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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 来源:鹤庆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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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拟订统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3.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省、州、县重大普查和抽样调查;组织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5.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劳资、科技、消费、价格、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城镇和农村住户、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保证数据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统计报表。

2.抓好目标运行监测,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4.积极配合国家、省、州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5.多措并举,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6.认真开展农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工业能源、国民生产总值核算、劳动工资、名录库等专项统计业务,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7.精心组织,全力搞好城乡住户调查、生猪调出大县监测工作。

8.根据省、州统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鹤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

9.做好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工作。

10.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业能源股、综合核算股、普查指导股、业务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1个,具体是:鹤庆县地方统计调查队(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鹤庆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11,277.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777.31元,占总收入的96.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500.00元,占总收入的3.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390.17元,增长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90.17元,增长0.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500.00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加了普查工作经费,造成增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4,422,257.31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360.39元,占总支出的75.99;项目支出1,061,896.92元,占总支出的24.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7,428.80元,下降3.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0,151.57元,下降16.42%项目支出增加482,722.77元,增长83.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伤葬抚恤金,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0,360.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8,802.26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558.13元,占基本支出的6.3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444.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1,896.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住户调查及专项统计业务项目经费460,071.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及专项统计业务聘请的调查人员劳务费及开展专项工作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2023年,共完成11个调查点110户调查户的资料收集、填写、上报工作开展名录库统计工作,完成农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工业能源、国民生产总值核算、劳动工资统计等专项统计业务全面掌握全县2023年经济现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2.生猪调出大县监测项目经费162,900.00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监测业务聘请的调查人员劳务费支出。采取的方式为调查员入户调查,县级联网直报数据开展工作。通过对全县生猪生产样本户进行月度监测调查,全面掌握全县生猪养殖情况。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438,925.92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支出2023年,按照省、州统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鹤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科学划分普查小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完成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6,777.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8%。与上年相比减少268,389.80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伤葬抚恤金,本年度无此项支出,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3,73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8%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生猪调出大县监测、城乡住户调查专项统计业务等项目支出,具体支出主要为调查员、辅调员补助,以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2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81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农村住户收监测,支付给聘请的调查员及调查户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0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49,94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决算为42,439.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8%,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5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2%,完成年初预算的37.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4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42,43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5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外出培训、开会、下乡调研及检查指导的次数增加,车辆运行时间长,以及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322.73元,增长13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439.73元,增长1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83.00元,增长107.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外出培训、开会、下乡调研及检查指导的次数增加车辆运行时间长,以及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检查、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统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558.1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097.85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调出一名工作人员,以及强化经费管理、严控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行,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鹤庆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83,703.02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56.07元,固定资产275,097.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2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86.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712.99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57,329.7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9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9.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329.7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29.7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鹤庆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2007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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