||
其中 |
科教文卫用地 |
0.6847 |
4.22 |
0.0024 |
0.02 |
|||
公园与绿地 |
0.4854 |
2.99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4.0055 |
24.68 |
0.6223 |
5.33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4155 |
8.72 |
0.6192 |
5.30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5900 |
15.96 |
0.0031 |
0.03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空闲地 |
|
|
|
|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
|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
|
|
|
|||
草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其中 |
其他草地 |
0.8434 |
5.20 |
0.8434 |
7.22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裸地 |
|
|
|
|
|||
合计 |
16.2327 |
100.00 |
11.6818 |
100.00 |
根据鹤庆县所有权调查成果数据,经叠加分析可知,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权属性质均为集体,权属单位分别为草海镇母屯村民委员会、彭屯村民委员会,云鹤镇秀邑村民委员会、新生邑村民委员会,西邑镇响水河村民委员会、七坪村民委员会。
表 2-3 成片开发区域内土地权属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权属性质 |
权属名称 |
面积 |
|
地块1 |
集体 |
草海镇 |
母屯村民委员会 |
0.1169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0395 |
|||
地块2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1492 |
||
地块3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0.7130 |
|
地块4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088 |
||
地块5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7004 |
||
地块6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090 |
||
地块7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2.9700 |
||
地块8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6.4322 |
||
地块9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803 |
||
地块10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625 |
||
地块11 |
西邑镇 |
响水河村民委员会 |
1.3335 |
|
地块12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023 |
||
地块13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543 |
||
用地总规模 |
19.0719 |
此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违法用地共4个地块,用地面积共计1.0276公顷。其中地块3违法用地已经查处到位,面积为0.7130公顷。其余3个地块暂未查处,面积为0.3146公顷,拟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地块10及地块11在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经实地核查,违法状态已消除,已恢复为原貌,报批过程中将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详见附件。
表2-4 成片开发区域内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违法情况 |
地块1 |
0.1564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地块2 |
0.1492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地块3 |
0.7130 |
违法用地,查处到位 |
地块6 |
0.0090 |
未批先建,未查处 |
合计 |
1.0276 |
—— |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
2018年,鹤庆县2个贫困乡镇顺利退出、59个贫困村全部达标出列,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935户30379人,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45%,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国家专项评估检查,成为全省首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的脱贫摘帽县之一,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而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项目,可以一定程度解决部分居民住房难问题,同时提供更多就业,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影响地方产业机构良性调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积极意义。
二、是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部署,即“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太地区区域合作发展。云南省东连黔桂通沿海,北上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新马,西接缅甸连印巴,是中国通往南亚地区最近的陆上通道,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地缘相近、血缘相亲、人文相同、商缘相连、利益相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云南凭借毗邻东南亚、南亚的独特地缘优势,将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扮演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角色。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为鹤庆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畅通承接产业转移路径,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提供了新动力,为鹤庆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加快农田水利、交通、生态、民生等领域建设步伐带来了新契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新发展格局,有利于鹤庆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助推形成更高水平的供给体系,鹤庆经济发展不断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加快鹤庆的发展不仅是云南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更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的需要。
三、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
土地的成片开发,根据鹤庆县产业结构以及各类资源条件进行统筹规划,以产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合理为原则,引导各类项目进入集中建设区,一方面可对集中建设区每一块土地都加以综合利用,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便于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另一方面,可实现基础设施及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共享共用,可做到科学规划、统一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因土地分散开发而产生的基础配套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13个地块均位于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并且位于城乡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对以上地块规划实施建设,涉及规划区的土地都进行了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同时可实现对各片区已具备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减少了在规划区外选址而产生的新增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综上,本次成片开发既对土地资源进行了综合开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也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是适应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思路的需要
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是适应新发展理念和创新思路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推动鹤庆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将更加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将辩证处理发展和保护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将认真回应群众的关切,推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走在全省前列;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目标任务。
五、是融入云南建设绿色制造强省和打造“三张牌”格局的需要
云南省建设绿色制造强省,“5个万亿级、8个千亿级”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为鹤庆加快水电铝一体化发展,打造绿色载能产业园区,建设成为滇西铝谷带来了历史机遇。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鹤庆延伸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链,构建农业产业绿色发展价值链创造了有利条件。“健康生活目的地”为鹤庆打造“大理-丽江”旅游黄金线节点,加快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拓展了发展空间,《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是融入云南建设绿色制造强省和打造“三张牌”格局的需要。
六、是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
近年来,鹤庆县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排名中,鹤庆县从2015年的75位上升至2019年的31位。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排名居滇西地区第19位,居大理州第4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居全省第3位,滇西地区第3位,大理州第1位。成功完成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的创建,2020年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强县,2021年12月,被授牌命名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无论是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服务功能完善,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美丽宜居县城。
在“十四五”规划中,鹤庆县提出了“银都水乡、绿色铝谷”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生态立县、基础强县、产业富县、改革活县、人才兴县”战略,联动滇西,着眼滇中、川藏渝,面向南亚东南亚,按照“一坝、两屏、一带”的生态空间布局和“一核驱动、两轴带动、三极联动”的发展空间布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构建“442”现代产业体系,高水平推动基础设施和开放型经济建设。全县大力推动工业发展,工业总产值从2016年的73.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27亿元,以绿色铝产业和多金属循环利用产业为龙头的工业经济成为大理州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其中以华润水泥,溢鑫铝业,四川其亚铝业,云南黄金公司等大企业为典型,根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切实服务好入驻企业,解决好入驻企业的员工家属的就学就医问题,目前,华润水泥,溢鑫铝业均在县城建设职工商品房,多家企业都有强烈的意愿在县城开发建设员工福利住房,急需城镇用地开发建设。
同时,随着云鹤二小建成运行,云鹤中心小学、云鹤中心幼儿园的搬迁扩建启动,今后县城教育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伴随着学生班级数增加,农村居民进城就学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县城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远不能满足现行需求,现申请廉租住房还未取得入住资格的近600户,县城周边及其部分农村在县城购房的意愿也十分强烈,特别本方案中提及的城镇发展用地位于鹤阳初级中学、鹤庆一中(学府路)一带,学区房需求高,急需开发建设。
鹤庆县环境优美,气候适宜,龙潭星罗棋布,森林公园、文庙公园、黄龙潭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利于居住养生,随着“候鸟天堂”银都水乡品牌的打响,政府倡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成为了许多人心中旅游的目的地,度假地,休息地。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来鹤庆旅游,被鹤庆的风景气候所吸引,喜欢上了鹤庆,想定居在鹤庆。外来旅游人员在鹤庆购房的意愿愈发强烈,已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四喜河公园的推进,使城镇发展用地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急需城镇用地开发建设。
十九大报告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中国经济规模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仍然相对落后,这就是经济发展不充分的集中表现;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的矛盾和问题又凸显出来,这就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集中体现。
针对经济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主攻方向。当前,在新的宏观条件下,一方面国家管理资源日益规范,手段更加先进,监管力度更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与资源约束、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再走过去“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粗放经营、浪费资源的老路,必须集约经营、节约用地。土地是城市发展中最稀缺基本要素之一。走城市集中成片发展之路,可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减少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土地使用的各种成本,同时使经济社会能得以可持续发展。
鹤庆县人民政府在成片开发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必要性、重要性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论证,积极探索和完善成片开发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法规机制,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为平衡社会矛盾,改革政府征地制度,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方式、多渠道安置方法等在适合鹤庆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先议后征、社会风险性评估等征地改革等方面做出改革。成片开发项目实施后鹤庆县经济社会将得到全面提升。
一、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项目建成后能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率、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项目区的建设和投产为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对稳定政治、社会大局,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相关企业的生产消费和纳税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项目的落地,开发就业岗位,采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项目的建成可以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这样就创造了广泛的就业渠道和大量的工作岗位,这对于安置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拓宽了一条理想而现实的就业、生存和致富之路。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促进云南省经济的增长,不断增加区域人民的经济收入,有利于农村居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奔小康,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有效解决劳动人口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各类新增就业人数100余人,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农民就业的就地消化,做到离土不离乡。
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从而带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通过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减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发展流通越来越重要。随着项目的建设,将拥有更为强大的流通经济优势。项目建成将带来: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商品流旅客流货币流、文化流技术流。更活跃的经济要素流通必将带来更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以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
三、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区域面貌,提高生活品质,促进产业发展,大大增加游客的住宿吸引性,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另外,各片区融合生态和景观的社区,为群众提供环境舒适、尺度宜人的居住环境。
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居环境
《成片开发方案》中成片开发区域包含多块城镇发展用地,主要用于城镇住宅建设,有助于鹤庆县创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风貌、改善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
五、有利于创造大平台,加大东西扶贫协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助推脱贫攻坚
通过项目的开发建设,能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大大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投资商在投资中享有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以给投资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将成为县城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工作的平台,对外开放交流的窗口,大大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综上,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结合现状资源条件和发展方向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带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共同繁荣。同时区域内进行集中开发建设,可以集中配套基础设施,形成规模集聚效应,经济可操作性较高。地块的成片开发对促进鹤庆县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县域城镇体系均衡发展和推动中国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鹤庆是新生代喜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的褶皱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山峰海拔3200~3900多米,切割深度1200m左右。为深切割高、中山地形;东部山峰海拔2500~3600m,切割深度1600~2000m,属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南部山峰海拔2400~3200m,切割深度800~1100m;东部金沙江流域最低,山峰海拔2400~2800m,切割深度1000~1100m,均为中切割中山地形。河谷形态以“V”型谷为主,阶地发育不明显,仅在河流的宽缓地带有堆积。由于湖积和洪积作用,山间形成一些盆地。较大的有鹤庆坝子和黄坪坝子。鹤庆县城平均海拔2200m。
图4-1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1
图4-2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2
图4-3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地貌示意图3
鹤庆县位于三江褶皱系西部与扬子准地台相接的边缘地带,华东南-印尼板块与青藏-蒙古板块的连接部位。县境属川滇南北向构造带西南端,南岭纬向构造带的西段,青藏歹字型构造体系又通过县境南部,应力场及构造形迹较为复杂,断裂褶皱发育。主要发育南北向构造,其次为东西向和北西向构造。在受多期应力作用下,原生构造破坏严重,褶皱断裂表现为“S型”,甚至形成闭合的环形构造。
按照云南省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鹤庆县属于次稳定区域,靠近丽江地震带,境内新构造运动总的特点是以间歇性强烈上升为主,而局部相对急剧沉降。
根据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统计得到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坡度在2度以下的面积为12.3845公顷、坡度2-6度的面积为3.6440公顷、坡度6-15度的面积为3.0434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鹤庆坝子,坡度大多在2度以下的平坦坝区。
表4-1 成片开发区域地形坡度情况表
单位:公顷、%
坡度级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比例 |
0°-2° |
12.3845 |
64.94 |
2°-6° |
3.6440 |
19.11 |
6°-15° |
3.0434 |
15.96 |
合计 |
19.0719 |
100.00 |
各地块坡度情况详见下图:
图4-4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1
图4-5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2
图4-6 成片开发区域坡度示意图3
一、气象
鹤庆县介于南亚热带之间的过渡性气候区,属于冬干夏湿的高原季风气候。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悬殊的地貌差异,因而构成本县独具特色的“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根据全国及省内划分气候带的主要温度指标,全县的垂直气候可分为三层六带,各气候带地区为,属寒温带的有:马耳山、石宝山、大黑山和安乐、新峰、马厂等村;属中温带的有奇峰、响水河、西园、南坡、和乐、毛谷、东坡、大营、磨光、倒流箐、里习吉等村;属温暖带的有鹤庆坝子各乡(镇)和大福地、麦地等村;属北亚热带的有上河川、北衙、新庄、大甸、河东、石洞、水坪、松桂、勤劳、南庄、波罗、龙珠、文星等村;属中亚热带的有禾米、大箐、下河川、后山、炼厂、潘营、姜营、河西、新泉、子牙关、围子田、黄坪、财丰、云华等村;属南亚热带的有金河、禾丰、均华、洛琅、箐北等村。
全县年均降雨量962.5毫米,丰水年达1261.9毫米,枯水年达684.3毫米,年降水总量为25.163亿立方米。年水面蒸发量平坝区为1229.7毫米,河谷区为1475.6毫米。陆面蒸发量平坝区和半山区为600毫米,河谷区为700毫米。
年平均气温为13.5℃,最高气温24.3℃(1988年),最低13.1℃(1965年)。月平均最高气温为21.4℃(1986年6月),最低气温为4.7℃(1983年1月)。
二、水文水系
水是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成片开发应该具有一定的水源保障,满足土地开发的建设需求和生产生活要求,确保有足够的、可自由分配的安全饮用水和生产用水。
鹤庆县属金沙江流域,入境水量为3.80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为13.8亿立方米,实际控制消耗水量1.002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主要是河川径流和出露泉水,枯季自然流量达11.805立方米/秒,地下水枯季流量为2.08立方米/秒。全县水利工程蓄水能力达3858.8万立方米,全县全年人均用水5200立方米,其中汛期4160立方米/人,枯季1040立方米/人。全年年均水4010立方米/亩,其中汛期3208立方米/亩,枯季802立方米/亩。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水源为西龙潭水库、七坪水库,可直接对项目区生活供水,周边还分布有黄龙潭、四喜河、锅厂河等水资源可对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图4-7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水资源分布示意图1
图4-8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水资源分布示意图2
铁路方面:大丽铁路提质改造,鹤庆迎来高铁时代,借助高铁网络,鹤庆20分钟可到达丽江、1小时内可到达大理、3小时内可到达昆明。机场方面:鹤庆紧邻丽江三义机场,可利用丽江机场、鹤庆—机场高速的交通区位优势。道路方面:丽上高速大大缩短了鹤庆和两大城市大理和丽江的时空距离,以及在建的宾鹤高速、鹤剑兰高速的布局,鹤庆即将融入到一个更大的综合交通网络之中,“茶马古道上的重镇”的交通地位逐步得到提升。
图4-9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交通分布示意图1
图4-10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主要交通分布示意图2
鹤庆县现状电网有1座220kV变电站,1台主变,总容量180MVA;有2座110kV变电站,4台主变,总容量分别为63MVA和71.5MVA;有8座35kV变电站,15台主变,总容量71.95MVA。现状电网110kV北衙变和35kV辛屯变负载率超80%,属于重载,有10kV公用线路56回。公用线路主干平均长度7.77km。未来鹤庆将依托光热资源优势,在黄坪镇、龙开口镇等光伏资源优势区域建设7个光伏电站,稳定水电、风电,到2025年电力总装机规模达282万千瓦。
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平稳运行,能源保障网日趋完善,14座中小水电站平稳运行,总发电量214978.59万千瓦时,黄坪子牙关、小雷钵寺光伏电站已实现并网发电,现阶段城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99.9%、99.8%。
图4-11 成片开发区域周边供电设施分布示意图
近年来,鹤庆县信息网和“全光网县”不断加快建设,实现旅游景区移动4G信号全覆盖,自然村4G高速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覆盖城乡的主干光缆体系已基本形成。电话全面实现程控交换,光缆传输,移动、联通通信网站覆盖全县乡镇。
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在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和评估调整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对生态保护红线无不良影响。
图4-12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13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14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3
图4-15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16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17 成片开发区域与报部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3
一、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通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必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时,应对自然保护区的内部功能区划或者范围、界线适当调整。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应通过异地建设不少于原保护区面积的新的自然保护区给予补偿。
鹤庆县境内共有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朝霞寺州级自然保护区、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草海湿地州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朝霞寺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00平方千米、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5.01平方千米、草海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01平方千米。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3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套合分析,此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对自然保护区无不良影响。
图4-18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三、对湿地公园的影响
鹤庆县境内有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为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面积为269平方公里。
云南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鹤庆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0'32"~100°12'36",北纬26°35'11 "~26°38'40"。包含3个功能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生态保育区总面积134.27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9.90%;恢复重建区总面积45.86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7.04%;合理利用区总面积88.97hm²,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33.06%。东草海湿地公园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是许多珍稀越冬候鸟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范围内的仕庄龙潭水质良好,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海菜花,将更好地保护珍稀物种,更加有利于保护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资源,提高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湿地周边的缓冲区域范围,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保护东草海水体水质。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进行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不重叠,对湿地公园无不良影响。
图4-19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示意图
四、对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的影响
鹤庆县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现阶段整合优化阶段成果,鹤庆县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涉及1个自然保护区及3个自然公园,分别为:鹤庆朝霞寺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383.52公顷;鹤庆草海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面积为348.36公顷;大理余金庵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2599.02公顷;鹤庆龙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7057.62公顷。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不重叠,对自然保护地无不良影响。
图4-20 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21 成片开发区域与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示意图2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公益林范围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对鹤庆县公益林无不良影响。
图4-22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4-23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4-24 成片开发区域与公益林位置关系示意图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鹤庆县境内共有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六合彝族乡燕子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庆县金墩乡羊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燕子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金墩乡羊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六合彝族乡和金墩乡,距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区域较远,暂不分析,现只分析成片开发区域对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计取水量547.5万吨/年,实际取水量180万吨/年,总面积为7.7093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8093公顷(其中水域2.0000公顷,陆域0.8093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为5.1000公顷(均为陆域)。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西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叠加分析后得知,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且有一定距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不良影响。
图4-25 成片开发区域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经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查询,成片开发区域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等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建设区域范围内;不在重要湿地(国际、国家)、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等其他应进行保护的区域内。
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均不在系统中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范围内。
鹤庆县共有45个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象眠山古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鹤庆文庙、云鹤楼;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8个:菩提寺、文笔塔、龙珠风雨桥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个: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鹤庆纪念碑、碑廊、尊经阁碑记等。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图进行比对后得知,成片开发区域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重叠且与之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相互间无干扰,地块开发建设不会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影响。
图4-26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关系示意图1
图4-27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文物保护单位关系示意图2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19.0719公顷,成片开发区域选址本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原则,以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量。但因成片开发区域既要考虑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因素,还要考虑与周边建成区的衔接性、协调性和可持续开发性,同时,结合其功能定位兼顾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影响因素,导致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不可避免占用鹤庆县耕地7.7907公顷。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鹤庆县耕地7.7907公顷(其中占用稳定利用耕地7.7892公顷),其中水田7.6562公顷,旱地0.1345公顷;占用鹤庆县坝区耕地7.6990公顷,其中水田7.6562公顷,旱地0.0128公顷。
表4-2 成片开发区域内占用现状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
占用全县耕地 |
占用坝区耕地 |
||||
水田 |
旱地 |
合计 |
水田 |
旱地 |
合计 |
|
地块1 |
0.0196 |
0.0113 |
0.0309 |
0.0196 |
0.0113 |
0.0309 |
地块2 |
0.0119 |
|
0.0119 |
0.0119 |
|
0.0119 |
地块3 |
0.1662 |
|
0.1662 |
0.1662 |
|
0.1662 |
地块4 |
|
|
|
|
|
|
地块5 |
|
0.0015 |
0.0015 |
|
0.0015 |
0.0015 |
地块6 |
|
|
|
|
|
|
地块7 |
1.7743 |
|
1.7743 |
1.7743 |
|
1.7743 |
地块8 |
5.4266 |
|
5.4266 |
5.4266 |
|
5.4266 |
地块9 |
0.0789 |
|
0.0789 |
0.0789 |
|
0.0789 |
地块10 |
0.1787 |
|
0.1787 |
0.1787 |
|
0.1787 |
地块11 |
|
|
|
|
|
|
地块12 |
|
0.1217 |
0.1217 |
|
|
|
地块13 |
|
|
|
|
|
|
总计 |
7.6562 |
0.1345 |
7.7907 |
7.6562 |
0.0128 |
7.6690 |
一、地形地貌条件制约
鹤庆县地处新生代喜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的褶皱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山峰海拔3200~3925m,切割深度1200m左右。为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北部山峰海拔2500~3628m,切割深度1600~2000m,仍属深切割高、中山地形;南部山峰海拔2400~3200m,切割深度800~1100m;东部金沙江流域最低,山峰海拔2400~2800m,切割深度500~1100m,为中切割中山地形。河谷形态以“V”型谷为主,阶地发育不明显,仅在河流的宽缓地带有堆积。由于湖积和洪积作用,山间形成一些盆地。较大的有鹤庆坝子和黄坪坝子。鹤庆县属于 典型的山区县,适宜开发建设区域非常有限,本次成片开发区域中的城镇发展用地、市政道路、废铝仓储用地、贵金属精深加工等对地势条件要求较高,坝区地势相对较平坦,交通条件优越,成为鹤庆县发展旅游、建设基础设施、城镇发展的优选地带,而坝区耕地集中连片分布,项目建设不可避 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28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1
图 4-29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2
图 4-30 鹤庆县耕地分布示意图(局部)3
二、满足开发区域功能需求难以避让
方案片区尚处在开发建设的阶段,绿地系统、游客服务等市政基础设施尚未实施完毕,整体功能配套尚待完善,环境品质、片区形象仍需优化提升。本次以成片开发为引领,统筹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优化,将完善全县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教育医疗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提升鹤庆全域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竞争力,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提出了“大理要走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立足鹤庆县情:一是依托鹤庆县产业园区良好的工业基础,形成“绿色铝产业”链,把鹤庆打造成为绿色铝材一体化的滇西铝谷产业集聚区;二是以多金属、复杂贵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三是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为实现“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通过片区的开发实现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人,项目的建设不可避 免占用部分耕地。
三、 坝区耕地集中分布与成片开发自身要求的影响
鹤庆县中心城区位于坝区,坝区耕地分布集中,且耕地质量较好。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是为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允许开展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结合鹤庆县城市发展看,城镇集中建设区多是商住用地、工业建设的区域,也是当前急需进行土地征收的重要区域。因此,从坝区耕地集中分布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自身要求看,成片开发区域占用部分耕地不可避免。
一、地块1、地块2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1、地块2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已既成事实,后续将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前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并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地块3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3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作为延长线,必须与建设路相连,且需考虑与其他原有道路的连接。建设路延长线作为主城棚户区改造安置点交通连接工程,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完善鹤庆县市政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选址时还必须考虑服务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经分析,建设路北侧均为耕地,为连接建设路和其他原有道路,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配套的设施,现阶段选址方案已是唯一方案,无其他路线可选择。同时,该地块属于违法用地并已查处到位,占用耕地已既成事实,后续将在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时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图 4-31 建设路延长线周边环境、耕地分布示意图
三、地块7至地块8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7全部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地块8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2.2230公顷)和四喜河公园用地(4.2092公顷)。
从城镇发展用地来看:根据实地走访及影像判读,四喜新村位于鹤庆县中心城区,用地空间较小,空闲地均为耕地,其余均为建成区,城镇发展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且现阶段拟用地区域北侧为鹤庆县第一中学,可做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图 4-32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周边环境、耕地分布示意图
从四喜河公园用地来看:
鹤庆县环境优美,气候适宜,龙潭星罗棋布,森林公园、文庙公园、黄龙潭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利于居住养生,随着“候鸟天堂”银都水乡品牌的打响,政府倡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成为了许多人心中旅游的目的地,度假地,休息地。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来鹤庆旅游,被鹤庆的风景气候所吸引,喜欢上了鹤庆,想定居在鹤庆,四喜河公园的建设,将进一步推进鹤庆县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和康养产业,使鹤庆县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同时,2020年鹤庆县中心城区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9.4平方米/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8平方米/人,均低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指标要求,因此,四喜河公园的建设十分必要。
四喜河公园的绿化景观主要实施四喜河两侧的绿化景观,体现四季有景,全年有花的景观效果,水景工程在原有水系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拓宽,形成大小不同的水域面积,改变原有驳岸形式,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场所,因此,该公园的建设必须依赖四喜河的天然优势, 选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若将四喜河公园移到A方案地块进行建设,将会占用4.3736公顷土地和4.2675公顷耕地,较现有方案多占用土地面积0.1644公顷,多占用耕地面积0.1262公顷,且A方案将会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弹性发展区和部分区域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A方案离城镇建成区有一定距离,居民到四喜河公园距离较远,难以满足其休闲游憩和应急避难的功能。因此,现阶段选址方案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3 四喜河公园比选示意图1
图 4-34 四喜河公园比选示意图2
四、地块9至地块10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9至地块10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项目建成将会带动该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现阶段有两处可供选址,其余区域已是建成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具备建设条件。
B方案地块在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地类为坑塘水面,实地耕地为农户将坑塘水面开发为耕地,若在该区域进行建设,地基沉降较大,开发城镇住宅用地危险系数较高,因此,不推荐B方案。
现阶段拟选址的地块9东西北均为建成区,南侧均为耕地,无论如何选址都会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地块10周边也为建成区和耕地,也会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同时,现阶段拟选址方案周边均有道路,交通较为便利。因此,现阶段选址方案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5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比选示意图1
图 4-36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比选示意图2
五、地块12占用耕地不可避让性分析
地块12为产业园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项目用地,该区域属于产业园区的成片开发,根据要求,成片开发区域必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该区域西侧为建成区,已无可利用空间,若向东侧移动,则会超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并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同样,将该区域与园区规划叠加分析可知,该区域若向东移动,则会超过园区规划范围,不满足规划要求。
因此,该区域拟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形成较为完善的整体化发展区块,选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产业园区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分布,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图 4-37 地块12与城镇开发边界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 4-38 地块12与园区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
根据《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鹤庆县要实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产业发展转型加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动能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
大理州确定“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布局,鹤庆、宾川、巍山3个县突出产业特色,挖掘发展潜力,促进要素聚集,培育新动能,逐步形成经济重要增长极。鹤庆县利用良好工业基础,依托绿色水电铝材产业园和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延伸“绿色水电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大复杂贵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加快绿色载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鹤庆省级工业园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把鹤庆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银都水乡。“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布局将辐射带动鹤庆县硫铁资源综合利用、铁路货场、选铁厂等产业发展,有利于鹤庆县找准自身发展定位,推动与周边县市深度融合发展,与其他县协同发展,为推动鹤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未来,鹤庆县将坚持围绕建设“滇西县域经济强县”的总体定位,以全产业链循环经济布局和产业聚集融合为核心,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绿色铝加工企业到鹤庆集群发展,形成“绿色铝—铝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把鹤庆建成“滇西铝谷”;以多金属矿物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方向,以云南黄金集团北衙多金属循环利用百亿元绿色产业园为支撑,把鹤庆打造成为全省多金属循环利用示范区;以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重点发展乳制品、速冻和冷鲜肉产品、传统腊味品、水果分拣包装、速冻蔬菜、蚕丝制品、中高端白酒、特色花卉绿植、玫瑰精深加工、中药材加工等,把鹤庆建设成为全省绿色食品加工试验区;以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突出生态环境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打响“银都水乡·幸福鹤庆”品牌,建设连接大理丽江在途康旅的美丽鹤庆。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重点进行城镇发展、建设路延长线、四喜河公园建设、废铝仓储用地、贵金属精深加工。其建设背景、用途和实现功能均与鹤庆县“十四五”发展目标相吻合,因此,成片开发区域的实施是符合鹤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对于鹤庆县实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产业发展转型加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动能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具有重要意义。
鹤庆县人民政府已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涉及项目用地纳入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021年4月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提出: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且符合规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时,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承诺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各级政府出具的承诺书开展有关审查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数据管理,督促各地严格兑现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用地报件。
目前,鹤庆县正在组织编制《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本次鹤庆县《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征收土地由鹤庆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现阶段已将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纳入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的集中建设区内,同时,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叠加分析可知,成片开发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均不冲突。将划定的鹤庆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与成片开发区域叠加分析:成片开发区域拟建设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集中建设区。
图 5-1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 5-2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 5-3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位置关系示意图3
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主要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分析:
一、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达到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调控非农建设用地尤其是城镇村建设用地发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内规划地类为耕地4.7296公顷,园地0.3944公顷,林地0.3310公顷,其他农用地0.33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8.153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0.0308公顷,自然保留地5.0972公顷。部分地块未全部布局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表5-1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自然保留地 |
||
地块1 |
0.1564 |
|
|
|
|
|
|
0.1564 |
地块2 |
0.1342 |
|
|
|
0.0150 |
|
|
0.1492 |
地块3 |
|
|
|
0.0279 |
0.6851 |
|
|
0.7130 |
地块4 |
|
|
0.0242 |
0.0048 |
|
0.0308 |
0.1490 |
0.2088 |
地块5 |
|
0.3944 |
0.0242 |
0.0308 |
0.0438 |
|
0.2072 |
0.7004 |
地块6 |
|
|
|
0.0046 |
0.0044 |
|
|
0.0090 |
地块7 |
0.0154 |
|
|
0.0278 |
2.9268 |
|
|
2.9700 |
地块8 |
4.0048 |
|
|
0.1544 |
2.2730 |
|
|
6.4322 |
地块9 |
0.0004 |
|
|
|
0.0799 |
|
|
0.0803 |
地块10 |
0.2625 |
|
|
|
|
|
|
0.2625 |
地块11 |
|
|
|
0.0342 |
|
|
1.2993 |
1.3335 |
地块12 |
0.1559 |
|
0.2826 |
0.0508 |
2.0428 |
|
0.4702 |
3.0023 |
地块13 |
|
|
|
|
0.0828 |
|
2.9715 |
3.0543 |
合计 |
4.7296 |
0.3944 |
0.3310 |
0.3353 |
8.1536 |
0.0308 |
5.0972 |
19.0719 |
二、建设用地管制区情况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的允许建设区8.239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8.1883公顷、限制建设区2.6438公顷,不涉及禁止建设区。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8.239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10.8321公顷。
表5-2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建设用地管制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 |
允许建设区 |
有条件建设区 |
限制建设区 |
禁止建设区 |
合计 |
地块1 |
|
0.1564 |
|
|
0.1564 |
地块2 |
0.0150 |
|
0.1342 |
|
0.1492 |
地块3 |
0.7130 |
|
|
|
0.7130 |
地块4 |
|
0.2088 |
|
|
0.2088 |
地块5 |
0.0493 |
0.6511 |
|
|
0.7004 |
地块6 |
0.0069 |
0.0021 |
|
|
0.0090 |
地块7 |
2.9546 |
0.0154 |
|
|
2.9700 |
地块8 |
2.3096 |
4.1226 |
|
|
6.4322 |
地块9 |
0.0799 |
0.0004 |
|
|
0.0803 |
地块10 |
|
0.2625 |
|
|
0.2625 |
地块11 |
|
|
1.3335 |
|
1.3335 |
地块12 |
2.0286 |
|
0.9737 |
|
3.0023 |
地块13 |
0.0829 |
2.7690 |
0.2024 |
|
3.0543 |
合计 |
8.2398 |
8.1883 |
2.6438 |
0.0000 |
19.0719 |
三、土地用途分区情况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叠加分析后得出: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分区中的一般农地区0.581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16.1656公顷,林业用地区0.2880公顷,其他用地2.0369公顷。
表5-3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建设用地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 |
合计 |
地块1 |
|
0.1564 |
|
|
0.1564 |
地块2 |
0.1342 |
0.0150 |
|
|
0.1492 |
地块3 |
|
0.7130 |
|
|
0.7130 |
地块4 |
|
0.2088 |
|
|
0.2088 |
地块5 |
|
0.7004 |
|
|
0.7004 |
地块6 |
|
0.0090 |
|
|
0.0090 |
地块7 |
|
2.9700 |
|
|
2.9700 |
地块8 |
|
6.4322 |
|
|
6.4322 |
地块9 |
|
0.0803 |
|
|
0.0803 |
地块10 |
0.2625 |
|
|
|
0.2625 |
地块11 |
|
|
|
1.3335 |
1.3335 |
地块12 |
0.1847 |
2.0286 |
0.2880 |
0.5010 |
3.0023 |
地块13 |
|
2.8519 |
|
0.2024 |
3.0543 |
合计 |
0.5814 |
16.1656 |
0.2880 |
2.0369 |
19.0719 |
综上,现阶段部分区域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有效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中,项目建设不会与鹤庆县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产生新的矛盾。
图 5-4 成片开发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图 5-5 成片开发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
图 5-6 成片开发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
图 5-7 成片开发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4
图 5-8 成片开发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
成片开发区域地块分别位于鹤庆县云鹤镇、草海镇、西邑镇。将各地块与《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鹤庆县草海镇总体规划(2017—2035)》、《鹤庆县西邑镇总体规划(2015-2035)》叠加分析可知:成片开发区域部分地块符合城乡规划,部分地块不符合城乡规划。现阶段部分拟征收地块不符合城乡规划,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有效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中,项目建设不会与鹤庆县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产生新的矛盾。具体分析如下:
一、与《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
根据《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鹤庆县区域总体联动战略为坚持开放兴县,努力拓展与滇西北城镇群、成渝经济区和西藏地区的交流与协作,加快构建“依托大理、面向丽江、拓展川藏、联动东盟”的全方位开放格局。建设滇西、滇西北两圈交界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向北与滇西北经济区对接,抓住丽江旅游第一港的机遇,积极融入滇西北经济带,与丽江古城区等协同发展,主动承接丽江经济圈辐射;向西、南对接滇西城镇群,突出“大理门户”的特殊条件,积极与以丽江为核心的滇西北城镇群相对接,一方面积极接受丽江中心城市经济辐射,在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中寻找契机,另一方面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大商贸物流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滇西经济圈与滇西北经济圈对接的枢纽和转换器;向东沿金沙江经济带,实现生态协作与重大能源项目协作,以水电开发为主体的能源产业。
规划将鹤庆县域引导形成“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促进整个鹤庆县域空间协调发展,以此引导县域各项要素的布局与发展。
从产业发展策略来看,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建设的建设路延长线、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河公园建设、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等项目基本符合鹤庆县县域产业发展策略。
但从土地用途布局上来看,地块3至地块10均位于《鹤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区范围内,地块3拟建市政道路,地块4至地块7,地块9至地块10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8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四喜河公园,四喜河公园用地类型为公园绿地。除地块3与地块8的城镇住宅用地部分,地块9与地块10土地用途与规划一致外,其余地块土地用途与规划用途存在一定偏差,但不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等强制性规划区。
图5-9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乡规划符合性示意图1
二、与《鹤庆县草海镇总体规划(2017—2035)》符合性分析
根据《鹤庆县草海镇总体规划(2017—2035))》,草海镇产业目标为走特色化的农业生产道路,着力发展银铜器加工业和旅游服务产业链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地区商贸运输业的发展,为全镇一、二产业提供必要的生产性服务业配套,为确保地区宜居提供便捷的生活性服务设施,发展最终目标是将草海镇建成周边区域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地、农产品加工基地、银铜器产业加工基地、旅游服务基地和鹤庆县北部综合资源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镇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片区”的镇村空间结构,全镇以现草海镇镇区为中心,形成沿金墩乡——鹤庆县城——草海镇政府驻地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同时形成中部以草海镇区为中心的旅游服务发展区,西部以马厂、新峰为中心发展的矿产业开发区,以及东部以小水美、倒流箐、里习吉为中心的特色农产品种植区。
从土地用途布局上来看,地块1至地块2均位于《鹤庆县草海镇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区范围内,地块1拟安排商业用地,地块2拟安排工业用地,与《鹤庆县草海镇总体规划(2017—2035))》安排的规划地类不一致。
图5-10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乡规划符合性示意图2
三、与《鹤庆县西邑镇总体规划(2015-2035)》符合性分析
根据《鹤庆县西邑镇总体规划(2015-2035)》,西邑镇规划目标为: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支撑,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着力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继续夯实生态、水利、交通、电力、教育五大基础,强势推进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为:以新型城镇化为指导,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西邑工业园区和北衙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商业贸易、特色种植、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提升生态农业开发,加快发展和壮大新兴服务业,淘汰劣势产业;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空间结构为:采取“中心集聚、轴线集聚、片区协作”的镇村体系空间发展战略,按照“点轴”开发模式的基本原理,最终形成“一心三片”的产业布局结构。一个主中心:做强做精镇域中心镇区,实施“中心极化”战略,以镇区为中心,夯实产业基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产业、人口的集聚形成镇域发展的极化中心,带动镇域发展。三片:西邑镇域工业物流、商贸旅游和农业种植产业为主,以不同类型的产业来大致划分为三片。分别为北部经济区:主要发展工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南部经济区:主要发展工业、商贸、物流业;东部经济区:主要发展农业种植、经济林果、畜牧养殖。
位于西邑镇的地块11至地块13涉及的废铝仓储用地、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均为工业用地,与《鹤庆县西邑镇总体规划(2015-2035)》安排的物流仓储用地地类不一致。
图5-11 成片开发区域与城乡规划符合性示意图3
综上,成片开发区域均位于城乡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内,但在用地方面,除地块3与地块8的城镇住宅用地部分,地块9与地块10土地用途与规划一致外,其余地块土地用途与规划用途存在一定偏差,其余地块均与规划用途不一致,但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和禁止建设区。
经分析成片开发区域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发现,成片开发区域部分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针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地块,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由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涉及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有效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承诺。
根据《鹤庆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鹤庆县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崩塌等地质灾害类型,其中滑坡、泥石流是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其数量多、规模大、危害重,其次是崩塌、地面塌陷,规模较小,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小。地质灾害现状灾情最严重的乡(镇)分布在金沙江及其支流沿岸、中江河(漾弓江)沿岸,金墩乡、松桂镇、西邑镇、龙开口镇及六合乡较为严重,云鹤镇、黄坪镇、草海镇、辛屯镇地质灾害灾情相对较轻。
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6个,其中滑坡163个,占灾害总数的76.53%;崩塌13处,占灾害总数的6.10%;泥石流33条,占灾害总数的15.49%;地面塌陷4处,占灾害总数的1.88%。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进行叠加分析,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1至地块2,地块4至地块10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地块3处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之间;地块11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块12至地块13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由于成片开发区域内有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开发建设中应加强地质勘察及灾害防治措施并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一步论证。
表5-4 成片开发区域内地块与地质灾害衔接情况表
地块编号 |
地质灾害情况 |
备注 |
地块1 |
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地块2 |
||
地块3 |
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和中易发区 |
建设路延长线 |
地块4 |
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
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5 |
||
地块6 |
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 |
|
地块7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河公园 |
|
地块8 |
||
地块9 |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 |
|
地块10 |
||
地块11 |
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
废铝仓储用地 |
地块12 |
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
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地块13 |
图 5-12 鹤庆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简图(局部)1
图 5-13 鹤庆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简图(局部)2
图 5-14 鹤庆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简图(局部)3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重大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应核实其占用矿产资源的情况。
鹤庆县共有探矿权21个,勘探矿种包括金矿、铝土矿、锰矿,铜矿;全县共有采矿46个,开采的矿种有煤矿、金矿、锰矿、铜矿、高岭土、膨润土、花岗岩。鹤庆县矿种丰富,优势矿产储量大,矿质优良,集中分布于交通沿线,对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极为有利,铝土矿、煤、高岭土、膨润土远景资源量大;建筑材料矿产资源丰富。
将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采矿权和探矿权范围叠加分析后得知,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占用采矿权和探矿权。
图 5-15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矿产资源位置关系示意图1
图 5-16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矿产资源位置关系示意图2
图 5-17 成片开发区域与鹤庆县矿产资源位置关系示意图3
经叠加州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阶段成果,成片开发区域地块中地块1至地块10均位于城镇建设适宜区,地块11至地块13位于城镇建设不适宜区,经分析实际情况,该地块周边已为现状城镇建成区,且该地块位于云南鹤庆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开展地质工程勘察,提出防治措施。
图 5-18 成片开发区域与“双评价”成果关系示意图1
图 5-19 成片开发区域与“双评价”成果关系示意图2
图 5-20 成片开发区域与“双评价”成果关系示意图3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州县党代会和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东部宾鹤工贸协同”现场办公会精神,坚持“稳”的基调、夯实“稳”的基础,拓展“进”的态势、增强“进”的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建设“银都水乡·绿色铝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鹤庆县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1%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实现各项主要预期目标,鹤庆县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
一、筑牢疫情防线,守护群众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设“绿色铝谷”,做强支柱产业
加速壮大以绿色铝、多金属循环利用为主攻方向的现代工业产业,让工业成为发展第一动力、本地企业成为群众就业第一选择。
三、打造“银都水乡”,深化城乡融合
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优化城镇形态、业态、文态、生态,让县城、乡镇既引得来人才、留得住人口,又能聚集商气、创造幸福生活。
四、融入协同发展,凝聚发展活力
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东部宾鹤工贸协同”现场办公会精神,强化要素保障,加快融入步伐,畅通区域循环。
五、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三农”水平
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建设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现代化乡村。
六、聚力改善民生,提高幸福指数
坚持民生优先、发展为民,着力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
七、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建设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彰显“高原水乡”独特魅力。
八、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家园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庆”。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已纳入鹤庆县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实现年度总体目标和主要经济目标,有巨大作用。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是鹤庆县“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中持续巩固“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机制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实现“巩固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成果”的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鹤庆县完成社会经济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建设项目9个,用地总规模为19.0719公顷。
表7-1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拟建项目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建设性质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总规模比例 |
拟建设项目 |
地块1 |
新建 |
0.1564 |
0.82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地块2 |
新建 |
0.1492 |
0.78 |
|
地块3 |
新建 |
0.7130 |
3.74 |
建设路延长线 |
地块4 |
新建 |
0.2088 |
1.09 |
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5 |
新建 |
0.7004 |
3.67 |
|
地块6 |
新建 |
0.0090 |
0.05 |
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7 |
新建 |
2.9700 |
15.57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8 |
新建 |
6.4322 |
33.73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河公园 |
地块9 |
新建 |
0.0803 |
0.42 |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10 |
新建 |
0.2625 |
1.38 |
|
地块11 |
新建 |
1.3335 |
6.99 |
废铝仓储用地 |
地块12 |
新建 |
3.0023 |
15.74 |
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地块13 |
新建 |
3.0543 |
16.02 |
|
合计 |
19.0719 |
100.00 |
—— |
地块1至地块2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0.3056公顷。
图7-1 地块1至地块2开发时序图
地块3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0.7130公顷。
图7-2 地块3开发时序图
地块4至地块5为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0.9092公顷。
地块6为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0.0090公顷。
地块7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2.9700公顷。
地块8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和四喜河公园用地。其中,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2.2230公顷;四喜河公园用地开发时序为二期,开发期限为2024年,开发建设规模为4.2092公顷。
图7-3 地块4至地块8开发时序图
地块9至地块10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开发时序为二期,开发期限为2024年,开发建设规模为0.3428公顷。
图7-4 地块9至地块10开发时序图
地块11为废铝仓储用地。开发时序为一期,开发期限为2023年,开发建设规模为1.3335公顷。
地块12至地块13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用地。开发时序为二期,开发期限为2024年,开发建设规模为6.0566公顷。
图7-5 地块11至地块13开发时序图
依据《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后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此次《成片开发方案》开发实施期限皆在2年内,为2023年 至 2024年间,其中 2023年开发建设8.4633公顷,占成片开发总规模的 44.38%;2024年开发建设10.6086公顷,占成片开发总规模的55.62%。
表7-2 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年度实施计划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实施年度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总规模比例 |
备注 |
地块1 |
2023年 |
0.1564 |
0.82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地块2 |
2023年 |
0.1492 |
0.78 |
|
地块3 |
2023年 |
0.7130 |
3.74 |
建设路延长线 |
地块4 |
2023年 |
0.2088 |
1.09 |
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5 |
2023年 |
0.7004 |
3.67 |
|
地块6 |
2023年 |
0.0090 |
0.05 |
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7 |
2023年 |
2.9700 |
15.57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8 |
2023年 |
2.2230 |
11.66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 |
2024年 |
4.2092 |
22.07 |
四喜河公园 |
|
地块9 |
2024年 |
0.0803 |
0.42 |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10 |
2024年 |
0.2625 |
1.38 |
|
地块11 |
2023年 |
1.3335 |
6.99 |
废铝仓储 |
地块12 |
2024年 |
3.0023 |
15.74 |
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地块13 |
2024年 |
3.0543 |
16.02 |
《成片开发方案》中成片开发区域包含县城云鹤镇的8个地块,草海镇的2个地块,西邑镇的3个地块,共计13个地块,拟安排建设项目9个。其中,商业用地0.1564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的0.82%;工业用地7.5393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的39.53%;公路用地0.7130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的3.74%;城镇住宅用地6.4540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的33.84%;公园绿地4.2092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的22.07%。
地块1至地块2草海集镇发展用地。地块1作为商业用地,地块2作为工业用地。近年来,草海镇着力发展银铜器加工业和旅游服务产业链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发展最终目标是将草海镇建成周边区域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地、农产品加工基地、银铜器产业加工基地、旅游服务基地和鹤庆县北部综合资源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草海休闲园的发展将积极推动草海镇的第三产业发展。
地块3为建设路延长线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建设路延长线作为主城棚户区改造安置点交通连接工程,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完善鹤庆县市政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对提高鹤庆县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地块4至地块5为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地块6为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地块7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地块10至地块11为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项目的建设对改善鹤庆县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带动旅游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实现“居者有其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推进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地块8分为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和四喜河公园用地。四喜河公园用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绿化景观主要实施四喜河两侧的绿化景观,体现四季有景,全年有花的景观效果,水景工程在原有水系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拓宽,形成大小不同的水域面积,改变原有驳岸形式,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场所,丰富生物多样性。四喜河公园的实施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公园绿地对鹤庆县建设“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美丽县城具有重要意义。四喜河公园建成后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体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
地块11为废铝仓储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近年来,鹤庆县抢抓省委、省政府发展“绿色能源牌”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和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打造绿色低碳水电铝精深加工产业园,推进绿色低碳水电铝产业发展,对废铝进行仓储并回收再利用有助于节约生产成本和保护鹤庆县生态环境。
地块12至地块13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主要建设贵金属交易平台、贵金属精炼生产线、贵金属周转仓、贵金属精深加工等,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推进鹤庆县银铜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鹤庆银铜精深加工技术资源优势,进一步延伸银铜产业链,重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进先进技术等具有重要意义。
表8-1 开发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土地用途 |
实现功能 |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比例 |
地块1 |
商业用地 |
建设休闲园 |
|
0.1564 |
0.82 |
地块2 |
工业用地 |
建设腻子粉厂 |
|
0.1492 |
0.78 |
地块3 |
公路用地 |
市政道路 |
公益性用地 |
0.7130 |
3.74 |
地块4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2088 |
1.09 |
地块5 |
城镇住宅用地 |
|
0.7004 |
3.67 |
|
地块6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0090 |
0.05 |
地块7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2.9700 |
15.57 |
地块8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2.2230 |
11.66 |
公园绿地 |
公园建设 |
公益性用地 |
4.2092 |
22.07 |
|
地块9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0803 |
0.42 |
地块10 |
城镇住宅用地 |
|
0.2625 |
1.38 |
|
地块11 |
工业用地 |
实现废铝仓储并回收再利用 |
|
1.3335 |
6.99 |
地块12 |
工业用地 |
建设贵金属(银铜)交易平台、贵金属精炼生产线、贵金属周转仓、贵金属精深加工 |
|
3.0023 |
15.74 |
地块13 |
工业用地 |
|
3.0543 |
16.02 |
|
合计 |
|
|
|
19.0719 |
100.00 |
图8-1 成片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示意图1
图8-2 成片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示意图2
图8-3 成片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示意图3
图8-4 成片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示意图4
图8-5 成片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示意图5
《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23.6227公顷,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
根据《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利用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成片开发范围内现状公益性用地面积为4.5508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19.26%。
其中,公园用地面积为0.485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2.05%;公路用地3.383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14.32%;学校用地0.6832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2.89%。
表8-2 成片开发范围现状公益性用地情况表
用地性质 |
面积 |
比例 |
备注 |
|
现状公益性用地 |
公园 |
0.4854 |
2.05 |
|
公路用地 |
3.3831 |
14.32 |
|
|
学校 |
0.6823 |
2.89 |
|
|
小计 |
4.5508 |
19.26 |
|
单位:公顷、%
根据《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利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依据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建设项目及成片开发区域内规划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规划公路用地0.7130公顷,公园绿地4.2092公顷, 共 计 拟 建 设 公 益 性 用 地4.9222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20.84%。
表8-3 成片开发区域规划公益性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用地性质 |
地类名称 |
面积 |
比例 |
备注 |
公益性用地 |
公路用地 |
0.7130 |
3.02 |
|
公园绿地 |
4.2092 |
17.82 |
|
|
小计 |
4.9222 |
20.84 |
|
|
非公益性用地 |
14.1497 |
59.90 |
|
|
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 |
19.0719 |
80.74 |
|
|
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
23.6227 |
100.00 |
|
综上,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成片开发范围内现状和规划公益性用地总面积为9.473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40.10%。符合成 片开发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表8-4 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用地性质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范围比例 |
备注 |
现状公益性用地 |
4.5508 |
19.26 |
|
规划公益性用地 |
4.9222 |
20.84 |
|
合计 |
9.4730 |
40.10 |
|
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及用地布局对成片开发方案具有重要意义,成片开发的开发规模过小,无法发挥其规模效应;面积过大,可能因资金不足,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开发布局不合理,将降低成片开发的效益,甚至使得成片开发无效益。
《成片开发方案》充分考虑各地块所处自然地理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结合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按照产业结构合理、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19.0719公顷,第一年度(2023年)计划开发建设8.4633公顷,第二年度(2024年)计划开发建设10.6086公顷。根据鹤庆县历年土地供应台账,2009年至2021年鹤庆县土地供应成交量为3191.9504公顷,年均土地供应成交量为245.5436公顷,本方案确定的成片开发规模符合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土地供应需求。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在完善鹤庆县基础设施,保障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鹤庆生态环境的同时,依托鹤庆县自然资源禀赋,带动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周边村民就业,推动鹤庆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助力鹤庆县巩固脱贫成果。成片开发区域内各地块的功能与各乡镇产业链互利互补,功能具有一致性,与目前城市功能布局嵌合度高,符合各区域的城市发展方向。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征收地块13个,成片开发区域总规模为19.0719公顷,各地块均按照鹤庆县发展和需求,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提升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发挥了有限的土地资源承载力,降低了投资成本,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地块涉及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现将各地类用地指标测算标准和要求说明如下:
根据《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云府规登准〔2013〕16号),商业用地容积率为≤6.0,建筑密度≤60%(数据来源于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指标)。本方案地块1为商业用地,拟占地0.1564公顷,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42.7%,符合商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详见下表)。本方案拟实施项目下步将严格按照此规定控制商业用地容积率,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表9-1 容积率控制指标对比情况表
地块编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规模(公顷) |
实际用地值 |
指标控制值 |
是否符合 |
地块1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0.1564 |
3.5 |
≤6.0 |
符合 |
表9-2 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对比情况表
地块编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规模(公顷) |
实际用地规模(%) |
指标控制值 |
是否符合 |
地块1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0.1564 |
42.7 |
≤60 |
符合 |
地块2为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0.1492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0.1795公顷,投资强度为2050.98万元/公顷,综合容积率为1.20,建筑系数为45.40%,项目所需办公楼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规模的7%,绿地率≤20.0%,建设标准及内容均按照规划执行,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标准。
地块11拟建废铝仓储项目,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7652公顷,投资强度为2378.43万元/公顷,综合容积率为1.32,建筑系数为52.36%,项目所需办公楼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规模的7%,绿地率≤20.0%,建设标准及内容均按照规划执行,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标准。
地块12、地块13拟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056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6.9784公顷,投资强度为3500万元/公顷,综合容积率为1.15,建筑系数为42.52%,项目所需办公楼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规模的7%,绿地率≤20.0%,建设标准及内容均按照规划执行,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标准。
地块3为建设路延长线,长270米,平均宽度25米,其中路面宽度20米,该道路设计为双向4车道和2条非机动车道,设计速度小于60km/h,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要求,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一条大型车或混行车道宽度最小为3.5米,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小于2.5米,该道路的建设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要求,地块的建设将与现状路网较好衔接发挥作用,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提高区域路网结构。在选址和设计之初严格按照规范,符合节约集约原则。
本方案地块4至地块8(部分区域),地块10至地块11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1)节地原则
确保基本生活质量地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住宇节地应以确保居住社区基本的综合环境质量,满足居民现代化生活需求、符合时代性要求为原则。
综合节地的原则“为提高住宅建设的土地节约效果,必须全面综合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宅本身的类型选择与设计对土地的节约;二是相关配套设施的用地节约;三是节约与居住用地相关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统筹考虑与城市相关设施的有机交融。
(2)各地块建设条件
A、建筑高度的控制:根据地块性质功能及位置不同,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同。居住用地(R)建筑高度控制在18-36米之内;
B、建筑密度的控制:建筑密度根据地块性质及所处区域位置、服务对象的不同以及所有地形条件的限制,分别进行控制。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密度控制在43%之内;
C、居住用地容积率: 1 <R≤3;
D、一般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40%;
E、建筑退让最小值6-9m。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中,地块4~地块10均涉及城镇住宅用地,将在设计阶段严格按照相关指标控制用地规模,将建筑密度控制在43%之内,居住用地容积率在1-3之间,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40%之间,遵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保障土地利用最大化。
本方案地块8中4.2092公顷为四喜河公园建设项目,规划为公园绿地。
2020年,鹤庆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55.7779公顷,中心城区常住人口46200人,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中绿地与广场用地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比例宜为10-15%;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平方米/人”。
鹤庆县中心城区绿地面积43.532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1.6049公顷、防护绿地2.6225公顷、广场用地9.3049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比例7.83%,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9.4平方米/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8平方米/人,均低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指标要求。
规划四喜河公园用地面积为4.2092公顷,实施后鹤庆县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7.7415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比例为8.59%,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0.3平方米/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8平方米/人。拟实施的四喜河公园项目下步将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建设,实现节约集约用地,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对土地的实际用途要进行严格的管控,平衡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间的矛盾。对建设用地的征用流转等进行科学的管理,使其与经济建设的发展保持平衡。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加强对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化使用的观念。旧村整治、城中村改造及盘活“闲置”土地,压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二、避免重复用地
在前期研究阶段,结合各类规划,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情况下,对各功能分区设置的必要性进行严格论证,确保无重复用地现象,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项目区土地综合开发后,产业的集中布局将加快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利用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整合,使生产资料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产业聚合“乘法效应”,实现机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项目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严格施工的要求,控制占地数量,同时采取改地、造地、复垦、表土剥离等综合措施进行土地恢复、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施工过程充分利用项目周边的居民点、现状道路及空地,通过租赁及协商等途径,用于解决施工人员住宿、机械材料运输,施工材料堆放、加工等问题,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新增临时用地的占地问题。
三、提高投资强度,减少占地
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多部门联合,对各类项目的土地利用强度及投资强度指标进行审核,把好项目准入关,对达不到投资强度或容积率标准的,可采取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规模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而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目的。
根据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统计,鹤庆县成片开发区域总面积19.0719公顷,占用耕地7.7907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的40.85%,其中占用稳定利用耕地7.7892公顷。
按地类分:占用水田7.6562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耕地面积的98.27%,占用旱地0.1345公顷,占成片开发区域耕地面积的1.73%。
按利用等分:占用的耕地利用等为9等的面积为7.5438公顷,占96.83%;11等的面积为0.1252公顷,占1.61%;12等的面积为0.1217公顷,占1.56%。占用耕地平均利用等为9.08等。
按坡度分:占用的耕地坡度为0-2°的面积为7.6690公顷,占98.44%;2-6°的面积为0.1217公顷,占1.56%。
表10-1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类型 |
面积 |
比例 |
|
地类 |
水田 |
7.6562 |
98.27 |
旱地 |
0.1345 |
1.73 |
|
合计 |
7.7907 |
100.00 |
|
坡度级 |
0-2° |
7.6690 |
98.44 |
2-6° |
0.1217 |
1.56 |
|
合计 |
7.7907 |
100.00 |
|
质量等别 |
9等 |
7.5438 |
96.83 |
11等 |
0.1252 |
1.61 |
|
12等 |
0.1217 |
1.56 |
|
合计 |
7.7907 |
100.00 |
表10-2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稳定利用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地类 |
合计 |
|
水田 |
旱地 |
||
地块1 |
0.0196 |
0.0113 |
0.0309 |
地块2 |
0.0119 |
|
0.0119 |
地块3 |
0.1662 |
|
0.1662 |
地块7 |
1.7743 |
|
1.7743 |
地块8 |
5.4266 |
|
5.4266 |
地块9 |
0.0789 |
|
0.0789 |
地块10 |
0.1787 |
|
0.1787 |
地块12 |
|
0.1217 |
0.1217 |
总计 |
7.6562 |
0.1330 |
7.7892 |
将本次成片开发区域涉及违法用地的地块叠加鹤庆县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将违法地块回退至变更前一年的地类,依次类推,本方案违法地块回退占耕总面积为0.8356公顷,其中2018年回退耕地0.6947公顷,2017年回退耕地0.0485公顷,2015回退耕地0.0170公顷,2014年回退耕地0.0754公顷。
回退耕地均为水田;坡度均分布在0-2°之间;国家利用等均为9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10-3 拟征收地块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类型 |
面积 |
比例 |
|
地类 |
水田 |
0.8356 |
100.00 |
坡度级 |
0-2° |
0.8356 |
100.00 |
质量等别 |
9等 |
0.8356 |
100.00 |
经分析,本方案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可调整地类。
综合成片开发区域占用2020年耕地以及违法占耕回退耕地情况,共计占用耕地8.6263公顷,其中占用2020年耕地7.7907公顷,违法占耕回退耕地0.8356公顷。
表10-4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耕地情况表(包含违法占耕)
单位:公顷、%
类型 |
面积 |
比例 |
|
地类 |
水田 |
8.4918 |
98.44 |
旱地 |
0.1345 |
1.56 |
|
合计 |
8.6263 |
100.00 |
|
坡度级 |
0-2° |
8.5046 |
98.59 |
2-6° |
0.1217 |
1.41 |
|
合计 |
8.6263 |
100.00 |
|
质量等别 |
9等 |
8.3794 |
97.14 |
11等 |
0.1252 |
1.45 |
|
12等 |
0.1217 |
1.41 |
|
合计 |
8.6263 |
100.00 |
依据《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片开发方案》占用耕地产能为:8.3794*(16-9)*1500+0.1252*(16-11)*1500+0.1217*(16-12)*1500=89652.90kg。
表10-5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耕地产能情况表
国家利用等别 |
耕地面积(公顷) |
产能计算过程 |
总产能(kg) |
9等 |
8.3794 |
8.3794*(16-9)*1500 |
87983.70 |
11等 |
0.1252 |
0.1252*(16-11)*1500 |
939.00 |
12等 |
0.1217 |
0.1217(16-12)*1500 |
730.20 |
合计 |
8.6263 |
—— |
89652.90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确定的云南省跨省域统筹补充耕地资金基准价(水田10万元/亩、旱地5万元/亩、产能指标价格1万元/亩/百公斤),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大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2018〕45号),结合州、县的实际执行情况,鹤庆县补充水田资金为10万元/亩,旱地为5万元/亩,产能指标价格1万元/亩/百公斤。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共计占用耕地8.6263公顷,其中水田8.4918公顷,旱地0.1345公顷。按照“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成片开发区域需补充耕地8.6263公顷,其中水田8.4918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89652.90公斤。
占用的耕地拟采用购买耕地指标的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现阶段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采用“竞价”的方式购买,现按“指导价”来算,购买指标价格为:耕地数量(亩)×5万元/亩+水田数量(亩)×5万元/亩+粮食产能费。粮食产能费=占用耕地面积(公顷)×15(换算成亩)×(16-占用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万元/亩/百公斤)(粮食产能指标)。经测算,此次耕地占补平衡费用“指导价”为2180.3865万元,具体费用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由各建设单位落实,建设单位按云南省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共计2180.3865万元,具体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县自然资源局来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最终实现成片开发区域占补平衡的要求。
表10-6 成片开发区域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表
占用耕地情况 |
备注 |
|||
涉及行政区 |
需补充耕地数量(公顷) |
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 |
需补充水田规模(公顷) |
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能满足占补平衡要求 |
鹤庆县 |
8.6263 |
89652.90 |
8.4918 |
|
拟补充指标情况 |
||||
涉及行政区 |
耕地数量(公顷) |
粮食产能(公斤) |
水田规模(公顷) |
|
鹤庆县 |
8.6263 |
89652.90 |
8.4918 |
环境主要指大气、土地、矿藏、森林、野生动植物、风景名胜等与人类生存关系密切的外界条件。地块开发建设,一方面为区域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与开发,带动区域周边经济发展,从而提高周边居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和投入使用期间,会对附近区域的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现从生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空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地块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突出,但影响期短;营运期影响轻微,但长而远。
一、水环境的影响
地块开发建设的水污染主要在施工期。地基开挖、填筑、材料运输、取弃土场开采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扬尘、废物,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程废水,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农灌沟渠或排水管网。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增加地面水环境的污染负荷。
二、空气环境的影响
地块开发建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粉尘污染、营运期的扬尘、汽车尾气和油烟、炉灶废气污染。
施工期机械搅拌、材料堆放装卸与运输、土石方开挖、取弃土、填料拌合及工地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扬尘、废气,将会降低环境空气质量。
营运期汽车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和餐饮厨房排放的油烟和炉灶废气和扬尘会使区域内空气质量下降,对人畜、植物、建筑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声环境的影响
噪声干扰是开发区域周边居民最难于接受的一个问题,它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休息,损坏身心健康。噪声的种类可分为机械噪声、电磁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如马达声、搅拌声、鸣笛声及振动等。
施工阶段噪声指土石方开挖、施工机械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环境振动,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成片开发区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方弃料和生活垃圾。营运期是指地块内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
五、地质灾害的影响
成片开发区域中地块12和地块13为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原有的地质环境具有一定的扰动作用,影响相对较大的是气渣的处置问题,如处置不当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
六、水土流失的影响
成片开发区域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主要由于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渣的流失,以及工程施工挖损破坏、占压地表而引起的降水冲刷侵蚀。在运行期间,基本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七、社会环境的影响
地块开发建设难免需要征用大量的土地,电力电讯及其它建筑设施,引起部分居民搬迁损失及劳动力的重新安置等问题。但地块开发建设后,将带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共同繁荣,对加快地方建设、拉动地方经济具有巨大的作用。地块开发建设,必将造就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成片开发区域内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形成安全、生态、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生态好、环境美的精品开发区。
一、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扬尘污染
(1)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定期清理清洗开发地块内各级市政道路积土积尘。
(3)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2、防治机动车污染
在规定时间内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车辆实行就地拆解。按照省、州、县要求,严格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 加强对建设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 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四以上排放标准;严禁冒黑烟、国四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工地使用。
3、防治油烟污染
餐饮厨房按照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有关规定,餐厅厨房灶头上部设置集气罩,并配套使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餐厅油污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处理后油烟排放净化效率和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炉灶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开发地块内排放生活污水全部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业废水在厂区内进行处理,水质达到排放水体或接入城市雨水管道或灌溉农田要求后直接排放。
2、采用雨污分流制,改造、完善污水管网,污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审核和监管,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 监控,实现水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水污染治理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辐射、热岛效应等污染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治理。控制交通噪声,采取建设防护林带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户等主要噪声源的管理;严格建筑施工审批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其他废油脂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其余废包装材料进行废品回收。
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推进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生产责任者延伸制度,建设可再生废弃物的回收、加工、再利用系统;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集中统一处置和利用危险废弃物。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施工弃渣严禁往下坡侧随意泼散倾倒,以免暴雨时冲刷弃渣,从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宜找中间平缓的“圈椅”状缓沟谷集中堆放。人工边坡应采取一定的处置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在地基开挖过程中,应做到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及时清理,运往弃渣场,不能及时清理的弃渣,在大风和降雨季节使用土工布及时覆盖,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七、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地形条件,临时排水工程采用土质梯形排水沟;
2、为防止表土临时堆土场的径流携带的泥沙诱发水土流失,在 临时堆土场采用编织袋装土进行拦挡,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土工布覆盖;
3、为防止场地施工期地表径流冲刷对场地形成水土流失,在场 地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砂池,水流经沉砂池沉淀后汇入对外排水系统,并做好日常清淤工作,清淤废弃物应集中堆放;
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避免在雨季进行各种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回填时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应尽量避免过高;对剥离出来的表土应及时运往临时堆土场进行集中堆放;施工期应加强 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其运行状况。
5、开发地块内建设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用地及周边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水土流失状况,植被配置以本土树种为主,结合各地块立地条件及周边地区植被分布特点,树种成活率、生长量、适应性等因素,重点选择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同时加强后期绿地管护工作,不能随意攀折、践踏,重视林木的补栽工作,保证林木成活率,在必要地段要辅以工程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段,要扩大水土保持面积,并大量种植乔灌结合的复合林,提高生态效益。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畅通内循环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项目投资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项目的建设直接消耗大量的钢材、水泥、砂石、能源、劳动力以及使用大量的各种机械设备。同时,为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各部门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部门,都投入大量的生产和服务,从而拉动了这些行业和部门的经济发展。
二、增加公共财政收入,完善社会公共需要
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可增进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加强相关产业的配套,增加当地的劳动力就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也可以拉动当地的GDP的增长。将带动各类业务收入年均增速4%以上,各类旅游消费人次预计超过20万人/年,增加工业产值收入。推动地方税收增加,当地就业人群人均年收入将超过25000元。
三、带动农户增收创收
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可促进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民增收,农民将获得土地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流转收入、工资收入等。
四、促进产业集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本《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将促进产业集聚效益的发挥,使集聚产业在该区域内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加强各企业在生产中的相关性,促使生产一体化的完善,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周边区域的经济提高。
一、创造就业岗位,解决农村就业问题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有效解决劳动人口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各类新增就业人数100余人,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农民就业的就地消化,做到离土不离乡。
二、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结构调整
《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后,将就地消化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直接和辐射带动当地周边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将很好地起到壮大当地主导产业的作用。依靠“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结合的道路,改变鹤庆县的农业产业结构,同时可以带动鹤庆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改变鹤庆县的产业结构。
三、完善产业链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既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环节,带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又可以推动休闲度假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链。地块开发建设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健康美食、农业创新、科技科普、康体养生等多功能为一体,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互动与融合,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化农业的建设。
四、促进城市化进程
《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实现产业的聚集和服务配套,促进开发地块周边环境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开发地块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当地社会服务质量,带动地区城市化建设的发展。
五、辐射带动三产,引领地方经济发展
地块开发建设集教育、工业生产、观光旅游、城镇住宅用地等多功能于一体,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不仅直接推动了第一产业农业的发展,也带动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加工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发展,能有效引领地方经济发展。
一、推动生态环境绿色发展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紧密衔接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成片开发区域未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地,也不涉及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也不存在疑似污染和污染地块,对鹤庆县的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涉及鹤庆县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城市排水防涝等有较大作用,可以整体提升鹤庆县生态环境质量。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是国家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大程度实现公共利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行为,地块建设直接或间接的对临近征地区域产生了影响,故在《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部分,使公众更多更直接地了解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内9个项目13个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被征地农民对此次成片开发的意见及建议,公众的建议和意见为成片开发方案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实际、可靠、可行的理论支持,同时通过分析总结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将为规划审批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土地征收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9个项目13个地块,成片开发范围总规模为23.6227公顷,成片开发区域总规模为19.0719公顷。经调查分析,成片开发区域共涉及鹤庆县草海镇母屯村民委员会、彭屯村民委员会,云鹤镇秀邑村民委员会、新生邑村民委员会,西邑镇响水河村民委员会、七坪村民委员会等6个村民委员会。
一、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情况
为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本成片开发方案的基本情况,听取方案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高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本方案采用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征求成片开发区域涉及3个乡镇6个村民委员会、18个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的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在编制过程中,为完善编制深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采用发放社会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广大群众、行业专家、村民等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了解和体现公众意愿,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同时不断细化方案编制的深度和广度。
三、征求各部门意见情况
鹤庆县人民政府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时,采取适当方式扩大公众知悉范围,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鹤庆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云鹤镇人民政府、草海镇人民政府、西邑镇人民政府等机关团体单位的意见。
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意见情况
《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编制时,采取适当方式扩大公众知悉范围,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本方案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了2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和1名专家学着的意见。
一、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分析
(一)村民代表产生的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代表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户口较多的村可由15户农户推选1名代表,户口较少的村可由5户推选1名代表,具体人数依各地情况不同而不同;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具体推选方式,根据各地的经验,一般都是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每村民小组产生多少个代表由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村民代表产生后,村民委员会应造册登记,发布公告,告示村民,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经过调研及资料收集,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地块涉及的村民小组大部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用公开、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按每户5至15户1人推选产生,获得参会半数赞成票以上,按得到赞成票高低依次取得足应选名额。
(二)村民代表的意见分析
本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3个乡镇6个村民委员会、18个村民小组,共有村民代表78人。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分析得出各乡镇征求意见情况如下:
1、草海镇涉及母屯村民委员会第一小组、彭屯村民委员会第二小组和第四小组,共涉及村民代表14人,12名代表表示支持此次成片开发方案,支持人数占比为85.71%。
2、西邑镇涉及七坪村民委员会北山脚一组、王营四组、梁营五组、梁营六组等4个村小组,响水河村民委员会积义小组,共涉及村民代表18人,18名代表均表示支持此次成片开发方案,支持人数占比为100%。
3、云鹤镇涉及新生邑村民委员会第二至第七小组、第十小组,秀邑村民委员会第五至第七小组,共涉及村民代表46人,46名代表均表示支持此次成片开发方案,支持人数占比为100.00%。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13-1 被征地村委员及村小组代表意见分析
单位:户、人、%
乡镇 |
村委会 |
小组名称 |
小组总户数 |
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人数 |
同意人数 |
同意比例 |
草海镇 |
母屯村民委员会 |
第一小组 |
158 |
7 |
6 |
85.71% |
草海镇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第二小组 |
75 |
4 |
3 |
75.00% |
草海镇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第四小组 |
39 |
3 |
3 |
100.00% |
西邑镇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北山脚一组 |
52 |
5 |
5 |
100.00% |
西邑镇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王营四组 |
27 |
3 |
3 |
100.00% |
西邑镇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梁营五组 |
32 |
3 |
3 |
100.00% |
西邑镇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梁营六组 |
35 |
3 |
3 |
100.00% |
西邑镇 |
响水河村民委员会 |
积义小组 |
69 |
4 |
4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二小组 |
118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三小组 |
82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四小组 |
115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五小组 |
130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六小组 |
137 |
4 |
4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七小组 |
164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第十小组 |
80 |
3 |
3 |
100.00%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第五小组 |
106 |
9 |
9 |
100.00%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第六小组 |
79 |
7 |
7 |
100.00%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第七小组 |
85 |
8 |
8 |
100.00% |
合计 |
1583 |
78 |
76 |
97.44% |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村小组共有村民代表78人,征求村民代表数量76人,同意人数76人,同意人数占村民代表总人数的97.44%。村民代表均认为鹤庆县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增加地方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致支持本方案的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分析
对于社会公众主要采取发放问卷的形式征求意见,本次共收回有效问卷15份,经对受访者调查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受访的15人中12人认为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对当地经济有较大的促进作用,3人认为一般;在本次成片开发建设中,较多人关注征地拆迁问题;较多人认为成片开发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可能是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在征地拆迁问题中,绝大多数人关注补偿标准和安置;在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方面,更多人希望的是货币补偿;在土地被征收后,大家都普遍担心除了种地没有别的生活技能;在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态度方面,9人表示非常支持,5人表示基本支持,1人表示无所谓。
此外,受访者中还有人提出,希望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解决农民未来生活的忧虑。
表13-2 社会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分析
单位:人
调查内容 |
统计情况 |
|
您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到本方案的? |
公示、公告 |
11 |
媒体 |
0 |
|
会议 |
4 |
|
其他 |
0 |
|
不知道 |
0 |
|
本次成片开发对发展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 |
促进较大 |
12 |
一般 |
3 |
|
没有促进 |
0 |
|
关于本次成片开发建设,您关注的方面有哪些?(多选) |
项目合法性 |
7 |
征地拆迁 |
14 |
|
工程质量 |
0 |
|
施工安全 |
0 |
|
环境问题 |
4 |
|
生活就业 |
4 |
|
其他 |
0 |
|
您认为成片开发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可能是(多选): |
噪声污染 |
4 |
水污染 |
9 |
|
空气污染 |
3 |
|
电磁辐射及放射线 |
0 |
|
水土流失 |
0 |
|
景观破坏 |
1 |
|
固体废弃物 |
2 |
|
生态保护 |
3 |
|
关于征地拆迁问题,您比较关注的是(多选): |
补偿标准和安置 |
15 |
拆迁管理 |
2 |
|
征地规模和范围 |
3 |
|
基础设施占用及迁移 |
2 |
|
您希望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是(多选): |
货币补偿 |
14 |
土地补偿 |
8 |
|
就业安置 |
6 |
|
异地或就地安置 |
2 |
|
其他 |
0 |
|
土地被征收后您最担心的问题是(多选): |
除了种地没有别的生活技能 |
11 |
看病和养老 |
5 |
|
孩子的教育和生活 |
6 |
|
生活水平的下降 |
6 |
|
其他 |
0 |
|
您对本次成片开发的态度是: |
非常支持 |
9 |
基本支持 |
5 |
|
无所谓 |
1 |
|
不支持 |
0 |
三、征求各部门意见分析
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各行政机关均表示支持本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无反对意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提出涉及“一住两公”的地块,待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后,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以便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状况调查。
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意见分析
根据征求意见结果,鹤庆县2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和1名专家学者均表示支持本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无反对意见,并认为本方案的实施对鹤庆县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有较大促进作用,符合鹤庆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表13-3 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分析表
单位:人、%
调查对象 |
调查人数 |
支持人数 |
反对人数 |
支持率 |
人大代表 |
2 |
2 |
0 |
100.00 |
政协委员 |
4 |
4 |
0 |
100.00 |
专家学者 |
1 |
1 |
0 |
100.00 |
一、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按照加强坝区优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建设发展的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等保持充分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规模,优化用地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水域、林地、农田等生态景观进行分隔,促使城市组团式发展,工业台式建设,合理划定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
二、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推进
推进成片综合开发利用是一项事关发展的大事,要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实行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度,合力推进。特别是发改、自然资源、林草、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做好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区实施方案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合力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三、建立成片土地综合开发的协调机构
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林草、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特别是涉及成片土地开发建设的规划与布局等,要组织各部门进行论证,加强沟通,统筹好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区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土地整治之间的关系,具体落实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区土地开发实施过程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
四、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
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前须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开发后要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做好衔接。对成片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区内的土地,实施一级开发和场地平整的,在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不进行地类变更,维持原地类,待办理转用手续后,按照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地类变更。
五、提高社会认知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认知度,增强战略意识、发展意识、忧患意识和保护意识。建立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公示制度,让群众了解项目实施目的、任务、政策和办事程序,变被动参与为自觉服从和维护山地资源规划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此外,成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对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特别要严格土地征收程序,维护土地权属主体对所属土地开发的知情权、处置权、受益权,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构建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成片开发经费纳入预算,积极给予保障。发挥市场化运作机制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金融机构要研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式,加大对“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对于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重点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加大政府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券投资;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基金管理、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积极盘活政府性资源、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招商引资监管机制,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狠抓项目落实,搞好项目跟踪服务,抓好项目落地建设工作,抢时间,争进度,千方百计,克服建设中的各种困难。
建立土地成片开发的共赢机制,充分尊重成片开发各主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权,尊重地方政府对成片开发方案的决策权和发言权,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在土地成片开发、利用、保护中的利益关系,切实发挥成片土地资源优势,有效推动区域内经济实力整体的提升。
创新投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社会建设。采取PPP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设立直投资金、产业引导基金、招商基金、厂房建设基金等,重点引进康养、文旅项目落户。
1、在后续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将成片开发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将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建立成片开发范围和成片开发区域数据库,对成片开发范围和成片开发区域内各类用地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并按照《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建立数据库,确保各类用地上图、落图准确。
3、构建科学决策新机制,在成片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特别是GIS技术对土地适宜性进行评价,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高精度DEM对成片 开发范围和成片开发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利用现场感识、GIS 空间分析技术、三维空间分析和显示技术等进行用地选择评价,利用专 家系统(ES)为核心构成的决策支撑系统,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智能 化、信息化。
加强对《成片开发方案》建设的宣传,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成片开发建设的渠道和途径,加强社会公众对方案实施的监督。提升社会公众对成片开发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的力度,督促主管部门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和民主化,促使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6条情形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的用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规定,结合云鹤小学、铁路货场建设情况,其建设方案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符合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附表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特性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 值 |
备注 |
一 |
方案概况 |
|||
1 |
成片开发位置 |
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草海镇、西邑镇 |
||
2 |
成片开发范围面积 |
公顷 |
23.6227 |
|
3 |
成片开发区域面积 |
公顷 |
19.0719 |
|
4 |
成片开发区域权属性质 |
国有0.0000公顷,集体19.0719公顷 |
||
5 |
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
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将涉及的用地规模和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
6 |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同意比例 |
% |
97.44 |
|
7 |
成片开发区域占用耕地面积 |
公顷 |
7.7907 |
违法占耕退回耕地0.8356公顷 |
耕地占成片开发区域的比例 |
% |
40.85 |
|
|
其中占用水田面积 |
公顷 |
7.6562 |
|
|
水田占耕地面积比例 |
% |
98.27 |
|
|
二 |
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
|||
1 |
拟建设项目情况 |
拟建项目规模19.0719公顷,主要涉及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建设路延长线、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四喜河公园用地、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废铝仓储用地、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
2 |
实施计划周期 |
年 |
2 |
|
2.1 |
第一年实施计划 |
公顷 |
8.4633 |
2023年 |
2.2 |
第二年实施计划 |
公顷 |
10.6086 |
2024年 |
2.3 |
第三年实施计划 |
公顷 |
—— |
|
三 |
公益性用地情况 |
|||
1 |
现状公益性用地面积 |
公顷 |
4.5508 |
|
2 |
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 |
公顷 |
4.9222 |
|
3 |
公益性用地比例 |
% |
40.10 |
|
附表2 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成片开发范围 |
成片开发区域 |
成片开发区域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
|||||
面积 |
占比 |
面积 |
占比 |
|||||
农用地 |
农用地 |
12.7007 |
53.76 |
12.7007 |
66.59 |
80.74 |
||
耕地 |
7.7907 |
32.98 |
7.7907 |
40.85 |
||||
其中 |
水田 |
7.6562 |
32.41 |
7.6562 |
40.14 |
|||
水浇地 |
|
|
|
|
||||
旱地 |
0.1345 |
0.57 |
0.1345 |
0.71 |
||||
园地 |
|
|
|
|
||||
其中 |
果园 |
|
|
|
|
|||
茶园 |
|
|
|
|
||||
其他园地 |
|
|
|
|
||||
林地 |
2.5604 |
10.84 |
2.5604 |
13.42 |
||||
其中 |
有林地 |
|
|
|
|
|||
灌木林地 |
1.9882 |
8.42 |
1.9882 |
10.42 |
||||
其他林地 |
0.5722 |
2.42 |
0.5722 |
3.00 |
||||
其他农用地 |
2.3496 |
9.95 |
2.3496 |
12.32 |
||||
其中 |
交通用地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中 |
农村道路 |
2.2445 |
9.50 |
2.2445 |
11.77 |
|||
其他土地 |
0.1051 |
0.44 |
0.1051 |
0.55 |
||||
其中 |
设施农用地 |
0.0330 |
0.14 |
0.0330 |
0.17 |
|||
田坎 |
0.0117 |
0.05 |
0.0117 |
0.06 |
||||
养殖坑塘 |
0.0149 |
0.06 |
0.0149 |
0.08 |
||||
沟渠 |
0.0455 |
0.19 |
0.0455 |
0.24 |
||||
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 |
7.6625 |
32.44 |
3.1117 |
16.32 |
|||
其中 |
住宅用地 |
0.2691 |
1.14 |
0.2691 |
1.41 |
|||
其中 |
城镇村住宅用地 |
0.1243 |
0.53 |
0.1243 |
0.65 |
|||
农村宅基地 |
0.1448 |
0.61 |
0.1448 |
0.76 |
||||
工矿仓储用地 |
2.0787 |
8.80 |
2.0787 |
10.90 |
||||
其中 |
工业用地 |
0.9040 |
3.83 |
0.9040 |
4.74 |
|||
采矿用地 |
1.1747 |
4.97 |
1.1747 |
6.16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其中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1082 |
0.46 |
0.1082 |
0.57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01 |
4.95 |
0.0024 |
0.01 |
||||
其中 |
科教文卫用地 |
0.6847 |
2.90 |
0.0024 |
0.01 |
|||
公园与绿地 |
0.4854 |
2.05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4.0364 |
17.09 |
0.6533 |
3.43 |
||||
其中 |
公路用地 |
1.4464 |
6.12 |
0.6502 |
3.41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5900 |
10.96 |
0.0031 |
0.02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空闲地 |
|
|
|
|
|||
未利用地 |
未利用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
|
|
||||
其中 |
河流水面 |
|
|
|
|
|||
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中 |
其他草地 |
3.2595 |
13.80 |
3.2595 |
17.09 |
|||
其他土地 |
|
|
|
|
||||
其中 |
裸地 |
|
|
|
|
|||
合计 |
23.6227 |
100.00 |
19.0719 |
100.00 |
附表3 权属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权属性质 |
权属名称 |
面积 |
|
地块1 |
集体 |
草海镇 |
母屯村民委员会 |
0.1169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0395 |
|||
地块2 |
彭屯村民委员会 |
0.1492 |
||
地块3 |
云鹤镇 |
秀邑村民委员会 |
0.7130 |
|
地块4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088 |
||
地块5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7004 |
||
地块6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090 |
||
地块7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2.9700 |
||
地块8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6.4322 |
||
地块9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0803 |
||
地块10 |
新生邑村民委员会 |
0.2625 |
||
地块11 |
西邑镇 |
响水河村民委员会 |
1.3335 |
|
地块12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023 |
||
地块13 |
七坪村民委员会 |
3.0543 |
||
用地总规模 |
19.0719 |
附表4 开发时序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实施年度 |
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总规模比例 |
备注 |
地块1 |
2023年 |
0.1564 |
0.82 |
草海镇集镇发展用地 |
地块2 |
2023年 |
0.1492 |
0.78 |
|
地块3 |
2023年 |
0.7130 |
3.74 |
建设路延长线 |
地块4 |
2023年 |
0.2088 |
1.09 |
大园子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5 |
2023年 |
0.7004 |
3.67 |
|
地块6 |
2023年 |
0.0090 |
0.05 |
云鹤镇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7 |
2023年 |
2.9700 |
15.57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8 |
2023年 |
2.2230 |
11.66 |
四喜新村城镇发展用地 |
2024年 |
4.2092 |
22.07 |
四喜河公园 |
|
地块9 |
2024年 |
0.0803 |
0.42 |
新生邑城镇发展用地 |
地块10 |
2024年 |
0.2625 |
1.38 |
|
地块11 |
2023年 |
1.3335 |
6.99 |
废铝仓储 |
地块12 |
2024年 |
3.0023 |
15.74 |
鹤庆县贵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地块13 |
2024年 |
3.0543 |
16.02 |
附表5 拟建设项目用地类别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土地用途 |
实现功能 |
用地类型 |
用地面积 |
占成片开发区域面积比例 |
地块1 |
商业用地 |
建设休闲园 |
|
0.1564 |
0.82 |
地块2 |
工业用地 |
建设腻子粉厂 |
|
0.1492 |
0.78 |
地块3 |
公路用地 |
市政道路 |
公益性用地 |
0.7130 |
3.74 |
地块4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2088 |
1.09 |
地块5 |
城镇住宅用地 |
|
0.7004 |
3.67 |
|
地块6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0090 |
0.05 |
地块7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2.9700 |
15.57 |
地块8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2.2230 |
11.66 |
公园绿地 |
公园建设 |
公益性用地 |
4.2092 |
22.07 |
|
地块9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住用地 |
|
0.0803 |
0.42 |
地块10 |
城镇住宅用地 |
|
0.2625 |
1.38 |
|
地块11 |
工业用地 |
实现废铝仓储并回收再利用 |
|
1.3335 |
6.99 |
地块12 |
工业用地 |
建设贵金属(银铜)交易平台、贵金属精炼生产线、贵金属周转仓、贵金属精深加工 |
|
3.0023 |
15.74 |
地块13 |
工业用地 |
|
3.0543 |
16.02 |
|
合计 |
|
|
|
19.0719 |
100.00 |
1、实地影像照片、现场照片;
2、《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结论材料;
3、《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成片开发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结论材料;
4、鹤庆县人民政府请示、大理州人民政府请示;
5、鹤庆县人民政府承诺书、大理州人民政府承诺书;
6、鹤庆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片开发方案内容的常务会议纪要;
7、大理州自然资源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8、省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
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2〕168号);
10、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审查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请示;
11、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关于《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污染地块的查询意见;
12、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相关情况说明;
13、建设路延长线违法用地处罚资料;
14、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违法用地情况说明;
15、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纳入鹤庆县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情况说明;
16、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闲置土地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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