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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4732401/2024-00053
  • 发布机构: 县政务局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 来源:鹤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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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鹤发改投资【2024185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鹤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代理为云南君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2.2招标编号:JT-2024-08

2.3建设地点:草海镇。

2.4 项目概况:草海镇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0亩。机耕路建设14条总长9.70 公里,配套路肩挡土墙、减速带、警示杆等附属设施;新建灌排两用渠总长 9.84公里,断面尺寸为 0.6×0.8 米、0.8×1.1米、1.5×1.9 米、0.8×1.0 米、0.8×0.8米、0.5×0.7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概算总投资1205.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9.89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深化设计、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及保修服务。所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1设计范围: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农田建设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设计阶段需要的上图入库及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等工作(如因报批需要,需增加编制其他相关专题报告的,以招标人具体委托为准)及后续设计、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

2.5.2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及省州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和勘测设计成果资料,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完成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及与本项目有关内容的设备采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以及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及权证办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5.3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4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中标单位不得由于项目实施内容调整而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符合批准的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NY/T2949-2016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NY/T 1717-2009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满足采购人要求;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满足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施工安全要求:符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满足工程相关安全标准及其他现行的施工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围垦)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800分至 2024111523 59,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30900。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仓河社区兴鹤路15

联系人:王先生

话:173872722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君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仓河社区鹤阳西路建设小区89

联系人:杨先生、杨女士

话:13324958848 0872-2254176

8.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0872-41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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