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在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县委第157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全县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6次。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同时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组织开展9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并在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上开展现场述法和点评,创新述法方式,不断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督检考计划并开展专项督察,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实现督察与考评的有效互补、抓考核与促落实有效结合。三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提质增效,“银器小镇”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鹤庆县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县”,并于2024年上半年进行授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营造法治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开展“清廉鹤庆”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营商环境不优”、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司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工作和涉企“挂案”清理工作,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壁垒专项整治和云南省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对医药、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垄断行为线索进行摸排,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网上审批。目前,全县权责清单事项共5512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共办理告知承诺5302件。继续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统筹指导25个成员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态更新“两单两库”。做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县已实施信息归集部门23个,累计归集涉企信息25725条。三是做实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两项基础性工作,做实法律服务,落实“一企一策”工作制度,实行县级领导挂钩督促、县级部门帮助解决机制,行政机关政务守信践诺,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让企业家敢闯、敢干、敢投。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实地参观企业经营场所,协调帮助企业在法律层面解决发展难题,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县内规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个阶层71户民营经济代表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推动市场、政务、法治、人文、创新环境全面提质,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全面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公正严明。一是提升执法质量。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市场监管、农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9支乡镇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质效明显提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对乡镇赋权事项进行摸底评估和动态清理调整,收回46项执法事项。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等10个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探索推动首违不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2批次57人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全县持证人员达1103人,其中乡镇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人员384名。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在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由各乡镇司法所协助县司法局开展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9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2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初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促进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县政府常务会涉法议题法制审查制度,乡镇或部门的涉法事项、重大事项未经法制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和讨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发布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聘请18名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覆盖9个乡镇、58个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年内共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建议200余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2024年县人民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26件、政协委员提案125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县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向社会公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加大“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成为常态化工作。年内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60条。三是加强审计机关监督。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重点对领导干部离任、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管理。年内共审计14个项目。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应急机制,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全县现有6类应急救援队伍79支1600人,均配备和储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车辆及机械。为提升应急通讯能力,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均配备了卫星电话。二是认真做好灾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印发各类抢险救灾、综合演练文件,印制《鹤庆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手册》《鹤庆县地震应急工作手册》,为科学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救助受灾生活困难人口12620人,下拨救灾资金195万元。三是加强应急宣传培训演练,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让防灾减灾成为广大群众共识。年内共宣讲200余场次、完成汛期综合演练10次、转移避险演练502次。
(七)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彰显。一是健全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全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建设县乡村级调解委员会133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1481人。全面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调解各类案件878件,调解成功815件,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累计接收案件949件,调解成功533件,司法确认370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热难点问题领导包案督办等制度,2024年全县信访量299件次,目前均已办结。二是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年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诉讼案件9件。广泛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八)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县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目前,全县有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家公证处、3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二是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583名,村(居)法律顾问117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公证处年内提供法律服务共计1500余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53件。三是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对县公安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等5家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深入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4支普法工作队,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200余场次。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利用“互联网 + 普法”创新普法模式,建立普法宣传素材库,制作法治音视频,在主流媒体开设《鹤庆普法》栏目,打造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21个。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创新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鹤庆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员排查调处化解机制,各级网格员各司其职,及时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对全县1547名网格员和 580名中心户长进行了全员培训,各级网格员共排查到矛盾纠纷2823件,调处成功2814件,上报有价值信息线索85条。2024年12月,全面完成“微网格”调整优化工作,全县共划分4748个微网格,有效激活基层组织的“神经末梢”。
(二)创新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水平。一是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大理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为引领与抓手,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强化培训、规范证件,提升人员素质;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完成体制改革、乡镇赋权与联动执法;创新执法监督试点,搭建“行政执法交流中心”平台,为有争议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借助“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多维度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需提高。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在一些重大决策方面,重时间效率、轻法律程序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不优。特色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有待加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未完全形成。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程序中不断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压实工作“责任链”,及时解决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凝聚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优做实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住“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健全完善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化解方式衔接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溯源化解、实质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流程,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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