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1-9月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根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我县及时将直达资金拨付至用款单位。
一、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2021年1-9月,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共收到直达资金56954.4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0502.4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3894万元,2020年结转资金2558万元(省级结转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二)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县财政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或受益对象,同时,会同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审核把关,确保纳入直达资金支持项目既符合政策规定,又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政策效益。截至9月末,实际收到的直达资金均已分配完毕。
二、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
为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我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直达资金监管: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由国库、预算及各支出股室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资金直达前后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关于印发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职责分工。
(二)强化预算管理,及时足额付资金。县财政严格按要求组织预算执行,确保收到直达资金后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时间拨付至用款单位,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拨付及预算执行,发挥惠企利民的重要作用。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建立资金对账机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强化制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能及时全面掌握资金去向及使用情况,确保有账可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截留挪用、弄虚作假和资金沉淀等问题。
(四)强化绩效评价,有效发挥资金效益。紧密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紧紧抓牢“六稳”“六保”工作主线,在直达资金监管过程中,全程进行绩效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和支持方向,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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