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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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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来源: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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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随访管理、临床治疗、关怀救助等工作。

12.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战略高质量实施,促进鹤庆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鹤庆县大健康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

15.指导鹤庆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盘棋思想,健全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构架,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牵头制定《鹤庆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对标“2023年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 6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县域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目标,印发《鹤庆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细化任务到县乡医疗机构。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医共体实体化运作。牵头制定《鹤庆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制定《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章程》《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章程》选举第一届医共体理事会,召开全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启动大会,制定《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部设置指导意见》《鹤庆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部实施方案》,确定医县共体内设机构为一室六部,推动医共体人员、财务、质量、药械、服务和信息等工作统一。积极配合县医投公司,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融合传统诊疗、线上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满足现代化就医需求的智慧医疗体系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已于424日开工建设,目前,鹤庆县妇幼保健院院内系统于926日上线使用,鹤庆县中医医院院内系统于1015日上线使用,鹤庆县人民医院院内系统于1020日上线使用。医共体数据中心机房已基本建设完成,三家县级医院配套硬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运行正常。完成125家基层机构基础信息收集,125家基层机构医保ID编码变更申请,完成10家卫生院统一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账号申请,完成基层HIS系统的部署,以及机构维护、科室维护等工作,完成基层系统医保服务的部署以及部分接口调试,完成互联网对账平台前置机部署,完成云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机构人员医保医师编码收集维护。基层HIS系统和区域医技的接口对接,基层HIS系统医保接口调试,统一支付平台窗口扫码支付调试,药品、耗材统一目录整理与导入等工作有序进行中。组织开展云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统使用培训,于1117日对云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HIS系统进行切换,预计年内完成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共体实体化运行,实现县域内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医共体人员、财务、质量、药械、服务和信息等工作统一。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定《鹤庆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鹤庆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城乡联动、全民参与、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新周期国家卫生县创建活动,在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等七个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在草海镇启动国家卫生镇创建,于2023227日组织县级专家组对草海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进行了县级初评,基本达国家卫生镇标准。516日至19日,与剑川县进行了国家卫生县创建县与县交叉评估,经评估,鹤庆县基本达国家卫生县(乡镇)标准。625—27日,经州专家评估组现场技术评估,鹤庆县达国家卫生县(乡镇)标准。920日,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3.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做到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截止目前,全县有9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5个村卫生室,在编乡村医生305人。二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标准,对20182019年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复核评价回头看工作,松桂中心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接受了省级评审。启动实施25个示范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对所有村卫生室从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7个方面进行服务能力评价,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新建云鹤镇新生邑村卫生室、龙开口镇龙开口村卫生室,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新建黄坪镇姜寅村、财丰村、草海镇太平村和龙开口镇朵美村卫生室,争取到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建金墩乡和邑村、六合乡五星村卫生室,计划于2024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不断织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三是抓实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农村所有罹患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纳入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管理一例,年内治疗30例。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在县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四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第三版)》,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县组建188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511名家庭医生,签约居民128322人,全县签约率达52.86%。五是加大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共受理群众申请事项8件,办结8件,办结率达100%。六是落实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严格按照《鹤庆县防止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对三类人员实施常态化监测。全面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分析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对因病返贫风险农户,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并逐项认真抓好落实。七是做好巡回医疗和派驻工作。从20234月起,统筹辖区内6家县级医疗机构,实施月月有义诊活动,每月每个单位至少安排1次到乡镇(村、社区)巡回义诊活动,年内实现9个乡镇全覆盖,保障好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开展义诊64次,派出医务人员602人次,义诊服务(含健康咨询)7407人次,义诊回访1601人次,义诊人员收住院165人次,发放卫生健康材料 17185份。抽调县级医疗机构9名业务骨干对口帮扶6个乡镇卫生院,帮扶时间为1年。

4.不断提升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以健康鹤庆考核指标为引领,深入开展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发病率和病死率低于省、州同期平均水平。一是继续落实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将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按照省州县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措施,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强化医疗救治资源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级分类诊疗体系,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守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抓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持续推进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控模式,主动对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HIV感染者等重点人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县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2023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1例,其中病原学阳性患者40例,病原学阴性12例,单纯结核性胸膜炎9例,均给予免费抗结核治疗。上年同期登记治疗肺结核病病人58例,成功治疗率86.2%。持续巩固艾滋病防控三个90%”两个消除成果。1-11月,累计检测201103人次,筛查率为82.76%(常住人口24.3万人,2023年州下达任务目标为81.40%)。艾滋病发现率98.50%,抗病毒治疗率96.30%,治疗有效率97.80%。(2023年州下达任务目标分别为93.10%94.00%95.00%)。中医药治疗完成比例达100.00%2023年州下达我县任务数50人,完成52人)。母婴阻断失败例数为0,母婴艾滋病传播为0,经输血传播为0。三是重点抓好鼠疫、霍乱、新冠病毒感染、登革热、布病和脊髓灰质炎、麻疹、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和健教工作。2023年以来,以国家基公卫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为契机,组织开展4次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服务项目、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创建国家卫生县传染病防治督导、考核,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按照《云南省鼠疫监测方案》,每月开展西山片区鼠疫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加强疟疾防控,全县无新发病人和休止期治疗病人。认真开展克山病、碘缺乏病、饮水型砷中毒监测和麻风病随访和信息上报,顺利通过省地病所对我县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回头看考核评估。四是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带动卫生应急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修订《鹤庆县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制定《鹤庆县重特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充实调整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卫生防疫应急队伍958人,医疗应急队20120人,心理危机干预队16人,卫生监督队16人,补充完善卫生应急装备、服装、防护用品、消毒器材药品等应急物资。于202347日在新华组织开展全县卫健系统地震卫生应急演练,并邀请2名州级专家现场指导评估;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每年均开展2次地震卫生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水平。五是以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为抓手,认真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对全县可疑有螺区域开展全面查螺,尽可能查清残存钉螺。在金墩乡金锁、赵屯、和邑和孝廉4个行政村开展反复灭螺和巩固灭螺17214平方米,经解剖均未发现阳性钉螺,在辛屯镇、金墩乡和松桂镇33个行政村共开展人群询检20902人次,在21个行政村开展了免疫学查病,共检查18779人,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其中免疫学阳性369人,阳性率1.96%2023年申报金墩乡12个行政村血吸虫病消除达标,4个乡镇消除达标,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风险评估。

5.加快推进健康鹤庆建设。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因地制宜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大力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列入综合创建内容,并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交办至各相关部门单位,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一次联合督导;推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精心筹备组织全县528人参加全国第8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于511日组织启动仪式;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州级专家组现场技术评估,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613日在全县举办领导干部健康生活方式专题讲座,邀请省级专家讲授健康中国 从我做起”“教你会吃懂吃健康吃,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中推广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并对全县各单位健康指导员进行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全县儿童窝沟封闭项目,推动落实全县学生体检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通过省级评估并命名为省级健康企业,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樱花湖餐厅通过州级评估命名为全州首批营养健康餐厅,县卫生健康局被省级表彰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先进集体。202398日,鹤庆县卫生健康局获得省级无烟党政机关命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股、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股、人事科技教育股、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股、医政医管和体制改革股、基层卫生健康股、老龄健康和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中医和健康产业发展股、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县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鹤庆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1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1364233.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47528.07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6705.01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35929902.42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434330.66元,增长7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31973.88元,增长94.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297643.22元,下降93.14%。主要原因是2023新增智慧医疗项目,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06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2180828.75元。其中:基本支出5555373.58元,占总支出的8.93%;项目支出56625455.17元,占总支出的91.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301788.49元,下降48.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2622.24元,下降9.20%;项目支出增加20864410.73元,增长58.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5373.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63050.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2323.38元,占基本支出的7.0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616.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625455.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援瑞医疗人员及家属慰问金32000.00元,主要用于援瑞医疗人员及家属慰问

2.敬老月经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部署敬老月系列活动;

3.沪滇帮扶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人员培训经费36553.00,主要用于卫生专业人才人员培训

4.中船赞助医务人员培训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培训

5.202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补助经费15200.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6.县财政返回2022年卫生健康项目经费2663917.06元,主要用于2022年年底资金未使用被收回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等项目;

7.州中心血站补助无偿献血经费701.20元,主要用于献血物资采购;

8.“苍洱霞光人才生活补助10000.00元,主要用于鹤庆县苍洱霞光人才生活补助;

9.大理卫校拨入联合办学管理经费3868.00元,主要用于联合办学日常管理支出;

10.离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活动经费241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活动经费支出;

1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设立经费1060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设立的相关支出;

1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1333.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相关支出;

13.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61246.31元,主要用于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14.州级卫生健康切块补助资金513959.9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优生促进工程、计划生育等项目;

15.行政办公经费18551.07元,主要用于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行政办公;

16.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27270.5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治相关支出;

17.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787642.76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发放;

18.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经费543164.64元,主要用于推进健康大理行动,开展健康大理指标监测,完成全年考核;

19.中央、省级补助计划生育项目资金858383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生育支持项补助;

20.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684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定额补助支出;

21.中央、省级补助基本药物资金1346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

22.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558.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出;

23.2023年省转贷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206700.00元,主要用鹤庆县智慧医疗项目建设;

24.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4451.00元,主要用于新冠患者救治;

25.鹤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58790.93元,主要用于鹤庆县“8·14”“9·22”“11·20”疫情期间各项支出;

26.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4671.45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妇幼体检等支出;

27.县级补助年初预算项目经费2079030.35元,主要用于梅毒防治、爱卫“7个专项行动及创卫、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医改、血防经费等年初预算项目支出;

28.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31000.00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监护人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4057.5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65%。与上年相比减少10550757.40元,下降31.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780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4563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0%。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500.00元,决算为95901.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400.00元,决算为54592.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93%,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0.00元,决算为41309.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309.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901.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5400.00元,决算为5459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预算为28100.00元,决算为41309.55,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创建卫生健康县城、疫情防控等公务接待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351.64元,下降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470.19元,下降3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118.55元,增长86.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及人数,树立勤俭办事的意识,杜绝奢侈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323.3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61.46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043227.09元,其中,流动资产349865.32元,固定资产488639.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4721.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0414.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298.06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83.5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83.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83.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83.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1030905224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1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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