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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5371310/2024-00039
  •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批准成立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通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 来源: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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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申请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县教育体育局对你公司机构名称、举办者资格、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收费标准、培训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以及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认为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能力和基本条件。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同意成立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内容:篮球培训。

办学地址:鹤庆县云鹤镇双龙路1号。

机构法人:杨文龙。

办学有效期:从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二、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机构地址、法人代表、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教师、收费等必须与申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相符。

三、民办教育培训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实行德育与技能相结合原则,不得利用宗教或其他违法活动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四、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进行指导、评估日常监管并依法进行年检审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日常工作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培训机构应服从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五、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即教师和学生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工作制度预收费资金管理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定学年工作计划、撰写学年工作总结,及时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积极实施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六、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市管、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申办相关登记手续。培训范围办学场地等发生变更,应及时进行申报。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超范围办学行为,县教育体育局将依法取消办学资格。

希望鹤庆县硬岩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遵规守纪、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精心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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