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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4732401/2024-00052
  • 发布机构: 县政务局

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
  • 来源: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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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标段)已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鹤发改投资〔2022142号文件(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348万元。(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鹤庆县云鹤镇

2.2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5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3646.02㎡,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348万元。(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新建5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3646.02㎡,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新建5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3646.02㎡,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348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大于0,竣工时间大于2020-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由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资支付行为承诺书;

4、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县住建局进行处理;

5、拟派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阶段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派到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在中标公示后若查询到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证书或社保材料不真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信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88时至202411141730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80900(北京时间)

②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开标会”模块,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请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在线培训平台(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进行学习)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地点:鹤庆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云鹤镇科技路北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鹤庆鼎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鹤庆县云鹤镇

    址:

鹤庆县云鹤镇县文华小区107

    编:

671500

    编:

671500

联 系 人:

张汉才

联 系 人:

李宏冬

    话:

13887283866

    话:

0872-4125177  15393953935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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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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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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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话:0872-4133675

2024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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