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县人民政府行政划拨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用地70亩,用于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划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鹤政办复〔2016〕717号)。2016年11月21日,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关于鹤庆县2016年度第四批城镇建设工地的规划审查意见》(大国土资规预字〔2016〕48号)通过规划审查。2017年1月23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鹤庆县2016年度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字[2017]42号),同意用地。2017年6月30日,鹤庆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证(云〔2017〕鹤庆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391号),宗地面积46689.6㎡。污水处理站(187.39㎡)、地下建筑面积(1869.50㎡)。绿地面积16437.00㎡(绿地率35.20%)。规划地面停车位216辆、地下停车位225辆、非机动车位670辆。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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