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201132600501000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是鹤庆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承担蚕桑、水果、中药材、花卉产业发展;承担相关业务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对相关业务的生产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在鹤庆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抓好蚕桑、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产业的发展,重点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加强科技培训,具体工作如下:
1.积极做好蚕桑、水果、中药材、花卉产业发展工作。
2023年新植桑园300亩,全县累计桑园面积11.1万亩,其中投产桑园4.3万亩;全年养蚕6.32万张,生产鲜茧2746.89吨,鲜茧销售收入17404.33万元,全年平均张产茧43.47公斤,平均张产值2753.85元,与上年对比,养蚕量增加300张,增长0.48%;蚕茧产量增加12.87吨,增长0.47%;鲜茧销售增加1454.99万元,增长9.12%。
2023年全县水果面积12.9万亩,产量23.90万吨,产值11.92亿元。与上年对比,水果面积增加7215亩,增长5.93%,产量增加52986吨,增长28.48%,产值增加28454.55万元,增长31.36%。中药材面积减少1000亩,下降4.98%,产量减少2561.1吨,下降12.22%,产值增加16305.30万元,增长7.26%。
2023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1.91万亩,产量2248.20吨。农业产值17488.30万元。
2023年全县花卉种植面积1.52万亩,同比增长4.83%;综合总产值185659.00万元,同比增长10.90%;
2.开展好蚕桑、水果、中药材、花卉产业科技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服务及推广工作。
蚕桑产业:做好蚕桑科技指导,开展桑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做好桑蚕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积极推广省力化蚕桑生产技术和设备。实施了小蚕人工饲料育试验:今年春蚕、夏蚕、晚秋蚕三季引进S-1正方交、S-2正方交两对品种开展小蚕人工饲料饲育试验,取得较好的成绩;建设蚕种繁育基地:做好山东广通蚕种集团、大理云绣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鹤庆建设蚕种繁育基地的协调工作,全年两个蚕种制种点共饲养种茧1600多张,生产一代杂交种20万张;引进云夏3×云夏4、云夏5×云夏6、云抗2号、菁松×皓月开展全年蚕品种对比试验,筛选适宜鹤庆县饲养的优质高产蚕品种,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开展特种养殖试验示范:2023年分别在夏蚕、早秋蚕、晚秋蚕三季通过设置不同试验小区、采用不同方法开展僵蚕接种饲养试验和示范,基本掌握了僵蚕饲养最佳接种时间、菌种浓度、饲养技术,为我县特种养殖提供理论依据。
完成蚕桑项目的实施:实施鹤庆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实施2023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鹤庆县蚕桑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点项目工作;开展了蚕种农业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蚕种经营市场,严厉打击了我县非法经营蚕种的人员,促进我县蚕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成功引进僵蚕饲养,解决了北溪村为主的家蚕中毒造成的损失。
水果产业:做好水果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水果品种改良和种植技术提升,大力推行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加工保鲜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设水果洗果、分拣、包装等设备设施;开展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鹤庆县反馈意见水果产业整改工作。共完成4次水果规模种植企业(户)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水果种植企业(户)18户,指导面积3151亩。协助鹤庆云海农业有限公司在草海镇安乐村种植500亩高标准晚熟蓝莓示范园项目建设工作。组织乡镇技术人员外出学习水果种植技术及农产品销售经验。完成水果统计数据核查、水果产业扶贫志、年鉴、招商引资等材料撰写工作。
中药材产业:做好中药材产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乌头碱类毒性中药材附子、草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并建立生产销售台账。撰写了附子、当归、草乌等种植技术材料。完成中药材产业统计、材料撰写及上报工作。
花卉产业:做好产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特色花卉产业发展工作,完成了《鹤庆县特色花卉统计方案》、统计表和《鹤庆县特色花卉产业发展方案》的初稿撰写。完成全县特色花卉兰花、盆景、苗木、玫瑰统计指导及汇总工作。做好花卉产业材料撰写、数据统计与上报等工作。
3.积极开展科技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做好鹤庆县2023年中国船舶集团帮扶人才振兴绿色防控培训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了以大蒜种植技术、农业绿色防控技术、禁限用农药知识、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柑橘栽培技术、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内容为主的培训9期,受训人数498人,发放培训资料480份。开展新兴产业与蚕桑产业协调发展技术县级培训两期,培训136人。完成黄坪镇、龙开口镇2个乡镇2期水果绿色防控培训,培训人数130余人,发放培训资料120份。组织县茶桑果药站、金墩乡北溪村等相关人员18人到陆良学习蚕桑新技术培训1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47人到楚雄建水学习水果先进技术1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蚕桑产业办公室、水果产业办公室、花卉和中药材产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鹤庆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08664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6642.99元,占总收入的97.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302.80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减少2人,工资、人员经费等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0302.80元,下降6.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拨2022年柑橘保险工作经费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0828.99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662.99元,占总支出的97.29%;项目支出83166.00元,占总支出的2.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9953.50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减少2人,工资、人员经费等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9282.80元,下降6.84%;项目支出增加79329.30元,增长2067.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023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蚕桑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经费,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茶桑果药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7662.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87031.99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631.00元,占基本支出的3.3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708.7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茶桑果药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16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柑橘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4186.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临时工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2023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蚕桑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经费18980.00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6642.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上年相比减少204139.50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职工减少2人,工资、人员经费等减少,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54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9%。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37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576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支出。具体款项级科目为:
(1)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186787.09 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运转公用经费等。
(2)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8980.00元,2023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蚕桑绿色高产创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农业生产补贴18980.00元。
(3)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4186.00元,2022年柑橘保险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88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4.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8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5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及接待管理,压缩节约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03.00元,下降2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00.00元,增长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03.00元,下降88.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及接待管理,压缩节约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蚕桑、水果、中药材、花卉等产业发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蚕桑、水果、中药材、花卉等产业发展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鹤庆县茶桑果药站资产总额68134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7.27元,固定资产665505.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0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33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茶桑果药站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32011326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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