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鹤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辛屯镇三合小学等17所义务教育学校、龙开口镇禾米小学附属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组的评估意见,经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拟认定辛屯镇三合小学等5所义务教育学校为鹤庆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保留草海镇新华小学等12所学校鹤庆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称号、认定龙开口镇禾米小学附属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三级三等。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休息日除外)。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鹤庆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及鹤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鹤庆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4123221
鹤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0872-4129341
一、拟认定鹤庆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5所)
辛屯镇三合小学
辛屯镇逢密小学
金墩乡新庄小学
松桂镇中窝小学
鹤庆县第二中学
二、拟保留鹤庆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12所)
辛屯镇中心小学
草海镇新华小学
草海镇马厂小学
云鹤镇第二小学
云鹤镇菜园小学
鹤庆县金墩初级中学
松桂镇中心小学
西邑镇中心小学
黄坪镇黄坪小学
黄坪镇水坪小学
龙开口镇后山小学
六合乡中心小学
三、拟认定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三级三等幼儿园(2所)
龙开口镇禾米小学附属幼儿园
龙开口镇禾米小学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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