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基层学校推荐公示,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核推荐,拟推荐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寸银焕参加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若对推选人选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鹤庆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鹤庆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4123221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2-4121299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电话:0872-41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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