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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66666666/2023-00028
  •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鹤庆县公证处举行“12·4”公证员宣誓活动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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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公证员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活动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主持,县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身着公证制服,佩戴中国公证协会会徽,呈立正姿势,面向国旗,高举右臂,紧握拳头,在公证处主任的领誓下,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履行职责,客观公正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宣誓后,公证员们在誓词上郑重地署名

公证员宣誓活动是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建立公证员宣誓制度的决定》,推动我省公证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公证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增强公证员的社会责任感、职业使命感、荣誉感,树立公证员规范执业、服务为民执业理念的重要举措。公证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感受到了公证制度的神圣严肃,感受到了作为新时代公证员的职责和使命,在执业过程中将谨遵誓言,恪尽职守,服务群众,为公证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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