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鹤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把握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筹,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和宣传发动。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及省、州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分解任务,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高度重视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宣传,推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示范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考评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督查工作计划等,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省州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鹤庆县被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县,鹤庆县“银器小镇”综合行政执法模式被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突出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年内共办理告知承诺4357件。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3年全县权责清单事项共5512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全县已实施信息归集部门22个,累计归集涉企信息19234条。积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对34户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完成年度各项改革任务,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帮扶力度,强化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建立营商环境协同监督机制。五是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窗口建设,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三)健全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县政府常务会涉法议题法律审查制度,乡镇或部门的涉法事项、重大事项未经县司法局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和讨论。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复杂事项,在事前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发布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8名专业工作人员(公职律师)和10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专业法律知识的外聘法律专家、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形成团队化运作模式,实现了在9个乡镇、58个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法律顾问全覆盖。年内共提供法律事项审查和建议200余条,切实提升全县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并加强行政执法个案指导,促进了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切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自查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案件,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级执法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行政强制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培训,2023年度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3场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积极组织行政执法网上考试。2023年共组织4次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为94%,以考试促执法能力提升的效果显著。
(五)加强监督,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加大“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成为常态化工作。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重点对领导干部离任、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管理。
(六)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奖补”机制,逐步提高“以案奖补”补助标准,调动各类调解员队伍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实效性。二是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目前共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131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607人。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训,目前全县共培养了600名“法律明白人”,设立了3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深化诉前调解,推广运用“云智调”系统,2023年,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73件,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累计接受委派调解案件518件,司法确认384件。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能和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并积极谋划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立了9支普法工作队下沉到乡镇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全县公职律师、执业律师拍摄普法宣传短视频19期,开设《律师普法》栏目。四是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认真开展社会热难点问题排查,实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并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了行政复议交流中心。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六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23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强化预防,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应急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二是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三是认真做好灾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灾害信息发布及时、灾情上报及时高效、灾后救助及时精准。四是健全完善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保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全县上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一律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进行宪法宣誓。四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并多次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到县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严守法律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共协调、齐谋划的工作,但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紧迫感、责任感不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执法队伍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比高,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员少,法律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难以满足严格执法、专业执法的要求。
(三)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够。虽然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借助普法宣传周、公益日等开展多场普法宣传活动,但宣传形式多以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为主,各单位自己创作的普法宣传内容不多,普法形式创新度不高,未真正做到法律宣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督查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任用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考评制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推进工作力度,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扎实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线上+线下”模式创新普法。除了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外,开辟“线上+线下”普法新模式,线上模式由公职律师、职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等合力创作系列普法微视频,讲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形成普法素材库,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播放。线下模式结合各项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入户了解矛盾纠纷点,有的放矢开展法治课,切实增强普法实效。
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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