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教督办〔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任务,现将《鹤庆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0日
鹤庆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任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4〕1号)及《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测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师(包括心理健康课程教师、活动教师及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二、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
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三、监测时间
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2日全天和5月23日上午。具体测试安排如下:
2024年现场测试安排
日期 |
测试内容 |
监测对象 |
||
5月22日 |
上午 |
08:30—09:50 |
学生数学测试 |
学生 |
10:20—11:40 |
学生心理健康测试 |
|||
09:00至全部完成 |
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
校长、教师 |
||
下午 |
14:00—14:30 |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填答 |
学生 |
|
15:00—15:30 |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填答 |
|||
16:00—16:30 |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填答 |
|||
5月23日 |
上午 |
09:00至全部完成 |
学生体育现场测试 |
|
5月24日至31日 |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填答 |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
||
注:新疆、西藏地区使用地方时间参与测试。 |
四、监测工具与测试形式
(一)学生测试
四年级监测工具分为纸笔作答和在线作答两种测试形式,八年级监测工具为在线作答。根据省、州相关要求,我县四、八年级均采用在线作答测试形式进行监测。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如下表:
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一览表
学生监测工具 |
测试形式 |
|
电子测试 (四、八年级) |
纸笔测试(四年级) |
|
学生数学测试卷 |
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电子呈现,纸笔作答 |
我县采用电子在线作答测试(不涉及) |
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卷 |
在线作答 |
|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二)(三) |
||
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 |
现场测试,测试器械需自行配备。学生体育现场测试记录卡为纸笔记录,用于记录学生身高、体重、握力、视力、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15米折返跑共计8个测试项目的测试数据 |
注:在线作答的样本校须准备预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的联网计算机。
(二)校长与教师测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在线填答,包括校长问卷、班主任问卷、数学教师问卷、体育教师问卷和心理健康教师问卷。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
(三)区县教育管理人员测试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在线填答,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
五、监测样本
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为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采取分层不等概率的抽样方式,抽取样本县(市、区)。原则上,每个样本县抽取14所样本小学、10所样本初中,每所样本校抽取30名学生。被抽中的学生,样本校校长,该校2024年春季学期四、八年级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以及该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均参加此次监测。
为满足学生样本量的最低要求,若样本县的学校数量不足,则在现有样本校内增加样本学生的数量;若样本县的小规模教学点(测试年级学生人数不足30人)数量较多,则增加样本校的数量。样本校名单通过“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公布;样本学生名单在测试当天通过“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公布。经系统抽样,我县参加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查样本校共26所,其中,小学16所、初中10所,具体学校如下:
小学(16所):云鹤镇中心小学、云鹤镇第二小学、云鹤镇菜园小学、辛屯镇三合小学、草海镇中心小学、金墩乡中心小学、金墩乡下武小学、松桂镇三庄小学、松桂镇龙珠小学、松桂镇大营小学、松桂镇长头小学、西邑镇中心小学、黄坪镇姜寅小学、黄坪镇围子田小学、黄坪镇水坪小学、龙开口镇中江中心小学。
初中(10所):鹤阳初级中学、鹤庆县第二中学、辛屯初级中学、彭屯初级中学、金墩初级中学、映虹初级中学、黄坪初级中学、朵美初级中学、中江初级中学、六合初级中学。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监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鹤庆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中心学校、样本校分别成立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办公室,由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我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一)鹤庆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燕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慧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寸红光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高宏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灿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雪花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奚寿元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陈 烈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那 巍 鹤庆供电局副总经理
杨 畅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
寸金柱 电信鹤庆分公司网络部主任
李泽松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罗顺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志刚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子龙 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段松涛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和 斌 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李焕才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张碧泉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股长
冯海林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教研员(联络员)
杨泉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电教员(信息员)
赵钢浩 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信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寸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泽松、杨罗顺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杨志刚、杨子龙、段松涛、和斌、李焕才、张碧泉、赵钢浩、杨泉华、冯海林。其他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我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文字材料组、监测工作组、联络及信息工作组、安全保密组、巡视工作组、后勤保障组6个工作组,分工合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职责任务。
1.文字材料组
组 长:寸红光
副组长:杨子龙
成 员:段松涛、李焕才、杨泉华、赵钢浩。
工作职责:草拟县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材料、文件、县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监测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等。
2.监测工作组
组 长:李泽松
副组长:段松涛
成 员:李焕才、和斌、张碧泉、杨泉华、赵钢浩、冯海林;委派各样本校的责任督学、主监测员;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监测样本学校校长;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业务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监测样本校主监测员、监测员等考务人员的抽调安排、现场操作考务培训、县《监测程序册》制定及监测工作过程的组织实施;监测前组织对样本校校长、教师、主监测员、监测员及监测年级学生进行系统现场监测填答模拟练习培训,指导各样本校按规范要求完成各项现场测试工作;督查指导样本校按《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样本校现场操作手册》要求,落实测试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监测文具、教室、计算机、场地、器材等所需设备和文具用品等准备工作;协调配合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电信鹤庆分公司等部门,提前对样本校网络信号、设备进行调试,确保测试网络信号、设备正常运行;配发各样本校考务工作人员胸牌及相关考务标识;安排确定县教育管理人员参加监测,并指导完成问卷在线填答、提交工作。
3.联络及信息工作组
组 长:李泽松
副组长:段松涛
成 员:和 斌、李焕才、宁新江、张碧泉、杨泉华(信息员)、赵钢浩(信息员)、冯海林(联络员);鹤阳初级中学、鹤庆二中、各乡镇中心学校业务管理人员(联络员、信息员);各样本校校长、信息管理员。
工作职责:监测实施各环节的信息接收、采集;根据监测实施各环节工作对县、乡镇学校领导、信息员、联络员、考务人员(主监测员、监测员、责任督学)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样本校按时上报监测学校、学生、教师等信息并进行审核;县参加测试的教育管理人员信息录入及审核;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录入、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
4.安全保密工作组
组 长:寸红光、李泽松
副组长:段松涛
成 员:杨志刚、和 斌、李焕才、高建奎、赵刚浩、宁新江、张碧泉、杨泉华、冯海林、李耀然、金继德、李鉴鸿、苏金良、陈尧、屈建军、蒋宇林、李镇宇、李树清;各乡镇中心学校保密小组成员;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接收、配发、回收、机要回邮、保密值守工作;与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协调联系,确定人员全程参与监测安全保密工作;对各样本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督查;监测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协调卫生健康部门,为各样本校安排落实监测期间的医护人员。
5.巡视工作组
组 长:寸红光
副组长:杨子龙
成 员:段松涛、李焕才、张碧泉、赵钢浩;下派各样本校的责任督学。
工作职责:对各样本校监测前准备工作及监测工作的开展进行巡视、督导;安排委派各样本校责任督学,制作责任督学胸牌;根据各级监测工作要求,配合省、州巡视员开展巡视、督导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罗顺
副组长:杨志刚
成 员:宁新江、母砚香、李清春、李鉴鸿。
工作职责:监测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工具、器材的采购及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鹤庆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行政指导、组织协调、过程监控;
2.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3.确保测试当天交通、网络、电力通畅;按要求完成测试数据的上传及工具的回邮;
4.做好测试过程的经费保障;
5.督促各样本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工作,对样本校的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鹤庆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县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建立监测工作应急事件临场处置机制;
2.严格按照监测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上报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信息,督促样本校上报监测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县级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3.按要求选派测试工作人员,为样本校选派责任督学、监测员;
4.组织样本校校长及相关人员召开监测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5.组织监测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则,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6.指导各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准备工作,组织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排查;
7.负责指导样本学校配备监测所需设备和文具物品等;
8、按要求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送达、回寄及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
9.对监测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监测点(样本校)监测人员设置及职责
1.各乡镇中心学校、鹤庆二中、鹤阳初级中学校长负责组织本乡镇辖区内各样本校质量监测工作,并按要求配备主监、副主监、监测员。配合县委派责任督学对各样本校监测工作的开展进行巡视、督导;
2.各样本校校长负责本校的监测组织领导工作,按要求配备校内信息员、保密员、司时员、安保人员、医护人员、场外工作人员等现场测试工作人员;
3.各乡镇中心学校协调卫健部门,为样本校(测试点)安排医护人员,切实做好监测期间学校疫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样本校(测试点)现场测试工作人员数量及职责详见《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
(五)样本校(监测点)的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及时上报学校及样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监测点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则、明确自身职责,确保本监测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做好监测场地、器材准备及监测用计算机、网络调试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4.按要求设置监测考场、保密室、保密柜和值班室,做好监测点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七、监测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根据《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监测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如下:
(一)县级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阶段 |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测试前 |
1 |
3月22日前 |
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 |
2 |
4月15日前 |
确认样本校名单。 |
|
3 |
4月19日前 |
提交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
|
4 |
4月26日前 |
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 |
|
5 |
4月18日— 5月11日 |
组织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开展计算机测试模拟练习、填答卡填涂练习(仅纸笔测试小学)、15米折返跑练习;样本校校长和教师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
|
6 |
5月10日前 |
完成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
|
7 |
5月21日前 |
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配备体育现场测试仪器及文具物品,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
|
测试中 |
8 |
5月22—23日 |
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
测试后 |
9 |
5月24日前 |
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
10 |
5月24—31日 |
进行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填答。 |
|
11 |
6月7日前 |
审核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
(二)样本校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阶段 |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测试前 |
1 |
4月15日前 |
接受县级抽样信息上报工作动员与部署。 |
2 |
4月26日前 |
完成测试年级师生信息的上报。 |
|
3 |
4月18日 —5月11日 |
组织学生计算机测试模拟练习、填答卡填涂练习(仅纸笔测试小学)、15米折返跑练习;校长和教师开展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
|
4 |
5月10日前 |
组织测试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
|
5 |
5月17日前 |
开展测试宣传教育与培训,调整测试当天的教学安排。 |
|
6 |
5月20日前 |
制订样本校现场测试应急预案,完成测试准备工作问题排查。 |
|
7 |
5月21日前 |
完成测试场地的设置、测试用设备的调试及文具物品的摆放。 |
|
测试中 |
8 |
5月22—23日 |
组织现场测试,处置应急事件。 |
测试后 |
9 |
5月24日前 |
报告测试完成情况。 |
10 |
6月7日前 |
完成测试生基本信息的上报。 |
注:样本校须根据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测试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测试程序与规范进行现场操作,保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是国家意志的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为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我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做好安全工作。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维护校园安全的相关规定,排查各样本校监测组织实施各环节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平稳开展监测工作。
(三)确保监测信息采集的真实可靠。样本校负责信息报送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准确无误地按要求上报信息。报送信息填写完毕后,要由县监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才能提交,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保管监测工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使用前、使用后均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要按照机密材料保管使用要求,做好保管、保密工作。监测结束后,不截留、不复制,严格按要求收齐、密封、装袋,如数邮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五)严格按照监测程序和规范操作。要严格依照《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的规定要求,按照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要求高质量完成监测工作。
(六)确保样本校正常教学秩序。在监测实施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非监测年级和学生的正常教学秩序,更不得停课或加班加点对被监测年级学生进行集中复习和辅导,不得因此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七)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大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监测的目的和意义,使样本校师生消除对监测工作的顾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是政府对常态下教育质量状况的把握,只用于工作研究,不作为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考核评价的依据,不与奖惩挂钩。原始数据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公开,不对监测结果进行任何形式的排名。
九、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处置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按照《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中的“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如发生重大事件,样本校须立即报告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按上级指示进行临场处置。
十、责任追究
对监测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督查不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