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219055601000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鹤庆县辛屯镇党政办公室、鹤庆县辛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鹤庆县辛屯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鹤庆县辛屯镇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鹤庆县辛屯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鹤庆县辛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鹤庆县辛屯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鹤庆县辛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辛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鹤庆县辛屯镇林业草原工作站、鹤庆县辛屯镇水务工作站、鹤庆县辛屯镇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鹤庆县辛屯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827877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78770.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418.88元,下降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418.88元,下降0.1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镇政府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未及时补充人员,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8278770.31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1219.24元,占总支出的42.74%;项目支出21917551.07元,占总支出的57.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8069.41元,下降2.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7150.89元,下降3.58%;项目支出减少400918.52元,下降1.8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镇政府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未及时补充人员,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1219.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02428.99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8790.25元,占基本支出的4.6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496.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17551.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473.64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及人大主席团活动、基层治保和基层调解专项工作、农村(社区)党员培训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等支出;
2.国防支出83073.00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国防动员、备战训练、兵员征集、民兵工作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命案防控工作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73150.00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莲藕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科普行动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231.1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发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235.20元,主要用于补交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村干部岗位保险补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和遗属补助、村级残疾人联络员补助、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424954.10元,主要用于草海湿地东海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辛屯镇大登南汤乾、逢密北汤乾补偿经费,辛屯镇妙登村委会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天保管护人员经费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346380.22元,主要用于辛屯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辛屯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辛屯镇自建房(非经营性)安全排查整治及系统录入工作补助经费,辛屯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征收资金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7725392.81 元,主要用于辛屯镇农业产业发展应急经费,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专项资金,辛屯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经费,蔬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修缮提升项目经费,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耕环节资金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235054.00元,主要用于辛屯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辛屯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经费等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2894.00元,主要用于辛屯镇巡查员工资补助经费,辛屯镇土地卫片违法占耕图斑整改工作经费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70713.00元,主要用于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等支出;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00.00元,主要用于辛屯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经费,辛屯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等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辛屯镇洪涝灾害救灾资金,辛屯镇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等支出;
16.其他支出605000.00 元,主要用于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辛屯镇双龙村篮球场提升改造项目经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辛屯镇大登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彩票公益金南河村委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6477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相比减少1682066.46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镇政府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未及时补充人员,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7601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6%。主要用于镇政府、纪检、财政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83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国防动员、备战训练、兵员征集、民兵工作等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命案防控工作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32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科干部门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莲藕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科普行动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957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文化站事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免费开发补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012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社保部门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补交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村干部岗位保险补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和遗属补助、村级残疾人联络员补助、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992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495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草海湿地东海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辛屯镇大登南汤乾、逢密北汤乾补偿经费,辛屯镇妙登村委会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天保管护人员经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038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辛屯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辛屯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辛屯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辛屯镇自建房(非经营性)安全排查整治及系统录入工作补助经费,辛屯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征收资金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531467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5%。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及其他扶贫项目支出;农综站、林业站、水管所、兽医站事业人员和村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辛屯镇农业产业发展应急经费,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专项资金,辛屯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经费,蔬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修缮提升项目经费,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耕环节资金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350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辛屯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辛屯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经费等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4806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国土规划中心事业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辛屯镇巡查员工资补助经费,辛屯镇土地卫片违法占耕图斑整改工作经费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20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辛屯镇洪涝灾害救灾资金,辛屯镇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决算为5578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4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87%,完成年初预算的8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178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13%,完成年初预算的58.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88.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8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4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78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辛屯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廉政办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287.56元,增长2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78.96元,增长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08.60元,增长282.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车辆老化,导致本年维修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开展机场征地拆迁、冷链加工冷库建设、辛屯镇农贸市场改扩建等项目,使用车辆较多导致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增加;三是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多增加3批次公务接待,导致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下乡、出差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祥云县刘厂镇考察组一行考察学习商会管理制度和党建等方面工作,丰庆河顺农业(鹤庆)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农业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请进来”招商活动,龙开口镇、六合乡和金平县人大交流学习农业产业发展和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辛屯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辛屯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85.57元,比上年增加43604.79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支出在2023年进行列支,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镇政府、财政所、农综中心、林业站、水管站等部门日常办公耗材、信息网络费用、水费、电费等。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资产总额25763185.53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4066.36元,固定资产10138964.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59776.00元(净值),其他资产3460378.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26214.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2087.51元,流动资产减少23648456.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1410.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0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9334.8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1410.8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1410.8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1024034641501
监督索引号53293219055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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