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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633D/2024-00041
  • 发布机构: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第六十一号)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来源: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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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潘婵娟因保管不善,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1本(证号:鹤国用(2006)第191号)、《房屋所有权证》1本(证号:鹤庆县房权证云鹤镇字第03669号),该房产坐落于鹤庆县云鹤镇妙觉寺巷权利委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遗失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4429日至2024521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133329。

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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