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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U258384/2024-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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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告知书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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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告知书

近日,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云南省2023年家庭过期失效药回收活动正在开展之中。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庆连锁店同步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活动目的:

防止家庭过期药品对环境造成污染杜绝过期药品二次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回收地点:一心堂松桂连锁店、一心堂辛屯连锁店、一心堂黄坪连锁店、一心堂龙开口连锁店、一心堂学府路连锁店、一心堂南环路连锁店、一心堂鹤阳东路连锁店、一心堂双龙路连锁店、一心堂兴鹤路连锁店、一心堂兴鹤路连锁二店。

回收范围:居民家庭中已超过有效期的,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注:本次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只面对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包括各类组织、单位或医疗机构等。

回收流程:

1.定期排查家庭"小药箱"药品效期、外观等情况;
2.携带药品到指定药店回收;
3.执业药师现场对药品外观、效期、质量等进行检查;
4.店员对过期失效药品进行登记;
5.现场将药品外包装破坏,放入指定的“过期失效药回收箱”;
6.由门店将过期失效药进行封箱后,送至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安全用药,保护环境, 请广大群众行动起来,检查家中“小药箱”,把过期失效的药品带到定点回收药店进行统一回收,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如您在购买药品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科普小课堂】

药品过期失效后是否还能服用?处理不当对身体和环境有哪些危害?

对身体的危害: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失效药品属于劣药的范畴。药物一旦过期,其性能、性状、药效会发生改变,不仅丧失了原有的治病功效,甚至还可能危害健康,哪怕只过期一天,也有可能出现耐药问题等,引起不良反应或药物毒性,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②过期失效药品还易被不良商贩、不法分子再利用,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安全隐患。

对环境的危害:

过期失效药品成分复杂,含有多种化学元素成分,属于危险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住建部等9部门将“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列入有害垃圾类别。

过期失效药品,如被随意丢弃到自然环境中,会分解成新的物质单元或仍以原有形态残留,污染大气、土壤和水体。特别是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等,危害风险比较隐蔽,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治理复杂性等特征,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破坏生物链,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对动植物也造成危害。

《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过期失效药品经分类回收后,必须交由或者委托给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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