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鹤庆县云鹤镇文峰社区文峰村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因保管不善,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1本(证号:鹤国用(2000)字第0521号)。该房产坐落于鹤庆县云鹤镇文峰村。受权利人的委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遗失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133329。
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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