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的标准和要求,经草海镇第二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申报,所属乡镇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价专家组对13所幼儿园申报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价。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认定草海镇第二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为鹤庆县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拟认定鹤庆县辛屯镇第二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等级,现予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法定休息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幼儿园有意见,请向鹤庆县纪委监委驻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及鹤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驻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4123221
鹤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2-4129341
拟认定示范园和等级园名单
一、拟认定鹤庆县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2所
草海镇第二幼儿园、金墩乡中心幼儿园
二、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等级幼儿园11所
1.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二级一等幼儿园2所
辛屯镇第二幼儿园、鹤庆县西电幼儿园
2.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二级二等幼儿园1所
六合彝族乡中心幼儿园
3.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二级三等幼儿园1所
金墩乡康福幼儿园
4.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三级一等幼儿园2所
黄坪镇阳光幼儿园、龙开口镇后山小学附属幼儿园
5.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三级二等幼儿园3所
辛屯镇新村红星幼儿园、辛屯镇义朋精灵幼儿园、黄坪镇石洞幼儿园
6.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三级三等幼儿园2所
松桂镇新窝幼儿园、六合乡五星小学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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