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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第五十八号)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来源: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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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马丽、王泽荣、王听雨、马明义(已故)因保管不善,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鹤国用(2001)第1066号,土地权属共有人为:马明义1人。遗失房屋所有权证1本,共有权证4本,证号:鹤庆县房权证云鹤镇字第02139号、共有权证共字第03314、03315、03316、03317号,房屋产权共有人为:马丽、王泽荣、王听雨、马明义4人。房产坐落于云鹤镇朝阳小区权利委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遗失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3424日至2023519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2-4133329。

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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