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鹤庆县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98号(新华公交车站后面)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扶贫办电话:0872-4123359
附件:鹤庆县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中央资金2162万元)
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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